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志異之《王大》

聊齋志異之《王大》

圖詠 才從燕子谷中回,又向城隍座下來。赤黑眼眶冥罰在,漫誇劉毅是奇才。

《四個賭徒》

從前有個人叫李信,是個賭徒。有一天,他正躺在床上休息,忽然看見賭友王大、馮九走了進來,請他一起去賭博。李信一聽去賭,很興奮,也忘記了這兩個人早已經死掉了!是兩個鬼。於是他高高興興地跟他們走了。

出了家門,王大說再要去請同村的周子明也去賭。馮九就領著李信先走一步,兩人來到村東頭的一座廟裡。不一會兒,周子明果然跟著王大一起來了。

馮九拿出紙牌,四人約定賭錢。李信說:“對不起,我來得太匆忙,沒帶本錢來,對不起諸位的邀請了,怎麼辦?”周子明也說沒帶錢。王大說:“燕子谷的黃大官人是放高利貸的,我們一起去跟他借些錢,他肯定能借給你們。”於是四人又一起到燕子谷去借錢。

四個人飄飄忽忽地走著,瞬時間便到了一個大村落中。只見村子裡高門大戶,連綿不斷。王大指著一個大門說:“這就是黃公子家。”他們正要進去,剛好有一個老僕從門內出來,王大便告訴他來意。老僕人回去稟報,一會兒老僕人出來說奉公子命請王大、李信二人進去相見。二人進去一看,黃公子大約十八九歲,言談和氣,滿面笑容,拿出一串錢給李信說:“我知道你這個人一向忠厚誠實,可以借錢給你。周子明這個人我信不過。”王大委婉地替周子明講情,黃公子才同意借,但是必須由李信署名擔保。李信開始時不肯,王大在一邊慫恿勸說,李信無可奈何,勉強同意擔保,黃公子才又拿出一串錢給了他。出來後,李信把錢交給周子明,又將黃公子的話說了一遍,意思是激他日後一定要如數償還。

四個人出了燕子谷,迎面看見一個婦人走過來。原來這是同村中趙某的媳婦。這個婦人一向兇悍,平時好爭鬥善罵人。馮九說:“這裡沒有別人,我們捉弄捉弄這個悍婦。”於是和王大抓住婦人,拉入山谷中。婦人大哭大叫,馮九抓起一把泥土塞進她嘴中。婦人一下子就像死了一樣,不出聲了。四人見狀,趕緊散了。他們又一塊聚到廟中,開始賭博。

從中午一直賭到晚上,李信大勝,馮九、周子明卻輸了個淨光。李信把贏來的錢加上利息後全部給了王大,讓他代還給黃公子。王大又勻了一給馮九、周子明,賭博又繼續進行。

剛賭了不長時間,聽見廟外人聲嘈雜,一片吶喊,一個人飛快地跑了進來,邊跑邊喊道:“城隍老爺親自來捉拿賭徒,已經到門外了!”四人大驚失色。李信見機不好,扔下錢,就翻牆逃走了。剩下那三個人只顧收錢,都被拿住,捆了起來。從廟裡出來,果然見一個神人騎在馬上,馬屁股後面拴著一大串賭徒,足足有二十多人。天還沒亮,他們已經來到一座城池,開了城門進去,來到官衙中,城隍老爺面南坐下,將犯人叫上大堂,有衙役手中拿著一本花名冊,一一點名,城隍老爺命令用斧子將所有賭徒的中指剁下來,又命令將賭徒的兩眼分別塗成紅色和黑色,遊街三圈。游完街,押送的差役向賭徒們索賄,答應替他們抹去眼上的顏色。眾人都爭著送錢,惟獨周子明不肯,說沒有錢。差役說把他送回家去取錢,周子明也不肯。差役指著他罵道:“你真是顆炒不爆的鐵豆子!”拱拱手走了。

周子明一人出城回家,路上他用唾沫沾溼袖子,邊走邊擦眼睛。走到河邊往水裡一照,顏色依然還在,又捧起水猛洗,卻怎麼也洗不掉,只得惱恨地回家。

在此以前,趙家媳婦有事回孃家,天黑之後還沒有返回來。她丈夫去接,走到山谷口,看見老婆橫躺在路邊。看樣子,知道是遇上了鬼。連忙把她嘴裡的泥巴摳出來,揹回家中。到家後,婦人漸漸醒了過來,丈夫才知道下身還有東西,便將那根長條石慢慢轉著拔出來。婦人述說了路上的遭遇,趙某聽罷大怒,急忙去縣衙,狀告李信和周子明。縣官老爺就派衙役到李、週二人家中抓人。到李信家,李信剛睡覺醒來,而周子明還在家中昏睡,像死了一樣,衙役認為不可能是他們乾的。縣令一聽,便以誣告罪將趙氏夫妻重打一頓,夫妻二人根本無法申辯。

