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在5G領域有著關鍵性專利,要是華為不授權這些專利,那麼其他國家還能順利建立嗎?

記憶中的經典


應邀回答本行業問題。

華為在5G領域有關鍵性的專利,但是如果華為不授權這些專利,其他國家一樣是可以建設自己的5G網絡的,這可能是很多人覺得很奇怪的地方。

華為擁有的部分5G關鍵性的專利都是"標準必要專利"。

標準必要專利,它的意思是這些專利是組成某個標準的一部分,只要是符合這個標準的產品,就一定會使用這些專利,所以才叫"標準必要"專利。

而華為在5G裡的非常重要的專利,基本都是屬於標準必要專利的。而這個標準,就是3GPP框架下的5GNR標準,實際上各個國家的通信業巨頭都在爭奪這個標準,想把更多的自己的專利寫到這個標準裡。

自己的專利被寫入標準,成為標準必要專利,有什麼好處呢?就是可以收取專利費,你只要是使用了我的專利,就得給錢,不過這些錢單個都是小錢錢,要使用的多了才錢多。誰掌握的標準必要專利數量多,誰的話語權就在標準裡更大一些。

標準必要專利是必須遵循FRAND原則的。

看到了吧,標準必要專利是不能不授權別人使用的,這個也是一個國際通行的規矩。

即使是華為不授權,別人也可以申請強制授權,無非就是給的錢多和錢少的問題,是不能不給人家使用的。

而且,華為投入了這麼多錢在5G研發上,就是指望著在5G上收取專利費賺回來,如果不授權的話,那不是錢白花了嗎?

華為在5G方面還會有一些專利沒有被寫入標準,這部分專利技術也可能很好,不過通常這種專利都是可以被繞開的。

非標準必要專利,但是無論如何也無法繞開的情況只出現過一次,就是高通的CDMA。由於當時的通信業都不看好CDMA,都在大力的研發TDMA,基於TDMA的GSM。所以,高通通過自己研發和一些其他的手段(包括收購對方公司、打官司無效化對方的專利,花錢購買授權等),基本上壟斷了CDMA,大大的小小的專利有4000多(或許更多),基本上覆蓋了CDMA,這是唯一一個非標準必要專利也很難繞開的技術,也可以算是通信業歷史上唯一的一個了。

所以說,華為有一些好的技術如果沒有被寫入標準,是可以不授權對方使用的。不過,通常這些專利都是可以使用其他手段規避的,或許是技術水平差一些,產品性能差一些,但是完全使用不了,這個是不太現實的。

也可能會拖慢對方部署網絡的速度,這個規避相關的專利,找到另外的替代還是很難的。

非標準必要專利不授權別人使用,讓其他國家無法建設5G,其實也很難實現。

這個是由於目前全世界有建設5G網絡的能力的設備商,基本上只有諾基亞、愛立信、華為、中興這幾家,三星也勉強可以算是。

不過,諾基亞、愛立信這兩家公司,在通信業裡的時間太長了,也積累了很多很多的專利,不少也是華為所需要的,所以,華為和諾基亞、愛立信之間也算是亦敵亦友,之間也有大量的專利交叉授權。

這樣的結果就是華為不去的國家,諾基亞、愛立信可能就去了,這樣的話,也無法讓對方的國家建設不了5G,通信業裡錯中複雜的關係還是很微妙的。

現在5G的專利還沒有制定完畢,再接下來的5G標準的討論之中,還有需要得到歐洲公司支持的時候,也不能完全的把關係徹底的破壞了。

總而言之,雖然這個結果很難讓人接受,實際上,華為也無法利用專利授權來讓某些國家無法建設5G,最多也只能減緩某些國家的組網速度,但是無法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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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一小兵


華為就算不授權5G專利,其他國家也可以順利建立自己的5G網絡,我們具體來看。

1、5G專利標準

從2019年4月的5G 專利最新數據來看,中國已經在第五代通訊領域的專利上位居榜首,全球佔比34%,其中華為排名第一,佔比15%。從專利數量上來看,華為在5G方面有著絕對的優勢。

但是別忘了,5G專利必須遵守FRAND原則,即公平、合理、和不歧視原則。如下圖所示,這就是5G標準必要專利許可與其他許可的不同。

華為能在5G方面取得這樣的成績,這和華為的格局是分不開的。既然花費了太多精力來做這件事,那麼肯定希望更多的國家可以使用自己的專利,從企業的角度來看,也是為了利益最大化。這麼簡單的道理,華為能不懂麼?

