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我們漸行漸遠了嗎?

工會,我們漸行漸遠了嗎?

作為一名普通的員工,你是否被剋扣過工資,你的工作環境是否不具備勞動安全衛生條件,你的工作時間是否被隨意延長,身為女性職工,你是否受到了不公平的對待,身為未成年人,你是否被人強迫賺錢。我們在維權的時候,總是感覺一個人實在是勢單力薄,對方是公司,對方是組織。一個人要去抗衡那麼一大群人,誰都難免會感到害怕,總是想著如果自己的背後要是也有這麼一個團體,能夠幫助我們指導我們就好了。

事實上,這樣的組織是存在的,它就是工會,也稱勞工總會、工人聯合會。這是一個職工自願結合的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其主要作用,就是與僱主談判工資薪水、工作時限以及工作條件等與員工切身利益相關的問題。工會最早源於西方的工業革命,在與僱主、資本家階層的反覆鬥爭的歷史中,一直持續至今。我們有時在電視中會看到國外為了提高薪資待遇而組織的罷工新聞,就是由當地的工會為了僱員利益所組織的活動。

在中國,也是存在工會的,各地都有工會的分支機構,並在中華全國總工會的組織和指導下進行活動。它在關係員工切身利益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多項法律的制定中,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我們從其本身依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也可以看到對於員工保護的一角。

工會,我們漸行漸遠了嗎?

“第二十二條

企業、事業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下列侵犯職工勞動權益情形,工會應當代表職工與企業、事業單位交涉,要求企業、事業單位採取措施予以改正;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予以研究處理,並向工會作出答覆;企業、事業單位拒不改正的,工會可以請求當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處理:

(一)剋扣職工工資的;

(二)不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

(三)隨意延長勞動時間的;

(四)侵犯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權益的;

(五)其他嚴重侵犯職工勞動權益的。”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工會組織在以私營企業為首的企業中,覆蓋率恐怕有限。根據現已公佈的第三次經濟普查結果數據顯示,我國內資企業佔據全國企業的97.5%,而這其中私營企業又佔據內資企業的約70%。此外,小微企業從業人員14730.4萬人,佔據全部企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的50.4%。為數眾多的私營企業,龐大的小微企業從業人員,到底有多少處在了工會的範圍之下?我們難以知曉。

工會,我們漸行漸遠了嗎?

相對於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而言,各種私營企業、小微企業在隨意延長加班時間等侵犯員工合法權益的現象上恐怕更為嚴重。對於這些企業,如果想讓老闆們去積極的加入一個違背自己利益的工會組織,恐怕是難上加難。《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對於基層工會的成立,設置了條件。

“第十條 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有會員二十五人以上的,應當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單獨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也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的會員聯合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也可以選舉組織員一人,組織會員開展活動。女職工人數較多的,可以建立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在同級工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女職工人數較少的,可以在工會委員會中設女職工委員。企業職工較多的鄉鎮、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層工會的聯合會。縣級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級總工會。同一行業或者性質相近的幾個行業,可以根據需要建立全國的或者地方的產業工會。全國建立統一的中華全國總工會。”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基層工會的成立前提是需要有足夠會員數量。但是現實當中,許多年輕人一出學校,就進入了私營企業,進入了小微企業。對於工會,他們只是知道存在這麼個組織,卻從來無緣加入其中。加上上述這些企業在文化上、理念上,刻意的疏遠和淡化工會的存在,美化其自身剝削員工的事實,給員工灌輸各種“毒雞湯”,更使得許多人忘卻了這個組織本身,忘卻了自己本應享有的合法權益。

工會,我們漸行漸遠了嗎?

俗話說的好,“三個好漢一個幫”。一個人在維權的道路上行走是艱難的,只有大家團結起來,才能在與有錢有勢的黑心企業的鬥爭中,獲得背後的支持和幫助,才能夠更容易獲得成功。我們呼籲工會的普及,也呼籲身邊的基層工會能夠真正起到作用。讓我們每一個普普通通的從業者,都能夠享受到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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