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了婚,還能繼續做一家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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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因為賭氣而草率離婚,雙方都想復婚,那麼就不要再藕斷絲連,寄希望於像從前一樣過一家人的生活。

離婚後,有的夫妻為了給孩子一個相對完整的家庭,或者為了隱瞞雙方父母而選擇離婚不離家,還像以前一樣如一家人那般生活。這是同居行為,是不合法的,同時也存在著以下弊端。

一是不利於各自組建新的家庭。離婚不意味著不幸福,也許是幸福的中轉站。離婚後,都需要開始新的生活,尋找屬於自己的幸福。如果離婚不離家,在一方找到自己的另一半時,會引起不必要的誤會,不利於發展新的感情。


二是家庭支出上混雜不清。離婚不離家,兩人還同住一個屋簷下,在家庭開支上混淆不清,比如水電費、物業費等等,會產生新的矛盾衝突。


三是在生活中多有不便。離婚前,夫妻雙方是一家人,生活中很多個人隱私性的事情毫不避嫌,雙方也不會因此而在意。離婚後,雙方就應該保持距離。那種離婚不離家,個人生活還糾纏在一起,會經常出現一些尷尬的場面,多有不便。

因此,既然已經離婚,那最好還是有一方離開,雙方形同陌路,對彼此都是一種解脫,以便於開始一段新的感情。


木月夕


不能!我和前夫是同學,當時年齡太小不顧和父母斷絕關係也要跟他,甚至什麼也不懂就生下了兒子,當年我才20歲,沒錢沒工作,甚至是…當時真是難啊!可是當時我也沒有後悔,自己走的路只能自己扛吧,我起早貪黑地做點小生意維持生活,後來生活總算是好了些,可誰知道前夫反而出軌了…他時常在外面玩,孩子和店鋪全部都是我一個人打理,也沒錢回來,他說要投資…孩子剛4歲我提出離婚,我沒吵也沒鬧,淨身出戶,孩子歸我。好多人都說我傻,說我那麼窮的時候就跟了他,現在什麼也沒得到還要孩子…可是當時他的財產我根本就不清楚有多少,孩子從小我帶,沒離婚他都不管何況現在?!再說他也不要。我當時覺得他既然做得那麼絕情錢又算得了什麼呢?!窮的時候我能跟你,富的時候我一樣可以離開!我也不願意爭了,我就是這樣想的。可氣的是離婚後我回去搬東西,他竟然故意的讓我看見了十幾萬的現金,當時是96年),而離婚後說好一個月150元的撫養費他只給過半年,後來就總說沒錢了,我後來都懶得問了。過了一年多吧,一次碰到他,他反而問我借錢5000,我真的是覺得又好氣又好笑,我問他你怎麼還有臉問我借錢?!兒子的撫養費你給了嗎?!我說你是不是當我是傻子?!哪怕傻,我這一輩子傻一次也就夠了,難道我還會傻兩次嗎?!他惱羞成怒說以後兒子就不關他的事了,我說好,我說我生得出來就養得起他!後來我才知道離婚僅僅一年他就把十幾二十萬虧完了,外面還欠了不少錢,他當時二婚的老婆要生了沒錢,他以為我看在當年的情分上還會幫他!現在二十多年過去了,他真的從來沒有來看過兒子,更沒給過撫養費,我也從沒去找過他…現在我們雖不是大富大貴但有房有車,兒子畢業工作幾年就買了大房子也結婚了,我們生活得越來越好,而那個人聽說躲債就躲了十來年,現在也是過得艱難,現在想想…我痛恨當年有眼無珠,也慶幸當年的離開…這輩子我再也不想見到他,甚至不願想起他,有句話叫人在做天在看,就讓他一輩子虧著心活著吧,如果他還有心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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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怪事,人的活法千萬種。我本家有個叔叔,他和我一樣在刻碑,在場地結識了一姑娘……站我們叔嫂抓了個正著,兩口子幾番爭吵,到法院拿了離婚證。可是他們依然在一起過,那個和我們叔苟且的女人打電話求我們叔嫂容忍叔一下,說他們只有不時相愛一下,並不求破壞那一方的家庭,那女人的丈夫還過來勸我們叔嫂,他說人就是那麼回事,你不必太認真,他們要相愛,讓他們去愛一陣,氣得我們叔嫂罵他是不是長雞八的。

這樣的家庭你們猜他們會不會散?

