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侵害勞動者權益,被員工告到勞動局後果有哪些?

MSZ六角恨天高


這真的是一個好問題,而且是有深度的問題。單位侵害勞動者權益,被員工告到勞動局後果有哪些?情況估計會有很多種,簡略分析一下以供參考。

丨首先更正一下正確的說法。確切的說,勞動者遇到侵權,要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以前是勞動局,現在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丨第一種情況。接到勞動者投訴後,應該是勞動監察大隊受理,然後開始走流程,通知單位先進行調解,經過調解後,雙方達成一致,勞動者利益訴求得到合理解決。

丨第二種情況。勞動監察大隊調節無效,勞動者只能走勞動仲裁程序,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如果勞動者掌握充足的證據,經過仲裁庭開庭後,勞動者權益得到保護,同時單位會受到勞動監察大隊的行政處罰;但是勞動者作為弱勢群體,掌握和提供充足證據非常困難,這就會產生分歧,甚至單位有可能利用各種手段製造假證據或者毀滅對勞動者有利的證據,那樣的話維權的路就會很難。就會出現第三種情況。

丨第三種情況。勞動者證據不充分,無法理由有效的證據佐證自己的訴求,而單位此時會假惺惺的提出讓步,經仲裁庭調節後,讓勞動者的部分利益得到滿足。

丨第四種情況。勞動者不服仲裁庭的調節,起訴至法院,最後由法院判決。

這裡邊最重要的是證據,勞動者一般情況下會產生證據不足的情況。

所以勞動者遇到自身權益受到單位侵害時,最重要的是做好證據的收集和保存工作,包括工作照、勞動合同、工作文件、工作記錄等,越多越好,越全越好。

然後再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勞動監察大隊必須依法辦事、依規辦事,不管什麼樣的企業和單位,只要你證據充足,一定要堅持才可以更好的保護自己的權益,讓自己的訴求得到正確的解決。

這個過程很可能是漫長的,會耗費很多精力,因為畢竟是一個個體和一個集體的矛盾,所以要做好打持久戰的思想準備。


張小九na


這個問題我覺得自己有必要回答一下,因為這個問題剛好就是我現在經歷的問題。

首先來說說我的情況,本人是18年6月去的一個單位。單位沒簽合同沒交社保,工資走的銀行。於今年2月期間工作時候發生了工傷,工傷期間公司沒發一分錢工資,也沒有給我做工傷鑑定。工傷好了以後公司就直接給我說不用來上班了。

不上班就不上班吧無所謂,找公司要工資未果,我就先在往上查了一些資料。查完資料心裡大概有個數就打市長熱線反應情況[建議直接打市長熱線讓上級部門直接找主管單位,一個電話比你自己親自去跑十次效果還要好]

打完電話第二天上午就有勞動仲裁聯繫我問我昨天是不是打了市長熱線,由於沒有工牌沒有合同沒有社保就連工資條都沒有。然後我就去銀行打了流水,將流水直接送到勞動仲裁。勞動仲裁受理以後就會先確認你和公司的勞動關係。確認勞動關係以後就會先和單位負責人溝通。溝通中老闆第一次和仲裁員說先給我做工傷鑑定,嘴裡這麼說掛完電話以後繼續對我不理不睬。

中途仲裁和市長熱線都會打電話回訪問你問題得到解決沒有,如實相告老闆的不理不睬。市長熱線就會繼續給仲裁施壓,仲裁就會去施壓老闆,老闆這次的態度是我們公司有法律顧問,我願意走程序願意打官司,有本事就告。聽了老闆的話這次連仲裁的人都火了。二話不說直接立案准備開庭,一個電話告知單位開庭時間[書面通知稍後送達],老闆這個時候就慌了。

叫單位負責人打電話給我說願意談,去了以後單位負責人繼續威逼利誘我,說了各種什麼打官司對我不利的話嚇唬我。我一一回懟過去,在說到老闆有錢有勢什麼的,我就直接懟到老闆有錢有勢那是他的事,你和我都是打工的而已,現在法制社會,不籤合同不交社保工傷也不聞不問你還覺得蠻有理是不是,信不信我馬上把公司大門堵了,然後打電話把電視臺找來,既然你口口聲聲說老闆有錢有勢的那就往大了鬧,沒有誰怕誰,現在的自媒體多的是,抖音,今日頭條什麼的,全國各地現在都在打黑除惡,我不但要鬧還要鬧的風風雨雨,讓老闆公司和你都成網紅,但願你和公司都能經得起查。[說這些話的時候要有鑑定的眼神,讓他知道你說這些不是在開玩笑,真的會說到做到]這些話一說我負責人一下就低下頭了一聲不吭。接下來的談判就順理成章,自己的各種訴求也都得到了滿足,綜合算下來比走程序的賠償肯定是會少一些但是時間也縮短了很多。

