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縣丹江大道改建工程設計-採購-施工(EPC)工程

從中國電力招標網(www.dlzb.com)瞭解到融水苗族自治縣丹江大道改建工程設計-採購-施工(EPC)工程總承包招標正在進行,詳情請看下文:

項目概況與招標範圍

2.1項目概況
建設地點:融水鎮苗家小鎮
建設規模:道路改建總長1523.7米,全段道路除K1+270-K1+315.5段為16米外,其餘路段均為18米寬行車道。道路兩邊為寬度1.5-6米人行道,K0+010.7-K1+140段道路兩側為1.5米寬綠化帶。本次改建內容對道路整個行車道進行改建,碎石化原有砼路面,加鋪瀝青、安裝路平石、更換及抬高路緣石、綠化帶條石、抬高雨水口箅子及雨汙水檢查井等
項目計劃投資:約 1306.72萬元
合同估算價: 1306.72 萬元
計劃工期:本項目總工期(指自簽訂總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業主使用之日期間的工期,包括勘察設計工期、採購工期、施工工期、驗收工期、辦理相關手續的工期等)為 240 天(日曆天)。其中,房屋建築工程的施工工期壓縮時,宜組織專家論證,且在工程量清單中增設提前竣工(趕工補償)費項目清單。項目建設工期預計從 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月。
2.2招標範圍:本項目採用設計(含勘察)、採購、施工一體化工程總承包模式實施。其中設計主要服務內容包含初步設計(含概算)、施工圖設計及預算編制、技術交底及工程驗收等內容;施工內容包括項目施工圖紙(含設計變更)及工程量清單所規定內容等及設備材料採購,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整體移交、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程的總承包。


2.3本項目 □要求 ☑不要求採用裝配式技術。
2.4 本項目 □要求 ☑不要求採用建築信息模型(BIM)技術。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同時具備 市政行業(道路工程)工程設計 乙級 及以上資質和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叄級 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並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履約能力。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投標的要求其聯合體中施工單位)須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築市場誠信卡管理暫行辦法》(桂建管﹝2013﹞17號)和《關於加強廣西建築業企業誠信信息庫日常維護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號)的規定,已辦理誠信庫入庫手續並處於有效狀態。
3.2主要負責人員要求:
3.2.1項目總負責人:具有 市政工程 專業 貳 級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
3.2.2項目設計負責人: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3.2.3項目採購負責人(如有):無。
3.2.4項目經理:具有 市政工程 專業的 貳 級註冊建造師證書和 中 級及以上職稱,具備有效的廣西建築市場誠信卡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本項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標未開工或已列為其他項目中標候選人第一名的建造師作為項目經理(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築市場誠信卡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除外)。


3.2.5 項目施工專職安全員:具備有效的廣西建築市場誠信卡和專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
3.3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3.1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可由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各方均應符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條件,其中施工單位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3.2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聯合體協議書,其中聯合體牽頭人代表聯合體各方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但聯合體其他成員在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過程中,仍負有連帶的和各自的法律責任。
3.3.3組成聯合體進行投標的設計或施工單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參與同一標段的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參與同一標段的投標。
3.3.4聯合體各方應分別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聯合體協議書分工職責範圍內的履約能力。
3.3.5聯合體中有同類資質的企業按照聯合體協議書分工承擔相同工作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企業確定聯合體資質等級。
3.4 各投標人可就本招標項目的所有標段進行投標,並允許中標所有標段。但投標人應就不同標段派出不同的項目經理和項目施工專職安全員,否則同一項目經理或項目施工專職安全員所參與其它標段作否決投標處理(符合桂建管﹝2013﹞17號和桂建管﹝2014﹞25號文除外)。

3.5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投標的要求其聯合體中施工單位)信息以廣西建築業企業誠信信息庫為準。

報名時間:2019 年 12 月 6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 9:00 時至 16:00 時(北京時間,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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