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放貸 阜陽一醫院女員工獲刑五年半

中安在線訊 據新安晚報消息,阜陽市第六人民醫院農合結算處一員工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挪用公款放貸,掙取利息。日前,阜陽市潁州區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李某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被告人李某的違法所得79616.35元,依法予以追繳(已追繳)。

經審理查明,2014年3月至2017年8月,被告人李某在阜陽市六院農合結算處工作,主要負責新農合資金的發放。六院新農合資金的發放工作流程是由李某填寫提款申請書,財務科按照其提款申請書的金額將備用金轉賬至李某銀行賬戶,李某再支取現金用於窗口結算。2016年5月至2017年8月,李某利用其職務便利,將六院用於新農合結算的資金挪用並借款給其朋友黃某,口頭約定月息為1.5分,共計挪用資金12次,計款430萬元,獲取利息77300元。

另查明:案發後,被告人李某退非法所得款77300元,退用於新農合結算的中國銀行阜陽鼓樓支行帳戶產生的利息2316.35元,合計79616.35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身為阜陽市第六人民醫院農合結算處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挪用新農合資金進行營利活動,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挪用公款罪。鑑於被告人到案後,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系坦白,依法可從輕處罰。其當庭自願認罪,且案發前已將挪用款項全部歸還,未給國家造成損失,可酌情從輕處罰。對辯護人提出被告人李某具有坦白情節,自願認罪,無前科,全部款項已經歸還,可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予以採納。綜上,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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