最後沒有散,我的叔們儘管爭爭吵吵,最後還是在一起生活,把女兒們嫁了,把媳婦娶了,孫兒現在也有了,一家人依然齊樂螎螎……這樣不好嗎?家還家呀!


六點山泉


朋友前幾日離婚,心裡卻還是捨不得她的前夫,於是跑來問我。

說起這個話題的時候,我想起以前有位女作家說的一句話:“分手後,我們不能做朋友,因為彼此傷害過;也不能做仇人,因為彼此深愛過。”

對於離婚的人來說,過往的經歷是一道傷疤,差不多癒合就夠了,再去回憶只是在傷口上撒鹽,徒增痛苦罷了。

所以,離婚對於他們而言,是徹底的告別過去,既然如此,就沒有必要做什麼朋友了。

但若要從此老死不相往來,他們又覺得不太現實,畢竟曾經相愛過的人,怎麼可能說忘就忘。

我也曾經問過身邊的一些親友,假如離婚,會不會和前夫/前妻做朋友,很多人一開始都回答說不會,甚至有人說,會切斷跟對方的一切聯繫,走得遠遠的,一輩子都不要再見面。

但說到底,人心都是肉做的,後來他們跟我實話,曾經感情那麼深的兩個人,分開時還真沒辦法做得那麼決絕。

沒有孩子的牽絆也許還好,各自開始新生活,無牽也無掛;可若是有了孩子,誰能狠心徹底斬斷聯繫?

2

我有一個表妹,找了一個離異有小孩的男朋友,她的父母為此差點跟她斷絕關係。表妹不理解,她說男友對她非常好,她也很愛他,不在乎他離過婚。

前段時間,表妹的男友約了一幫朋友去雲南旅遊,帶了孩子卻沒有帶她去。

表妹說那幾天給他打電話,他總是遮遮掩掩,有幾次甚至直接把她的電話掛掉了。男友跟她解釋說信號不好,後來她才知道,他的前妻也去了雲南。

我勸過表妹無數次,讓她離開那個男人,很顯然他和他前妻之間因為孩子的問題還在“藕斷絲連”,而且這種聯繫只會越來越多。

他對錶妹好是事實,但在他心目中,孩子才是第一位的,為了孩子,他和前妻說不定還會復婚。

可不管我怎麼說,表妹都不肯跟那個男人分手,她堅信他們只是朋友關係。

誠然,國外很多夫妻離婚後還能繼續做朋友,甚至各自成家後還能互相來往,彼此融洽。

但在中國,傳統思想畢竟還是佔據主導位置的,離了婚還繼續來往,那就說明他們之間還有牽絆,不管這份牽絆是因為孩子還是因為愛,都決定了他們之間不可能徹底斷開聯繫。

3

曾經相愛過的人,離婚後即便做不成朋友,當一方有難時,另一方也絕不會坐視不理。

同事菜菜今年37歲,離婚3年,帶著一個十多歲的女兒至今沒有再嫁。當初離婚的原因,據菜菜說是她老公經常出差,聚少離多,感情就隨之變淡了,兩個人都決定,與其這樣渾渾噩噩過著夫妻生活,倒不如離婚各過各的。

離婚時,菜菜的丈夫只拿走了自己的婚前財產,房子車子都留給了她,然後隻身去了外地創業,之後就很少聯繫了。

去年,菜菜體檢查出肺部有顆惡性腫瘤,得知此事後,菜菜的前夫立馬飛了回來,帶她去各大醫院檢查,還好最後確診是良性的。

然後,她前夫又託人找了一家信得過的醫院,陪她做完了手術,住院期間,他更是對她無微不至。

菜菜說,得知自己生病時,她差點崩潰了,精神一度十分緊張,要不是前夫及時出現,良性腫瘤也許會被嚇成惡性腫瘤。

我問她,你前夫對你這麼好,當時你沒想過要復婚嗎?