以上就是我前兩天才處理完的真實經歷但願能幫到各位和你。發生勞動糾紛千萬不要以為沒有合同就沒法證明你和公司的勞動關係了。市長熱線是每個城市都有的,有問題直接打市長熱線如實反應情況以後讓市長熱線去聯繫負責單位給他施壓,然後就是要善於利用媒體的力量,現在是信息時代,所謂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沒有哪個單位敢經得起折騰。只要公司怕了你的訴求也就得到解決了。


吾創萬歲_萬萬歲


被員工告到勞動局可能主要會面臨三點後果:可能對企業的誠信度和形象產生不利影響;企業會對此付出一定的法律成本或法律責任;企業可能會面臨相關行政處罰。一、誠信度員工既然去勞動局投訴,說明企業勞動關係管理存在一定的問題,當相關勞資爭議糾紛鬧到勞動局去時,可能會給企業誠信度和形象帶來一定影響。二、法律成本與法律責任當相關勞資糾紛鬧到勞動局去以後,企業就必須委託有相關法律專業知識的員工或者律師進行處理,那麼這是需要法律成本的。如果企業在相關勞資爭議糾紛中有過錯,那麼還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三、行政處罰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勞動監察大隊如果在勞資爭議糾紛中發現企業存在某些不當行為時,可以對企業進行相關罰款處罰。勞動保障局的處罰就是三種:一是改正錯誤,比如欠薪企業照發;二是企業拒絕勞動保障局的處罰,勞動保障局會與工商局配合吊銷企業營業執照;三是政府部門對企業負責人的處罰,一般是罰款。


叔食活


勞動仲裁法寫得明明白白,由用人單位控制的相關證據,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能提供證據的,應做出對用人單位不利的裁決

現實中,仲裁庭會讓員工提供證據,員工不能提高供證據時,仲裁庭依民法通則,不予支持仲裁申請……

箇中因由,心知肚明

如果你證據確鑿,仲裁庭會支持你的

難的是,單位會讓你拿到證據?


wg9999


你好,首先“勞運者之哥”感謝你相信“頭條”,並把您工作生活中疑問分享給大家!

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是國家授權代表國家機關保證《勞動法》實施的行政部門。可以對用人單位與企業進行調查核實,並根據實際工作情況,責令用人單位或企業限期整改,也可以作出行政處罰。現在還可以把欠薪行為嚴重的企實上報省、自治區列入欠薪“黑名單”,利用誠信制度進行聯合懲戒。同時,國家已經把惡意欠薪列入刑法修正案(八),明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

(一)拒不支付一名勞動者三個月以上的勞動報酬且數額在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且數額累計在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

勞動監察部門可以根據情況,對不依法履行支付義務的企業與法人或相關負責人,以惡意欠薪罪把案件移交公安機關立案處理。

總之,國家政府有關部門會依法依規維權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切實構建和諧的勞動關係,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更好發展!

以上是“勞動者之哥”的真實看法與經驗,如有什麼需要幫助與提問,歡迎留言與關注,咱們群策群力,共同維護每個勞動人民和廣大農民工兄弟的合法權益!



勞動者之哥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唱國歌!



浮塵旭日僅是一種日常


我覺得光罰款有點輕,如果能刑拘老總,10~15天,以後就沒幾個老總敢輕易的侵犯員工權益了


北京青魚


看了很多回答,每個人的閱歷不同,出發的不同,但結論大同小異。都回避了一個核心問題。現行勞動者維權體系,制度是否對勞動者公平?是否合理?如果坐實資本家侵害打工仔打工妹的利益,有賠償嗎?有處罰嗎?我們不應該在別人畫好的圈子裡討論這個問題,而應該分析一下為什麼年年都有那麼多勞工去維權?是誰是什麼原因讓資本家橫行霸道?如果建立一套高額處罰及賠償法律規定,試想,資本家還能有膽量,有底氣去踐踏勞工的利益嗎?


天涯水過客


堅持走社會主義道路,遏制資本權力,尊重保護勞動者,就像毛澤東那樣,將會煥發巨大的勞動熱情。


用戶3251669333352


胳膊掙不過大腿!沒幾個人能擰過公司,它們無賴之招很多。但現在員工每人都有幾個微信群,他們會廣而傳發這些失信公司與無賴老闆,再招工會非常難!一人說好十人信,百人說賴千人傳!害人失信終害己,長遠看來虧自己。因每人都為它們做差評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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