就算華為不授權5G專利,遵照FRAND原則,其他國家也可以在合理的要求下,使用強制許可方式,從而解決在5G建設方面所或缺的專利。只不過會相對麻煩,所需要的代價會相對較大,但總歸是可以解決的。

2、華為5G的技術優勢

都知道近來美國以各種方式打壓華為5G的發展,其原因就是華為5G有著絕對的優勢,並且已經對美國5G地位造成了威脅。然而華為卻在這場科技戰中並沒退縮,迎難而上,只為將5G技術推廣到全球。試想,如果華為在5G方面沒有達到全球領先水平,美國會打壓它嗎?它還能如此霸氣嗎?

在技術方面,目前華為的5G已經做到了全球第一,之前任正非在接受央視採訪時也曾說過:全世界把5G做的最好的是華為,而且比人兩三年內根本最趕不上。

如今,華為在5G設備方面,已經可以獨立的完成整個5G端到端的技術解決方案,而全球能做到這一點的也只有華為。在整個5G組網中,包括無線接入網、核心網、承載網、終端等,這些部分的構建所需要的設備、軟件、硬件,華為可以以完整的解決方案提供給客戶。

華為提供的極簡站點方案,也備受網絡運營商的歡迎,而且是整合好的2、3、4G網絡。也就是說,使用華為的解決方案,可以更大程度的節省設備、空間等問題,當然在費用方面也會降低很多。

華為在5G方面的優勢,決定了華為勢必會在5G市場中要成為主流。就算面對美國的打壓,就算重重困難,也要突圍。這關乎華為未來5G的發展,所以,不存在說華為不授權其他國家5G專利。相反,在目前的處境之下,當其他多家認可華為5G後,更應該通力合作,才是擺脫目前處境的最好方式。

假如真的存在華為不遵循FRAND原則,對於別的國家來說,一方面採用強制許可,獲取專利,另一方面採購其他企業的5G設備,照樣可以建立起自己國家的5G網絡。可事情要發展成這樣的話,華為就可能真要“完蛋”了。


碼農聊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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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即使不授權5G關鍵性專利,其他國家一樣也能順利建立5G網絡,只是建立時間可能要慢1.2年。下面從兩個方面來說說。

1.技術方面


華為5G專利數量領先別的通信巨頭,技術也可能領先1,2年,但是還是做不到壟斷的地位,別的通信巨頭聯合起來,就能找到代替華為的關鍵性專利。

從上圖可以看到華為只擁有15.05%的5G必要標準,而其他企業聯合起來就有84.95%的核心專利,可能他們技術落後華為,但是給他們幾年時間,說不定什麼核心專利都能搞定。

而且科學界的專利授權,只是相互尊重,對別人貢獻的承認,一旦撕下臉皮了,華為不授權,人家也不會再承認你的專利了,他們可以山寨華為的核心專利,還會宣稱是自己的,華為也是沒有辦法的。

2.國際法規,法則。



即使在2G/3G時代,高通完全壟斷了CDMA專利,高通卻也不敢不向別人授權,因為這裡涉嫌到了反壟斷法。高通被多個國家因為反壟斷法罰過鉅額罰款,華為如果不向別人授權5G關鍵性專利,一樣逃脫不了被罰款的目的。

其次,國際上還有默認通用的FRAND法則;即專利費必須公開公正,不能歧視別人,不能不授權別人。華為不授權別人5G關鍵性專利,別人是可以上國際法院仲裁的,華為的關鍵性專利就會失效。



總結:華為5G核心關鍵性專利確實多,但是還是達不到技術上的完全壟斷,當別人不承認你的專利時,便可以複製你的專利。即使華為完全壟斷了大部分5G專利,別的國家也會以反壟斷法處罰華為的,華為也不好過。華為為什麼會放著錢不賺呢?所以這個問題很明確了,別的國家沒有華為5G核心專利,一樣可以建立5G網絡,最多推遲1.2年。華為技術很先進,但我們也不能意淫華為主宰了世界。


解悟科技諸葛慕


華為在5G領域有著關鍵性專利,要是華為不授權這些專利,那麼其他國家還能順利建立嗎?既然大家坐在一起決定了對5G整出一個統一的標準來,那麼大家都按照這個標準來建設5G,可以做到全球統一不各自為政不浪費資源。要是華為不授權這些專利,是否其他國家還能順利建立5G呢?