菜菜說,當時是很感動,可我們倆都知道,即便我們復婚了,感情也回不到最初了。所以還是繼續保持現在的關係吧,雖然平時很少聯繫,但我們都希望對方過得好,這就夠了。

前陣子菜菜的前夫二婚,她帶著女兒去參加了婚禮,她說,看到前夫再次收穫幸福,她也覺得很欣慰。

4

菜菜和她前夫的相處模式,是我見過那麼多離婚的男女中最和諧的。既不是朋友,更不是仇人,但依然會互相關心,友達以上,親人未滿。

能夠像他們這樣和平分手,分手後還能和平相處,甚至在對方結婚時真誠地送上祝福的人,著實不多見。

生活中更多的是互不認輸,把對方傷害徹底才罷休的男女,也就是我們所說的“離婚就變仇人”的那種類型。

俗話說得好“一日夫妻百日恩”,婚前的恩恩怨怨,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

仇人之間還能一笑泯恩仇呢,何況是曾經同床共枕的夫妻,沒必要鬧到雞飛狗跳的地步。

至於那些糾結於離婚後能不能做朋友的,狐姐想告訴你,只要你們還心存善念,為對方著想,是不是朋友根本就不重要。

就像菜菜所說,我們都希望對方過得好,這就夠了。




愛上動聽音樂


當真正離了婚,才懂得原來的親情有多好,可惜再也回不去了

一個人到中年的40歲男人對我說,他這輩子做的最錯誤的決定就是和妻子離婚了。一個好好的家庭就這麼散掉了。怎麼說呢,算是自作自受吧。得不到的更加深愛,被寵溺的有恃無恐。當妻子走後,才會懷念以前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每天上下班回來,不管多勞累,不管多晚在家裡,總會有一個人等著你,就算再苦再累,心裡都會溫暖的,餓了還會有人給你做宵夜。不像現在回到家,冷冷清清的。一切都回不去了。

事情的起因,源於半年前的一場同學聚會上。他無意中遇見了一個多年前暗戀著的女同學。在跟她的交談之中,他發現她竟然還是單身狀態,心裡面隱藏的那份喜歡開始慢慢地浮現出來。在已經日益平淡的感情面前,他的心開始萌動了,彷彿回到了那個青澀的少年時代。於是他開始奮不顧身地追求那位女同學。而那位女同學儘管知道他有家室,但沒有抗拒還是和他在一起了。只不過紙包不住火,這件事情還是被妻子發現了。她什麼也沒講,沒有挽留,沒有哭鬧,只是說祝你們幸福。就一個人帶著孩子,轉身黯然離去。

1.對孩子造成了不易消除的陰影

人到中年,孩子一般都是在十四十五歲左右的年紀。這個年紀正是孩子心理成長的年輕。離婚前一家人的生活可能也說不上非常的幸福。但至少有一個完整的家,能給孩子完整的愛。可能沒有大富大貴,但是一家人簡簡單單的在一起,偶爾出去逛逛街,看看風景,也是非常美好的一件事。俗話說父愛如山,父親在孩子心中一直是一個非常偉岸的形象。但是就是自己心目中這麼偉岸的父親,竟然是親手摧毀家庭的兇手。他內心一定非常的埋怨父親,甚至是怨恨。這對這個年紀的小孩子來說是非常容易造成陰影影響的。甚至可能還會有患上婚姻恐懼症的可能。以後會特別的抗拒成家。

2.所有的一切都失去了

原本以為自己為了愛情所放棄的家庭能有一個好的結果。畢竟自己為了她曾經那麼多奮不顧身。就算錯了也可以不用錯得那麼離譜,也還能有些許的安慰。但最可怕的是,就連那個她也開始漸漸的疏遠了自己。自己在她心中根本沒有自己想的地位那麼高。原來自己扮演的一直是一個可有可無的角色。當她遇到更好的,也就是和自己說再見的時候。她開始了新的生活,而自己卻再也回不去原來的生活了。現在是真的一無所有了。

3.自己已經沒有了再愛的資格

曾經的那個家是那麼的溫馨溫暖。而現在已經人去樓空。偌大的家冷冷清清的,沒有一點生氣。自己好像一個孤魂野鬼,遊蕩在這個空空的家裡。而這一切的一切,都是自己咎由自取造成的。感覺自己已經沒有了再去愛的勇氣和資格。就這樣簡簡單單地過日子吧,也算是自己的報應吧。




