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決書已經過了十五天了,又沒收到消息,怎樣才知道公司沒有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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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勞動仲裁法》第五十條就有明確規定,判決書上最後一段文字也有說明,雙方有不服判決者,在收到判決判決書起15天內可以提起上訴到上級人民法院,期滿不申訴的,剛仲裁判決書生效。現在十五天過去了,如果公司沒有給你執行相關的仲裁結果,那就是公司很大可能性上訴了,但有時可能是公司拖欠耍賴,所以最好是到仲裁庭去問下,或者直接打電話給負責處理此案件的法官或助理,仲裁開庭通知書有聯繫電話的。

象這類勞動仲裁,特別是企業密集的地區,勞資糾紛比較多,南方就更多,隨著務工人員的法律維權意識加強,越來越多的勞務人員重視自身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再也不能象上個世紀一樣,隨意壓榨勞動者,勞動者有苦不能言,也沒地方申訴,隨著現在中國法制化不斷髮展的進程,相信對雙方,無論是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合法用工,都是雙贏的體現,勞動法是雙方權利與義務的保障。

勞動仲裁一般一個多月時間差不多就判決下來了,如果雙方不服,可以提起到上級人民法院,就是所謂的一審,到市級人民法院,就是我們說的二審,以及省高院的再審,這時間跨度就大了,一般得二年多時間,所以很多勞動者明知道勞動仲裁即使自己能贏,也不願意打官司,就是這道理,維權成本太高,用人單位違法成本太低,沒有處罰性,也是現在社會法律民主化的一大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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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天下


去法院問


劉強律師


可以聯繫仲裁委,瞭解你們雙方收到的時間,這樣再計算是否生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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