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修例風波”最年輕被告,獲判

海外網12月19日電 香港一名就讀中學的12歲少年,於10月初在旺角警署及港鐵太子站外牆噴上仇警字句,被警方拘捕。今日(19日),西九龍法院少年庭法官判處這名少年接受24個月的兒童保護令。

據香港文匯網報道,這名少年此前於11月21日在庭上承認兩項刑事損毀罪,成“修例風波”中年紀最小的被告。當天他獲准保釋至12月19日判刑,期間索取感化官和福利官報告。西九龍法院少年庭裁判官今日決定採納社會福利官報告及感化報告,判處這名少年接受24個月的兒童保護令。

報道稱,被告今日由家人和社工陪同出席。裁判官宣佈判決後,辯方申請撤罪。辯方認為,被告明白以不恰當方式表達要求,現已上了寶貴一課,盼法庭考慮到本案只是塗鴉,與同類刑毀案相比較輕微。

裁判官彭亮廷最終決定判處被告接受為期24個月的兒童保護令,期間由祖母照料、遵循監管主任意見結交朋友或參加聯誼活動,以及遵守每晚7點至翌日早上6點的宵禁令,除非由家人陪同或事先得到主任同意。被告及其家人另須於明年6月18日,返回法庭查看進度報告。

根據此前報道,有香港警員於10月3日晚7時30分看見被告在旺角警署外牆噴“死黑警”等字句,其後再在太子站外牆噴“天滅”等字眼,於是跟隨他到旺角一個屋苑,第二天早晨趁他上課時將其拘捕。被告於11月21日在西九龍法院承認兩罪,並坦言深感後悔。

對於年輕人參與非法集結和暴力行為,甚至被拘捕之事,香港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此前呼籲家長、老師、社會各界朋友,勸說身邊的年輕人不要參與任何非法和暴力行為,遠離警方防線,以免將自己置身危險境地甚至受傷、被拘捕,令個人前途盡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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