帝小白依然有氣質


離婚了還能不能做一家人,得看兩家人的教養和當初離婚的時候有沒有鬧得不可開交了。

其實很多夫妻離婚了,因為有孩子,還是會經常見面聯繫,建議還是大家和平共處,畢竟不能讓孩子難堪,該怎麼稱呼還是怎麼稱呼,比之前還客氣了不少。有些夫妻很多都是結婚十幾年,二十幾年了才離婚,就算沒有愛情了,起碼也成為了親情。畢竟也沒有深仇大恨,能做朋友也不錯,就當多了一門親戚。

但是,很多夫妻離婚以後就水火不容了,兩家人一見面就大吵大鬧,搞得十分尷尬,不要說一家人了,就像有深仇大恨一樣,巴不得把對方大卸八塊。這種情況還是避而遠之比較好,時間久了就平靜下來了。如果沒有孩子,還是儘量少接觸吧!因為以後大家都有自己的新生活,互不打擾,各過各的才是上上策。

兩家人好不容易成為一家人,真的很不容易,彼此珍惜,好好生活一輩子。這樣才會幸福,孩子會少受很多委屈,活得也會更快樂。為人父母,為人子女,凡事還是三思而行,不要把婚姻當遊戲。




蛻變的zp


離了婚,還能繼續做一家人嗎?

離婚了,還能為一家人嗎?這兒有一個很簡單的判斷方法:只要他一家人還接受你,你就能和他們做一家人。而不管你和他們是否存在親情關係、友情關係或愛情關係。


離了婚,只是倆人的婚姻關係斷了,你和對方還可以繼續保有(除夫妻關係外的)其他關係。

離婚,離斷的只是倆人之間因結婚而締結的婚姻關係,及因婚姻而形成的夫妻關係。如果你和對方在戀愛或結婚之前是朋友、同事及其他關係,你倆結婚關係被中斷了,而在你倆婚姻關係解除後,你們原來的關係可以恢復和繼續了。

倆人僅僅不再是夫妻,或者還可以恢復朋友關係,在同一個單位上班的還可以繼續互稱同事,那些關係和友誼還可以繼續保有和繼續。如果倆人在婚姻中形成了比較接近於親情的情意,則可以繼續以“親情關係”為存在的基礎。

只要他一家人還接受你,你就能和他們繼續做一家人。

一家人,並非只有親情關係或血緣關係,才能在一起。像因收養、抱養等形式形成的家人關係,一個外人如果在這家生活得久了,大家互相之間結成一種近於親情的關係等等,這些情形下形成的關係都有助於大家在一起生活,俗話說“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大家就是“一家人”啊。

雖然倆人離婚了,可是他們一家並沒因此把你當個外人,在生活上還格外關照你、對你體貼入微,這就是已經把你當自家人了。家人的感覺和外人是完全不同的,你也能感覺得出來。

離婚通常是因為夫妻感情破裂,但也有一部分人是和平分手的甚至是因其他不可控因素而導致分手的,大家之間並無惡意或仇恨,這時可以採取離婚不離家的形式,或暫時大家還以家人關係相待。

最後,離婚後如果沒必要或不可能再繼續做家人,不如就順其自然,別再強求。

離婚後,你對他的感情還在,或者你對他們家人的感情還在,你不捨得離開。也或者你和男方還互有感情(而不得不離婚),只是他們家人不再接受你。這種情況下,事情已經很難扭轉了,即使你勉強留下,對你對他們一家人都不是合適的,不如就別再強求,順其自然吧。

緣已盡情未了,有很多類似的情況,當事人放不下那段情,可是到最後傷害的是自己。對於沒結果的感情,早一點放下,真的少一點痛苦。

綜上所述,我的看法是,離了婚,有緣的還能繼續做一家人,可是緣分無影無蹤也不容易掌握,所以建議不如就順其自然吧。

我是卿聽我說,你的心思我願懂。歡迎您關注我,也歡迎您提出建議,發表您不同的意見。


卿聽我說


離了婚,是否還能繼續做一家人,分兩種情況。

一種是夫妻兩個的感情徹底破裂,以前的恩怨情仇全部攤牌,相互指責與抱怨,從今以後絕無相互探視的可能,猶如一隻摔碎的瓦罐,已沒有修復的可能性,要做的只是分割各自的財產以及孩子的撫養問題。