5G既然全球統一成大家共同遵守的標準,那麼就是在一定範圍內的最佳秩序,經協商一致制定並由公認機構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複使用的一種規範性文件。5G標準必要專利也一樣,就是經由全球通信組織共同協商出最佳秩序的標準,大家都共同使用的規範。這樣就可以全球通用、增進效率、減少重複、消除障礙等。


如果華為在這裡面擁有5G標準必要專利而不授權,那麼在這個共同商定的標準範圍內,可以說是不能順利建立5G的。但如果其它企業同樣也不對華為或我們的企業授權,我們要遵守這個規範的話同樣是不能順利建立5G的。來看看,全球5G標準必要專利的佔比情況。

可以看出我國的企業在5G標準必要專利的佔比非常大,華為+中興+大唐一起已經達到了31%,在全球國家中是佔比最高的。我們在5G上的全球話語權與以前通信時代相比,有了飛躍的發展,特別是這幾家企業。


即使華為不授權5G專利,那麼已經破壞了全球協商出的規範,既然這樣大家都不用互相授權,整個規範全部崩潰,再回到各自為政的狀況。那麼其它國家就會按照自己的規則研發並建立5G,而不必使用華為的專利和技術,也是可以建成5G的。同樣我國也得重新研發不能通過授權得到的其它技術來滿足全部5G建設所需要的技術。

所以即使華為不授權5G標準必要專利,別國也是可以建設出自己的5G的,只是不再使用統一協商出來的規範,而是根據自己的能力研發和建設5G。這樣一來,全球通信標準崩壞,各自為政,重複研究,浪費資源,建立壁壘,減低效率等,是不符合全球發展的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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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風高揚


    華為在5G領域有最多的“標準必要專利”,在享受標準必要專利帶來的“紅利”同時,同樣也有相應的義務,即授權的義務,並且授權的義務符合FRAND原則(公平、合理、無歧視),同時也是為了避免行業的壟斷,下文具體說一說。

    標準必要專利

    標準必要專利,是指達到某一行業標準要求而必須使用的專利,如果不按照標準必要專利生產產品的話,是無法進入市場的。擁有標準必要專利的持有者將獲取市場優勢,獲取專利費的同時,但是同時必須承擔相應的義務。

    1)揭露義務(要說出來):必須將於標準相關的必要專利,寫到標準草案中,不能自己藏著掖著;

    2)授權義務(要同意授權):必須同意將納入標準的必要專利進行授權,授權過程中符合公平、合理、無歧視的授權方式,即FRAND原則。


    華為的5G專利

    根據最新的數據統計,中國的5G標準必要專利佔到了34%,其中華為佔到了15.05%,特別是在5G基站方面的技術專利,遠遠超過了愛立信和諾基亞。相比來說,美國在5G領域的份額為14%,已經不再具有優勢,因此有專家說“華為即便不再美國銷售商品,仍然可以獲得專利使用費”。


    華為5G專利“約束條件”

    華為的5G標準必要專利一旦寫入了5G標準中,是無法做到自己獨享的,必須承擔相應的義務,將相關專利的內容“貢獻”出來,並且不能阻止授權,否則即便到了法庭也沒用。


    標準必要專利的授權必須滿足FRAND的原則,否則就容易形成行業的壟斷。此前愛立信就以侵權官司起訴過小米和華為,後來結果以愛立信降低標準必要專利的收費標準而了結。如果某個廠商利用標準必要專利提出不合理要求,那麼是可以根據FRAND原則提出上訴的。


    總之,華為的5G雖然擁有最多的5G標準必要專利,可以躺著收取“專利費”,但是也需要承擔相應的義務,是無法做到不授權的,也就是並不會影響到其他國家5G網絡的順利建立。只是華為的5G設備有成本上的優勢、網絡建設的優勢,如果不採用華為設備,可能會拖慢某些國家5G建設的進程,與5G專利並沒有太大的關係。


