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壽縣紀委“四個轉變”切實履行監督第一職責

2019年初,永壽縣紀委監委成立調查研究組,對履行監督第一職責情況,採取召開座談會、實地走訪、調查問卷等形式開展調研。針對調研發現的紀檢監察組織在監督方面存在著思想認識不到位、監督手段不多、監督效果不明顯等問題,縣紀委監委不斷強化工作措施,在補齊監督短板、聚焦監督任務、提升監督效能上下功夫,努力在做深、做細、做實上做文章,推動了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轉變思想,不斷深化監督理念。思想是行動的先導,理念是實踐的指南。永壽縣紀委監委聚焦監督定位不準、監督意識不強、監督方法不多等問題,堅持以思想為先導,開展多元化、多層次的學習教育培訓。通過採取“請進來”“ 走出去”,集體學與自學相結合等方式,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精神,認真研讀2018年5月28日趙樂際書記在省區市紀檢監察工作座談會以及2018年6月27日王興寧書記在全省紀檢監察工作座談會講話精神,學習領悟《黨章》《監察法》《紀律處分條例》《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和《監督執法工作規定》等黨紀法規,促使廣大紀檢監察干部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上來,更新工作理念,聚焦主責主業,做到定位向監督聚焦,責任向監督壓實,精力向監督傾斜,進一步提升監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轉變機制,不斷強化監督職能。切實增強系統思維,統籌推進紀律監督、監察監督、巡察監督、派駐監督良性互動、協同配合,形成持久監督的共同體。永壽縣緊緊抓住機構改革這個契機,精準繪製“路線圖”,派駐機構、巡察機構改革和監察職能延伸工作一體推進,全縣共派駐紀檢監察組10個,覆蓋監督55家縣一級黨和國家機關單位,公開選調、抽調工作人員21名到派駐機構工作;組建3個縣委巡察組,組長、副組長、巡察專員全部配備到位,參與縣委第五輪巡察監督工作;向7個鎮(街道)派出監察組,賦予了監察職能,配齊了工作人員。同時,著力強化監督力量優化組合,加強對派駐機構的聯繫指導,通過牽頭主辦、分辦督辦、交叉檢查等方式,形成了機關和派駐機構監督“一體運行”。強化與巡察機構的信息互通,研究制定了《巡察機構與縣紀委監委有關部門協作配合的意見》,把協助巡察、督促整改作為監督的重要內容,增強了監督的協同力。

轉變方式,不斷優化監督方法。對發現有不正之風和違紀苗頭的做到動輒則咎,堅持有“蟲子”就啄出來,最大限度減少腐敗存量。要充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注重抓早抓小,在“治未病”下功夫,在問題線索處置工作中有效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防止小錯誤演變成大問題。今年以來,運用“第一種形態”142人次,佔比49.8%。要注重“監督的再監督”,把監督重點放在防止監管缺位上,從“過程參與”向“執紀監督”轉變堅持問題導向,改進督查方式,大力推進督查反饋、問題報告、成果運用機制創新,分類處置好督查中發現的問題線索,從泛泛督查向主動發現問題轉變。要以健全內控制度和廉政風險防控體系為抓手,以查辦督辦、約談函詢、廉政談話、問責、通報、專項檢查等為重點,加強資金、項目、決策、幹部選拔等重點領域、重點崗位和環節,從事前、事中監督向再監督轉變。

轉變角色,協助落實主體責任。嚴格按照“三轉”要求,迴歸主責主業,積極落實紀檢監察機關協助職責。一是細化分解任務。每年年初,縣紀委及時召開紀委全會暨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印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實施意見》,將工作任務分解到縣級領導、牽頭部門和參與單位,列出了清單,細化了任務。二是建立責任清單。全縣75個科級以上單位黨組織對照全面從嚴治黨工作任務,建立了責任清單和落實臺賬,如實填寫工作記實手冊,形成覆蓋完整、狠抓落實的責任體系。三是強化考核問責。建立縣紀委班子成員包抓鎮辦部門工作機制,通過定期督導、年度考核、點評研判倒逼責任落實,先後對4名科級領導幹部進行了問責,促進了主體責任的落實。

(永壽縣紀委 楊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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