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森林公園,世界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寶藏”之地


張家界的“界”有兩層含義:一是指領屬界限,一是指高山。清代道光版《永定縣誌》載:“無事溪發源於張家界。”民國版《慈利縣誌》載:“索溪上源於張家界。”此處張家界,指的是今張家界國家森林公園一帶。

張家界之名,最早見於明崇禎四年《張氏族譜》序言。序言的作者叫張再昌,是永定衛大庸所指揮使張萬聰的第6代孫。明弘治年間,朝廷見張萬聰鎮守有功,將今張家界國家森林公園一帶“山林之地”作為封地賞賜給他。他於是舉家上山守業經營。

明崇禎三年,張萬聰的第6代孫張再弘被賜團官,且設衙署於此。這一帶成為張氏世襲領地,被叫成了“張家界”。截止到20世紀末,張氏子孫在此已歷17代,人口近千人。另一種說法是:相傳西漢留侯張良當年在此隱居,終老後葬在水繞四門,因此很早的時候這裡就叫張家界了。


1958年,這裡建立國營林場,因場址設在張家界農業社的地盤上,林場即取名張家界。1978年,張家界林場最早拉開湖南旅遊開發的序幕。1982年,建立張家界國家森林公園,張姓聚居的張家界村由公園代管。

鑑於張家界國家森林公園自海內外擁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1994年,經國務院批准,將大庸市更名為張家界市。

張家界位於湖南省的西北部,北面和湖北省恩施市相鄰,從距離湖南省省會長沙約三百公里。澧水河發源於張家界市境內,走了個L型從境內穿過,途徑常德市然後向南匯入洞庭湖。

國內的影視劇在此取景的就更是多不勝數了。比較新近的像《捉妖記》《大聖歸來》等,比較早的像非常經典的《西遊記》86版。

截至2012年,張家界有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15類70多項,其中桑植民歌首批列入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張家界陽戲、張家界高花燈、慈利闆闆龍燈首批列入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張家界硬氣功曾隨國家領導人赴歐洲七國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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