Geek視界


謝謝您的問題。您的是不是想突出華為5G專利的重要性?其實華為專利也是分類的,主要看必要專利。

5G標準必要專利很重要。在5G技術和產品研發中,不可替代、必須面對、不可或缺的專利稱之為標準必要專利(SEP)。獲得標準必要專利的好處如下:第一,有資格收取專利授權費,在5G時代,各行各業數字化、智能化改造都必須遵循此類標準。第二,在交叉授權過程中,憑藉標準必要專利有更大的話語權。第三,因為自己是遊戲規則制定者、佔有主動權,所以可以較低成本開展相關業務。


華為的SEP穩中有升。德國專利數據庫公司IPlytic調查數據表明,2018年5G SEP專利數第1名是三星,第2名是華為,中興、愛立信、高通分列3到5位。IPlytic最新數據表明,今年4月,中國企業申請的5G通訊系統的SEP整體位於全球第1位、佔比34%,華為位於第1位、佔比15%,諾基亞、三星、LG、中興分列2到5位。華為的專利價值、5G標準的主動權越來越大,走在了全球前沿。

專利授權不是一家獨大。華為不授權專利,別人自然不能用。但是在5G技術、產品研發中,SEP是繞不開的,不讓別人用耽誤的是整個產業與自身發展。關鍵在於以下幾點。第一,專利交叉授權是普遍存在的,誰也別想一家獨大。第二,專利交叉授權這一場博弈,3G與4G專利也會對5G授權產生影響,高通在3G和4G時代的專利積累使其市場地位短期內難以撼動。第三,華為收取專利費,要根據國內國外不同廠商來定。作為國內通信領域專利老大,華為不收授權費或者授權費很低,對國產技術發展是有益的。第四,憑藉大量5G專利,加上鴻蒙系統、方舟編譯器等利器的輔佐,華為可能成為國內技術和市場的領導者,在投資合作、形成生態圈等方面具有絕對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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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科技的風箏


不授權專利,而且是不授權關鍵性的專利,不僅是主動仗,並且是得勝仗,是關鍵的一擊,不止讓對手不順利。

該問,是個重要的提問。

這個問題,百分之百是題主在美國及其盟國打壓這個真實且罕有的特定場景下提出的,幾個外國對一箇中企,然後,只要求回答華為假如拿起關鍵性專利這個武器去反擊,相關的外國還能不能順利地組起5G網。

1 他人的回答

看了一遍該問下朋友們已有的回答,大多數認為外國會不順利,還會緩慢,但又集中於華為不會不授權,認為華為不願,不願是因為不宜、不可,不可則到了"作繭自縛″的程度,令人感到擁有的關鍵性專利相當於雙刃劍,真要是用來反擊的話,束手束腳並且會被強制。幾乎是一邊倒的回答。

用那麼關鍵的武器,反擊極少數的那幾個相關外國,力量反而變得很小,不尖了,反倒鈍了,還由打官司等等帶來了自找麻煩。

本人以前還聽到有人說,如果華為不再授權專利給某些外國,那是華為的悲哀,因為本是國家層面的事,但中國要是拿起這個武器反擊,也是個悲哀。

本人又聽說,美國政府認定了中國不會不要命地反擊,所以才打壓華為、挑起貿易戰。

2 本人的回答

我認為,要是華為不授權,只會對著少得可憐的那幾個相關外國,其5G建設當然不會順、不會快,而快不起來就是進一步的落後,一步落後便很可能步步落後,也就是總為輸,試想,5G技術本就很複雜、難度大,包括在專利上,美國及其那幾個盟國已經落後於華為,華為擁有的世界最先進5G技術不可能很快就被這些外國的企業趕上,超越就需要更長的時間了,而到時候,華為的6G就出世了,相關的研究現在就已經在路上,而且領先。

大家都在說,在數字化、智能化改造上,5G關鍵性專利不可替代,不可或缺。

數數吧,高通、愛立信、諾基亞哪一個在5G技術上不落後於華為?在5G組網建設上,全球有多少家外國企業配被華為授權、配與華為相互授權?瑞典和芬蘭打壓華為了沒有?