另一種是離婚不離家,有的是為家庭瑣事爭吵,一時衝動,相互賭氣去離婚。當一紙離婚協議到手,才幡然醒悟,原來最“恨”的人實際上是自己朝夕相處、同床共枕最愛的人,又相擁而泣,和好如初;有的是經過多年的所謂“老夫老妻”,彼此的優缺點對方熟知,兩個性格、喜好經過多年的“磨合”有相互依承的部分,也有難以磨合的部分。在一次不經意的嘮叨中可能引爆雙方的火點,以至於說出“忍讓他(她)多年”的話語,到了非離開他(她)不可的地步,於是雙方硬槓離了婚。這時忽然又想到了孩子可憐,完整的家支離破碎,在親戚朋支的搓合下相安無事,兒大女成人的了,一張結婚離婚書算什麼,都不計較過往,畢竟多年的夫妻生活已經凝結成親情了,繼續做一家人也是很正常的了。


唐同偉


離了婚,還能做一家人嗎?

社會在進步,生活在提高,但傳統的婚姻道德和方式卻在改變和降低,感情問題、婚內出軌和不甘共苦成了離婚率越來越多的根本原因,離婚後有的有了悉放的感覺和自由的滿足,更有的離婚後缺少的感情裡的不幸福,有了感情依舊,想重歸原來的位置,和她的前夫和子女,再寫人生,共享美好生活的強烈要求。

那麼,離了婚還能成為一家人嗎?答案是能或不能。這要根據離婚的原因和離婚後雙方的共同願望去決定。

有的夫妻在離婚的理由裡,沒有傷害到感情,彼此的感覺還在,在日常的生活裡也不存在感情衝突,離婚是因為不理智和一時任性,或者對感情和生活不如意,經濟和工作壓力過大,沒有很好的控制和處理,導致風波升級,一句話或很短的時間內就出現了離婚的結果,這樣離婚的夫妻,在很短的時間內,或者再婚受傷,成為一家人的機率很大。

再有一些離婚夫妻,在對方惹惱了自己或者是感情背叛,他把離婚當作報復和懲罰對方的手段,我有個很好的朋友,是個醫生,在治療一個男病人時,病人的妻子可能是家庭經濟不富裕,為了少花錢又能治好她男人的病,她千方百計的勾引醫生朋友,在他一個酒後的晚上,成就了事實,醫生的妻子相貌和身材完美,一怒之下離了婚,但二十年了,他們一天也沒分開,依舊恩愛的生活在一起,他們實際上把離婚證書看成了一張紙,他們還是事實上的一家人。

所以說,在結婚後男女雙方都應剋制自己的行為,小打小鬧人之常情,可以理解,可不能不顧道德,缺少人情味,越過了對方的承受低線,特別是出軌的時候,要多想自己的愛人和父母孩子,嚴守自己的感情尊嚴,出軌後,把出軌的理由推給不理智和喝了酒,還有什麼控制不了自己,一時糊塗,那都是藉口,所以,婚後的夫妻,在行為上一定不要傷害了對方的感情接受原則,不然就是離婚了,你想再成為一家人的資格都沒有。

能夠認識是緣分,能夠成為夫妻,就是成了親人,珍惜緣分,互相體貼和尊重,更重要的是要彼此忠誠,婚姻幸福更需要夫妻共同創造。




翠瀟一生


不能。

離婚後,你們之間的關係就應該疏遠,甚至斷絕往來。各人過各人的生活,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對方負責。

離婚後,你們都要開始新的生活,尋找新的對象。再與前妻前夫有聯繫,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猜疑和矛盾。斷就斷了乾淨,否則會影響新的生活。

當然,不能成為朋友,也不要成為敵人,成為熟悉的陌生人比較好。

如果有共同的孩子,有關孩子的事情可以直接與孩子聯繫或者與孩子的祖輩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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