「一次免籤16個國家」澳大利亞,新西蘭,日本,新加坡

「一次免籤16個國家」澳大利亞,新西蘭,日本,新加坡

亞太經合組織(APEC)成立後,為加強區域內經濟合作,促進商務人員自由流動,菲律賓、韓國、澳大利亞於1996年11月在菲律賓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上發起APEC商務旅行卡計劃(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 Scheme, ABTC),倡議加入計劃的經濟體相互為其商務人員提供多邊長期簽證和快速通關禮遇(各經濟體在其主要邊防口岸均設有APEC旅行卡專用通關通道)。1997年該計劃開始實施,APEC商務旅行卡由此誕生。 [1]

發行目的促進經濟合作,便利商務人員流動。

根據有關規定,目前我國公民中有資格申辦APEC商務旅行卡的是:(一)從事APEC事務的政府官員或負責旅行卡業務的政府官員以及在APEC組織任職的中國籍官員;(二)中央管理的大型國有企業中的管理人員、主要業務人員和技術人員;(三)地方國有企業人員;(四)民營企業人員;(五)中外合資、外商獨資和臺港澳資企業中的中方(大陸)人員。上述人員須持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因工作需要經常前往APEC經濟體,無刑事犯罪記錄或沒有被外國、特別是實施旅行卡計劃的經濟體拒籤的記錄。

APEC21個經濟體已全部加入該計劃:澳大利亞(AUS)、文萊(BRN)、智利(CHL)、

中國(CHN)、中國香港(HKG)、印度尼西亞(IDN)、日本(JPN)、韓國(KOR)、馬來西亞(MYS)、新西蘭(NZL)、巴布亞新幾內亞(PNG)、秘魯(PER)、菲律賓(PHL)、新加坡(SGP)、中國臺北(TWN)、泰國(THA)、越南(VNM)、墨西哥(MEX)、俄羅斯(RUS)、美國(USA)、加拿大(CAN)。其中,內地、中國香港與中國臺北之間的人員流動仍按現行辦法辦理,互不適用該卡。美國和加拿大為過渡成員,不接受其它經濟體的APEC商務旅行卡申請,可以為本經濟體公民頒發旅行卡(不具有簽證功能,只享受通行便利)。在但以上四個經濟體可為其他經濟體持卡人提供簽證申請便利及入出境通關便利。所以中國籍持卡人持有效卡最多可以入境16個經濟體。

是的,澳大利亞,新西蘭,日本,新加坡,馬來西亞,墨西哥,智利等,您都可以停留不限次數往返,每次可以停留60-90天不等,5年有效期。。。

身未動心已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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