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等35人涉黑案昨在猇亭開審

修車5000元強索8萬,5年非法獲利1500餘萬

徐某等35人涉黑案昨在猇亭開審

法院院長擔任審判長 檢察長擔任第一公訴人

本報記者鄒前俊通訊員張亞慶 猇公宣 文/圖

這是一個以賭養黑的團伙,長期依靠賭場獲取非法利益;這是一個以黑護賭的團伙,以維護賭場安全為由,長期聚眾鬥毆、非法拘禁……在猇亭區、夷陵區及枝江市等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29起,非法獲利1500餘萬元,涉及千餘人受害,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12月17日,猇亭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被告人徐某等35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開設賭場罪、聚眾鬥毆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一案。該案是宜昌市自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法院審理被告人數最多的一宗涉黑案件。

團伙作案

多人涉黑犯罪落網受審

被告人徐某,今年34歲,枝江安福寺人,是該涉黑組織的核心領導人物,也是身負故意殺人罪、敲詐勒索罪、逃脫罪等多個罪名的刑滿釋放人員。然而,徐某刑滿釋放回歸社會後卻不知悔改,糾結一幫社會閒雜人員團伙作案,以賭養黑,以黑護賭,在猇亭等地重現刀光劍影般的江湖。

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初,徐某與被告人江某涉足猇亭區地下賭場行業,在劉某開設的賭場內,徐某提供資金並帶領被告人周某等人,組成多支“碼隊”為參賭人員提供高利貸,由江某等人負責內外場安保,實現控制賭場,獲取賭場利益最大化。同年5月,因王某在賭場上滋事,徐某夥同江某等人與王某在猇亭區持械聚眾鬥毆。在這次聚眾鬥毆中,心狠手辣的徐某帶領團伙成員取得“勝利”,得到成員認可,在成員內部取得領導地位。

2013年10月,因與吳某等人在賭場放置賭博機發生爭執,徐某夥同江某等人發生持械聚眾鬥毆。這次械鬥之後,徐某等人壟斷了猇亭區及其周邊區域的地下賭場行業,有組織地實施開設賭場、聚眾鬥毆、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29次,形成了較穩定的犯罪組織。

該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積極參加者相對固定,層級清晰,成員之間分工明確,形成了“聽從統一指揮”、“不準吸毒”、“嚴禁放私碼”等不成文的紀律和規矩。為從地下賭場獲得最大利益,徐某先借錢給部分成員或與部分成員共同出資等方式,到賭場內向需賭資的賭博人員“放碼”,並按日收取高利貸日利息(俗稱“草錢”),將收取的“草錢”在“碼隊”成員內部進行分配。徐某還採取以其本人名義或其他成員名義直接或間接開設賭場的形式,向他人開設的賭場收取所謂的“安全費”“乾股”等費用。

開設賭場

非法牟利1500餘萬元

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2月底至2018年1月底期間,在猇亭區磨盤居委會、三峽機場附近、枝江市白洋鎮善溪窯村、夷陵區鴉鵲嶺鎮長湖村等地多處農戶、農家樂,徐某、李某、朱某等人先後開設7個地下賭場,共開設400餘場次,抽頭漁利1500餘萬元。

2013年2月底至7月底期間,賭場召集者劉某等人,開設以“推牌九”的方式進行賭博的地下賭場。徐某帶領李某、朱某等人在賭場上“放碼”、擺放賭博機並安排周某負責上分交帳、拖運賭博機,江某負責內外場,汪某、王某等人負責“打水”、“監注”、“釘子”、“蝦子車”等工作。同年5月9日,發生聚眾鬥毆事件後,徐某以“修車費”為由每場收取2000元,江某每場收取安全費2000元。該賭場開設100餘場,抽頭漁利1000餘萬元。

2015年4月初至8月期間,徐某等人開設“翻筒子”的地下賭場,團伙成員在賭場上放碼,徐某佔股分成、每場收取相關費用,其中徐某開“專課”一次得4萬餘元。該賭場開設70餘場,抽頭漁利280餘萬元。

此後,徐某及團伙成員為擴大賭場經營範圍,在猇亭區及周邊區域多次開設賭場。賭場設立後,徐某及江某、李某等團伙核心成員,按照分工各自獲利。

聚眾鬥毆

刀棍相向致多人受傷

2013年5月9日晚,在磨盤居委會七組28號陳某家開設的賭場上,參賭人員王某秋髮現賭資不知去向,即找賭場要求解決,並邀約人來賭場。

徐某得知消息後,帶領周某等人趕到賭場,在與王某秋協商過程中,徐某得知賭場外有人持刀棍找賭場扯皮,即帶隊前往。在停車場附近路口,徐某等人與王某秋邀約的向某等10餘人相遇,徐某即下車持工兵鏟與對方打鬥,緊跟其後的周某等10餘人持刀棍與對方打鬥。打鬥過程中,向某遭圍毆致右前臂、左手肘受傷。經鑑定,向某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2013年10月2日晚,在夷陵區鴉鵲嶺鎮長湖村3組開設的賭場上,被告人朱某與吳某(另案處理)等人因賭博機發生爭執,被告人江某帶人將吳某的賭博機、小貨車砸損,為此雙方邀約人員進行談判。談判過程中,雙方發生爭執、拉扯,吳某掏出仿真槍示威,江某等人駕車逃離。吳某等十餘人駕車追趕,致江某車輛撞上路燈杆,5人受傷。徐某得知江某等人撞車受傷,即約吳某到猇亭某賓館附近“解決”此事。雙方在約定的賓館附近聚集,共40餘人持關公刀、砍刀、棍棒等器械鬥毆。打鬥過程中,吳某一方的3人受傷,他再次拿出仿真槍,徐某等人見狀逃離現場,其一輛寶馬車被吳某等人砸損。

