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縣:貨車無證違規運輸油漆被罰

紅網時刻1月2日訊(星沙時報記者 楊源)近日,長沙縣行政執法局榔梨行政執法隊巡查至榔梨街道三合路與東十一路交會處時,發現一輛可疑的重型半掛牽引車停在路邊,執法人員立即上前查看。

經查,該車輛屬於遼寧營口某物流有限公司,運輸的貨物是一批某科技公司模板清漆(醇酸樹脂漆),共計511桶,15千克/桶。執法人員介紹,油漆是列入國家《危險貨物品名錶》的貨物,該科技公司模板清漆(醇酸樹脂漆)危險貨物編號1263,屬於危險貨物。 經查,承擔此次運輸的該物流有限公司並沒有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

該物流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申請從事貨運經營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並分別提交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二)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向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之規定,執法人員依法對其進行立案調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之規定,縣行政執法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經營並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