華為要是不授權,對著的最多也就是那幾個國家而已,本就是這幾國打壓華為,打壓是格外嚴重的不"公平、合理、無歧視″,華為如果用關鍵性專利反擊,就具有正當性、正義性,其他國家大多同情、理解。

支持華為的還有很多,要不然華為就不會已經有了60個5G商用合同。

全球5G規範的統一性也不會遭到破壞,建設效率一樣高,只有美國帶幾國築起了壁壘而已,只會導致本國陷入尷尬的境地,而高通卻在壁壘之外,如果高通也在之內,華為的5G領頭羊地位就愈發凸顯了,愈加玩轉游戲規則,賺得更大發了。

又因為這幾國的5G落後於華為,華為的反擊就又具有了強力性。

退一步說,就算華為有損失、有麻煩,包括被對等地不授予關鍵性專利,也不過是在這幾個國家遇到了,華為本就認了,否則就不會不授權,何況,不讓華為5G進入其本國通信領域、不讓華為其它產品和技術進入其本國市場,華為這個損失大不?更大,華為認了,其實是不認也得認,華為是被動地受到了打壓。

華為的5G領域寬著呢,全球市場很大,任正非說過,某國不過是個"小城市″,還說過是農村。

3 美國人和華為人的回答

比之不把關鍵性專利權授予華為,美國的打壓狠多了,華為怎麼樣了?

剛剛有報道說美國政府第三次宣佈“豁免”華為了。 之前,美國商務部長羅斯坦言:“很不幸,我們的鄉村電信運營商非常依賴華為的3G和4G網絡。……臨時許可的一個主要目的就是讓這些運營商繼續運營”。美國首席安全官安迪⋅珀迪本月15日則說美國把華為列入“實體清單”,可能導致成千上萬的美國工作崗位受到影響。

美國電信分析師恩特納認為農村地區的運營商利潤本就不高,如果無法承受新移動網絡設備的價格,將不得不關閉移動網絡,並面臨倒閉風險,這意味著基礎通信可能會從這些地區消失。

路透社則稱十多家美國運營商一直依賴廉價、高質量的華為或中興移動網絡設備,轉選愛立信和諾基亞並非易事。

英國《金融時報》在評論中則稱,中國在科技方面的自給自足可能會因此加速,而不是被貿易摩擦所阻礙。

華為人又是怎麼說的?

任正非等人說,華盛頓容許美國公司繼續與華為做生意的決定對華為影響不大,華為能在不依賴美國零件的情況下交付產品,包括5G基站,實體清單“美國政府愛撤銷就撤銷,不愛撤銷就不撤銷”,估計美國不會將華為從“實體清單”上除名,“他們還不如把我們永遠放在清單上,因為沒有美國我們也不會有問題”。

華為要是不再授權關鍵性專利給美國等,他們會怎麼樣?肯定是雪上加霜。

華為又會怎麼樣?

尼采曾說:"但凡不能殺死你的,最終都會使你更強大”。這話,正適合華為,正適合中國。

最後說,當然,華為不可能不授權,躺著賺錢的事當然要幹,雖然美國不讓進入其市場,中國也仍在向全世界開放。


肇俊武


感謝您的閱讀!

早之前,華為就說過這樣一段話:5G專利將遵守FRAND原則,不敲詐產業和社會!

這裡有一個名詞,FRAND原則?這是什麼呢?這是國際標準組織SSOs(standard-setting organizations)提出的一項原則,英文意思是:“fair, 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ory terms(FRAND)”(公平、合理、和不帶歧視性的條款);意思是華為的5G專利將會以公平、合理的原則收費,不會對任何組織或者國家有歧視性,或者不授權。

我們在德國專利數據公司IPlytics發佈的5G專利報告中發現,截止到2019年4月,華為的SPE專利數達到了1554件,佔據了第一的位置。而SEP是什麼意思?Standards-Essential Patents,即標準必要專利!如果你擁有了SPE,你就可以讓你的專利收取專利費了,所以只要華為按照這個標準,就能進行收費!

確實,你擁有了SEP,你確實可以收取專利費了,可是你得需要別人買你的賬才行,全世界那麼多廠商,無時無刻不在侵犯專利,你覺得對方侵犯了你的專利,沒有問題,你告吧!法庭見了後,就是無休止的官司,這本身就是時間戰,因此即使你不遵守FRAND原則,不授權給別人,人家還是照樣用;於是,你要收集證據等等,才發現這種無休止的專利官司,是最難的。

華為會這樣做嗎?且不說華為已經聲明遵守FRAND原則,就算華為不授權了,你抵不住一些耍賴的企業還是會使用!


LeoGo科技


能,只是他們的進程會慢,花費會更多!


奮鬥不止之創業者


讓別人用你的標準才是正解,否則人家也能研發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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