敲詐勒索

修車5000元強索8萬元

徐某等人的狠不僅在賭場內,只要涉及經濟利益的事,在賭場外同樣是不擇手段,敲詐勒索就是他們慣用的伎倆。

2013年5月9日晚,徐某、江某等人將被害人王某帶至枝江市某賓館,以賠償車子損失為由,強行索要8萬元。王某迫於壓力,借款8萬元轉賬給徐某,而該車實際維修費用5000元。

2016年6月下旬的一天,被害人徐某某在白洋鎮善溪窯村1組的地下賭場上,贏了被告人徐某17萬元後準備離場。徐某強行要求徐某某繼續賭博,並改變賭博規則,以不用現金下注的空喊方式進行對賭。徐某某將贏的17萬元輸掉後,徐某又要求用現金下注方式賭博,徐某某被迫向徐某借“碼錢”4萬元繼續參賭,至徐某同意結束賭博時,徐某某欠其14萬元賭債。此後,徐某某歸還徐某4萬元碼錢,又將為兒子結婚購買的一輛轎車以13.5萬元的價格賣掉,償還該賭債。事後,徐某某兒子因此事與妻子離婚。

今年1月28日17時許,在猇亭商業一街某快遞點附近,被害人周某駕駛麵包車與徐某駕駛的巡洋艦越野車發生碰撞,徐某下車就衝上去踢了周某腹部兩腳。後因周某不同意負全責,徐某用手包打其頭部,周某要報警。徐某說“隨便報警,你們打聽打聽,我在猇亭是什麼人!”事故處理完後,徐某攔住周某,以車被撞壞、過年沒車用為由索要“租車費”。徐某中途離開叫人看住周某約3小時,返回後再次威脅“一定要給錢,不然讓我手下的小弟天天找你麻煩,讓你年都過不了”,周某被迫將8000元轉賬給徐某。

非法拘禁

威脅不還錢就“活埋”

徐某等人在賭場向參賭人員提供高利貸,一旦未按時歸還,他們想方設法找到當事人,採用辱罵、毆打,甚至“活埋”等極端手段逼迫還錢,致使有人賣車、賣房,或借錢還高利貸。

2013年初,徐某、江某、李某合夥在賭場“放碼”牟利,被害人馮某借碼錢2萬元用於賭博,後因輸錢無力歸還而逃往外地躲藏。同年3月21日,徐某等人在武漢找到馮某,進行毆打和威脅後強行帶上車返回猇亭,將其關在一出租屋內,非法拘禁長達5日,後因馮某確實無法還錢才放人。

2016年6月,被害人曾某向徐某借了6萬元碼錢,次月償還4.5萬元本金和相關的利息。在追償剩餘1.5萬元時,徐某等人對曾某進行毆打和辱罵,致使曾某頭、面部受傷流血。曾某在徐某等人逼迫下,找其母親賣房子,不得已將原價18萬元購買的房屋折價15.5萬元出售,所得錢款用於償還徐某等人的碼錢。

更為惡劣的是,2018年8月8日,徐某等人脅迫被害人陳某還債,不僅將其兩根肋骨踢斷,還在深夜將其帶到猇亭一個水庫邊去“活埋”。2014年至2015年期間,陳某因經營生意需要資金週轉,先後兩次向徐某高息借款合計15萬元,後陸續償還12.5萬元本金並支付利息6萬元,剩餘2.5萬元本金無力歸還。在對陳某拳打腳踢毆打後,將其帶到水庫堤壩上,徐某等人挖了個深坑將他推了下去,威脅不還錢就地“活埋”。極度驚恐的陳某不斷求饒,保證還錢才被帶離現場,一直關押至8月11日找朋友借到1萬元,償還徐某部分欠款後才放人。

近年來,以徐某為首的犯罪組織,在猇亭區及相鄰的夷陵區、枝江市周邊區域壟斷了地下賭場行業,大肆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了社會生活秩序。參賭人員輸多贏少,從而背上鉅額高利貸負擔,有的為償債被迫賣房賣車,有的遠逃他鄉。

在庭審現場,猇亭法院採用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審員組成的7人合議庭進行審理,猇亭法院院長親自擔任審判長。公訴機關派出4名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檢察長擔任第一公訴人。37名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在審判長主持下,控辯雙方圍繞被告人被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舉證、質證,並對定罪量刑的事實、證據及法律適用等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展開了激烈辯論。據瞭解,因被告人眾多、案情重大複雜,庭審預計需持續數天,將擇日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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