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詢私枉法罪?

zpeng0815


一、什麼是徇私枉法罪?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為。一般表現為以下幾種形式:

1、對明知是無罪的人使他受追訴。

所謂無罪的人,既包括根本上無違法犯罪事實的人,也包括雖有違法行為但依法不構成犯罪的人,還包括雖然構成犯罪但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定依法不應追究,如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所謂使他受追訴,是指對無罪人員不應該進行偵查、起訴、審判等刑事訴訟活動,但為了徇私徇情,追究其刑事責任而對無罪的人立案偵查、起訴或審判。

2、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

所謂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訴,是指故意包庇使其不受偵查(含採用強制性措施)、起訴或者審判,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的犯罪事實,既可以是全部的犯罪事實,也可以是部分的犯罪事實和情節。此外,故意違背事實真相,違法變更強制措施或者雖然採取強制措施,但實際放任不管,致使犯罪嫌疑人逃避刑事追訴的,以及司法機關專業技術人員在辦案中故意提供虛假材料和意見,或者故意作虛假鑑定,嚴重影響刑事追訴活動的等等,都應以該罪論處。

3、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所謂枉法裁判,則是指有罪判無罪,多罪判少罪,無罪判有罪,少罪判多罪或者重罪輕判,輕罪重判等。與前兩種情況不同是上述兩者可以發生在刑事訴訟的立案、偵查、起訴、審判的過程中,偵查人員、檢察人員、審判人員都可以成為行為的主體而構成該罪;而這種情況則僅發生往刑事審判過程中,只有刑事審判人員才能實施這種行為而構成該罪。

二、徇私枉法罪會被判幾年?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執行判決、裁定活動中,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不依法採取訴訟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執行職責,或者違法採取訴訟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員收受賄賂,有前三款行為的,同時又構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doudou是豆


柳林縣人民醫院CT科2018年2月9日拍片,2019年3月9日由無醫師資格證(不具備出CT報告單)張豔梅單獨出具的CT報告:報告醫師張豔梅,審核醫師張豔梅

都是同一個人。

而該CT報告單卻在2018年了3月5日公安的送檢材料中和檢驗材料中就己經有了。

更奇怪的是2018年3月5日還是由柳林縣人民醫院CT科對同一患者拍片,還是由柳林縣人民醫院無醫師資質人員張豔梅單獨出具CT報告單。而這張CT報告單出具的時間卻是在2019年4月9月,歷時400天之久。更奇怪的是在這400天之中,這張CT報告單又出現在公安的送檢材料中和檢驗材料中,並以這兩張CT報告單作出了相對應的鑑定結論。

柳林縣人民醫院CT科無醫師資質人員張豔梅單獨出具的這兩份對同一患者CT報告單反而比呂梁市人民醫院耳鼻喉科對同一患者經醫師會診的住院治療診斷意見更加權威(在鑑定人員心中)。

最關鍵的是:在2018年3月5日的送檢材料中,和鑑定機構在2018年3月5日檢驗當日,張豔梅單獨出具的CT報告單還沒有作出來,怎麼就可能被送檢和採用了呢?

真實案件詳情請搜索《兩份不一樣的CT報告惹事端》

刑事案件的鑑定文書編成了科幻穿越劇!











用戶66761940333


民論也.……


158笑看人生


這就是保護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