第二天,周子明醒過來,兩個眼眶忽然一個成了紅色,一個成了黑色。他又大叫手指頭痛,仔細一看,中指的骨頭已經斷了,只有皮連著,幾天後,半截手指頭便掉了下來。眼睛上的顏色,深入皮肉之中,看見的人無不掩口而笑。

一天,周子明又看見王大來家索債,他只是大聲說沒錢,王大忿恨地走了。家裡人詢問後,才知道緣故,都勸他說神鬼無情,還是還錢為好。周子明執意不肯,說:“現在當官的,都袒護賴債不還的。陰間和陽間應該沒什麼兩樣,更何況還是賭債呢?”

第二天,有兩個鬼役來,說黃公子已經向城隍投了訴狀,告了周子明賴債不還,要拘拿他去審訊。李信在家中也見有鬼役來到,要捉他去作證。於是周、李二人突然都死了。到村外會面,見王大、馮九都在。李信對周子明說:“你還是紅黑眼,怎麼敢去見官老爺呢?”周子明仍舊是說沒錢行賄。李信知道他一向很吝嗇,便說:“你既然想賴賬,我也只好請見黃公子,替你還錢了!”他倆又一起到黃公子家,李信先說明了緣故,黃公子不同意,說:“欠債的是誰,卻讓你還錢?”李信便出來告訴周子明,跟他商量自已給他錢,讓他拿去還債。周子明惱羞成怒,連黃公子也攻擊起來。鬼役便將公子家僕一塊拘拿。不長時間,一幫人來到官衙,進去看見城隍老爺,城隍老爺怒斥周子明說:“你這個無賴賊!眼上的顏色還在,還想賴債嗎?”周子明招供說:“是黃公子放的利債,引誘我去賭博,才被老爺處罰。”城隍便叫公子家的老僕上來,發怒說:“你家主人開場聚賭,還敢討債嗎?”老僕分辯說:“借錢時公子不知道他們是去賭博的。我家公子家住燕子谷,他們的賭場在觀音廟,兩地相距十幾里路。我家公子也從來沒有開設賭場之事。”城隍老爺聽說,看著周子明道:“借人錢賴帳不還,還給人捏造罪名,你可算是人當中最不是東西的了!”喝命痛打。周子明忙又訴說黃公子放的貸利錢太重,城隍問道:“你還了多少了?”老僕說:“一文錢也沒還。”城隍老爺大怒道:“本錢都還沒還,談什麼利息!”命令重打三十,立即押回家取錢還債。鬼役索賄,將他押回家中,不讓立即復活,卻將他綁在廁所裡,託夢給他的家人。家裡人連忙燒了二十串紙錢,火一滅,化成二兩金子,兩千錢。周子明用金子還賭債,用錢賄賂鬼役,才被釋放回家。醒過來後,屁股上被打傷的地方都鼓了起來,膿血淋漓,幾個月時間才好了。

後來,趙家媳婦不敢再罵大街。而周子明儘管少了一個手指頭,又是紅黑眼,卻照賭如故。由此可知賭徒們真不是人啊!

【老老葛說】

古今中外,賭是一大禍害。凡是沾上賭字的,輕則荒廢主業,債臺高築;重則傾家蕩產、家破人亡。自古以來,賭博之風,難以禁絕。

故事中的李信、周子明都是活人,卻被早已做鬼的王大、馮九勾引,做了一回陰間的賭徒。倒黴的是正趕上陰間也在抓賭,李信跑掉了,周子明和兩個死鬼都被抓住。因為賭博和欠債不還,周子明先後兩次受到閻王的懲罰,被剁掉中指、塗黑眼圈、打爛屁股,可是他卻仍然嗜賭如命,死不改悔。

蒲松齡在故事中痛罵“博徒之非人矣”,確實如此,凡是賭博者,一賭起來就忘了生死。看來,人間也好,陰間也罷,要斷絕賭博是不可能的。

【原文】《王大》《聊齋志異》三會本卷十一 第二十九篇

李信,博徒也。晝臥,忽見昔年博友王大,馮九來邀與敖戲,李亦忘其為鬼,忻然從之。既出,王大往邀村中周子明,馮乃導李先行,入村東廟中。少頃周果同王至,馮出葉子約與撩零,李曰:“倉卒無博資,辜負盛邀,奈何?”周亦云然。王雲:“燕子谷黃八官人放利債,同往貸之,宜必諾允。”於是四人並去。

