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市縣黨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見》以及《中共建甌市委巡察工作實施細則》的要求,經建甌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從2019年11月28日開始,市委派出巡察三組對建甌市委老幹局、市委黨校(行政學校)開展巡察,巡察時間為一個月左右。

根據巡察職責,市委巡察組主要受理反映建甌市委老幹局、市委黨校(行政學校)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其他市管幹部、中層主要負責人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重點是關於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方面的舉報和反映。其他不屬於巡察受理範圍的信訪問題,將按規定由有關部門負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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