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物、去死 三字經罵妻15年不曾停 妻果斷休夫法官判準

廢物、去死 三字經罵妻15年不曾停 妻果斷休夫法官判準

李男婚後性情大變,長期精神凌虐妻子,判準離婚。(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Pixabay)

徐愷昕/臺北報道

江姓女子與李姓男子結婚並育有兩子,江女表示李男婚後性情大變,不時會羞辱她、喝令她滾回孃家,讓她15年的婚姻生活飽受精神虐待,已不堪繼續同居,故訴請離婚。高等法院最終認定李男需為婚姻出現問題負起責任,判準離婚。

判決書指出,江女與李男2004年婚後李男突然性情大變,不只會時常以三字經「幹XX」、「廢物」、「去死」辱罵她,2018年6月兩人發生爭執時,還直接喝斥她滾回孃家,當時江女認為與先生已不宜同居,毅然決然帶子女回孃家。分居期間,李男仍不斷騷擾江女,同月28日,竟騎車尾隨以車輪故意將江女腳部壓傷;還有一次趁江女騎車載小孩出門時,行駛至江女前方後故意減速干擾,同時傳送訊息「那天在你家發誓你應該沒有忘記吧,你一直叫你爸載你上班,小心你的毒誓害你爸被撞死」,各種恐嚇使江女心生畏懼,為此還申請了保護令。

李男出庭後表示從未辱罵過江女,也沒有對江女施暴,更直指妻子和公司林姓經理有不倫戀,過去曾從江女手機中見她與林男互傳情色影片。李男表示如今婚姻會失敗,應歸咎於太太有婚外情,在此請求返院駁回離婚之訴。

高等法院依江女與李男在通訊軟體的對話中發現,李男多次曾因家庭生活瑣事與江女吵架,溝通過程確實常以「幹XX」、「廢物」、「去死」等言語辱罵江女;而江女過去也真的因李男多次的騷擾行為,聲請保護令獲准。至於李男所說的婚外情一事,法官表示,單以互傳色情影片就認定這是造成婚姻破裂的原因實在無法證明,綜合以上,認定婚姻出現問題主要肇因於李男多次辱罵江女,將她趕出家門以及不斷騷擾其生活所致,故判準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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