飄忽間至一大村,村中甲第連垣,王指一門,曰:“此黃公子家。”內一者僕出,王告以意,僕即入白。旋出,奉公子命請王、李相會。入見公子,年十八九,笑語藹然。便以大錢一提付李,曰:“知君愨直,無妨假貸;周子明我不能信之也。”王委曲代為請。公子要李署保,李不肯。王從旁慫恿之,李乃諾。亦授一千而出。便以付周,且述公子之意,以激其必償。

出谷,見一婦人來,則村中趙氏妻,素喜爭善罵。馮曰:“此處無人,悍婦宜小祟之。”遂與捉返入谷。婦大號,馮掬土塞其口。婦若死。眾乃散去,復入廟,相與賭博。

自午至夜分,李大勝,馮、周資皆空。李因以厚資增息悉付王,使代償黃公子;王又分給周、馮,局複合。居無何聞人聲紛拏,一人奔入曰:“城隍老爺親捉博者,今至矣!”眾失色。李舍錢逾垣而逃。眾顧資皆被縛。既出,果見一神人坐馬上,馬後縶博徒二十餘人。天未明已至邑城,門啟而入。至衙署,城隍南面坐,喚人犯上,執籍呼名。呼已,並令以利斧斫去將指,乃以墨朱各塗兩目,遊市三週訖。押者索賄而後去其墨朱,眾皆賂之。獨周不肯,辭以囊空;押者約送至家而後酬之,亦不許。押者指之曰:“汝真鐵豆,炒之不能爆也!”遂拱手去。周出城,以唾溼袖,且行且拭。及河自照,墨朱未去,掬水盥之,堅不可下,悔恨而歸。

先是,趙氏婦以故至母家,日暮不歸,夫往迎之,至谷口,見婦臥道周。睹狀,知其遇鬼,去其泥塞,負之而歸。漸醒能言,始知陰中有物,宛轉抽拔而出。乃述其遭。趙怒,遽赴邑宰,訟李及周。牒下,李初醒;周尚沉睡,狀類死。宰以其誣控,答趙械婦,夫妻皆無理以自申。

越日周醒,目眶忽變一赤一黑,大呼指痛。視之筋骨已斷,惟皮連之,數日尋墮。目上墨朱,深入肌理。見者無不掩笑。一日見王大來索負。周厲聲但言無錢,王忿而去。家人問之,始知其故。共以神鬼無情,勸償之。周齦齦不可,且曰:“今日官宰皆左袒賴債者,陰陽應無二理,況賭債耶!”次日有二鬼來,謂黃公子具呈在邑,拘赴質審;李信亦見隸來取作間證,二人一時並死。至村外相見,王、馮俱在。李謂周曰:“君尚帶赤墨眼,敢見官耶?”周仍以前言告。李知其吝,乃曰:“汝既昧心,我請見黃八官人,為汝還之。”遂共詣公子所。李入而告以故,公子不可,曰:“負欠者誰,而取償於子?”出以告周,因謀出資,假周進之。周益忿,語侵公子。

鬼乃拘與俱行。無何至邑,入見城隍。城隍呵曰:“無賴賊!塗眼猶在,又賴債耶!”周曰:“黃公子出利債誘某博賭,遂被懲創。”城隍喚黃家僕上,怒曰:“汝主人開場誘賭,尚討債耶?”僕曰:“取資時,公子不知其賭。公子家燕子谷,捉獲博徒在觀音廟,相去十餘里。公子從無設局場之事。”城隍顧周曰:“取資悍不還,反被捏造!人之無良,至汝而極!”欲笞之。周又訴其息重,城隍曰:“償幾分矣?”答雲:“實尚未有所償。”城隍怒曰:“本資尚欠,而論息耶?”答三十,立押償主。二鬼押至家,索賄,不令即活,縛諸廁內,令示夢家人。家人焚楮錠二十提,火既滅,化為金二兩、錢二千。周乃以金酬債,以錢賂押者,遂釋令歸。

既蘇,臀瘡墳起,膿血崩潰,數月始痊。後趙氏婦不敢復罵;而周以四指帶赤墨眼,賭如故。此以知博徒之非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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