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標電動車可上路但不實用,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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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在尺寸、重量、速度和電壓方面界定了一個範圍,讓駕駛人可以降低條件,車輛成本低,輕便安全。新的規定要求整車重量不超過55公斤,車體寬度不能超過45釐米,必須有踏板,電池的電壓不能超過48伏,車商對車輛的安全技術條件做了升級,差別也不算太大,升級後對人們出行更方便而且更安全。

前段時間各地開始普及電動車上牌,只有正規合格的車輛才能上牌,這樣一來車企就一定會狠抓電動車的質量標準。大家購買電動車也是因為不用駕照,用起來又方便快捷,所以使得電動車收到大家的歡迎,早就了電動車行業的發展,但是因為一些人不能夠遵守交通規則才造成交通混亂事故頻發的現象,規範電動車市場也是為了安全方面著想,電動車的事故頻發,糾正或者加強管理也勢在必行。不管電動車是否實行新標準,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也是保證自己和他人安全的一個重要前提。


淘車伕


新國標電動車實用性並沒有明顯打折扣,續航、載人功能仍有保留。

全新國標電動車與前期超標車輛的區別主要在於最高限速的降低,其他方面可以說並不需要大改,看一看新規要求:

1、整車重量需≤55kg,目前簡易款的電動車實際就在50公里左右的範圍內,所以重量限制並不會明顯改變目前車輛的形態,車身剛性不會打折。

2、車體寬度需≤45cm,車輛最大寬度在把手位置,駕駛座和後排載人座位也遠遠達不到這一寬度,所騎行舒適體現也不會降低。

3、鞍座長度小於等於35cm但寬度沒有限制,一張標準A4紙的長度為29.7cm,可以想象符合條件的坐墊也並不會不舒適,後排載人座椅沒有要求同樣不影響。

4、必須有腳踏板功能,有腳踏板的電動車在早期是很多的,只是隨著電池容量的加大以及車輛逐漸加重腳踏板已經不實用了,所以後期逐漸被取消。不過回到電動車早期的形態後,腳踏板可以再次發揮作用,而且並不會成為障礙。

以上四個標準的限制範圍並不非常嚴格,對於車輛製造商而言可以在現有車輛上改進升級,在限定範圍內仍可以做出與現有車輛相同舒適體驗的電動車,那麼重點看一看時速和續航。

新國標電動車限速要求不得超過25km/h,這一速度看似不高但也只是多年來“歡樂表”造成的錯覺。曾經超標的輕型電動車(量產車)幾乎沒有哪臺能達到這一時速,踏板式電摩表顯時速能達到45~60km之間但也遠達不到,所謂的歡樂表只是讓用車人感覺車速很快而計算出的假數據。

用GSP實測過的電動車,電摩表顯時速50km實際時速低於40km/h,輕型電動車大部分不提供時速表但最高平均時速僅在20km/h左右,但為什麼感覺會這麼快呢?

原因在於車輛本身很輕,摩托車愛好者應該深有體會,以120km/h的時速在高速駕駛並不會感覺很快,而已同樣的車速騎行摩托車會感覺快要起飛,尤其是某些非巡航車或ADV的輕車,。迎面的風阻、體積的差異會造成心裡暗示,所以時速20km的情形電動車實際感覺已經不慢了。

而在新標實施之前車輛製造商會使用歡樂表,但在新標之後車企需要嚴格按照標準提供最高車速,所以實際用車過程中並不會降低通勤效率;當然那電動車當做摩托車使用的話一定會降低,但還有可以登記上牌的電摩選擇,這類車客觀的說已經是影響交通安全的因素,管制是應該的。


蓄電池電壓要求≤48V,車輛維持在55公斤左右使用12V·20Ah的鉛酸電池續航會和現在相同,組成48v後容量仍在0.96kw左右,如能使用一些輕量化材料續航反而能上升一些,所以續航也不是問題。

那麼新國標電動車實際只是要求現有的輕型車輛稍微改型、增加腳踏板,使用功能沒有區別;制定出新國標的目的是區分超標車,超標車即使用歡樂表車速達到了輕便摩托車的水平,在非機動車道行駛高於電動自行車是潛在的風險、在機動車道行駛因沒有路權也不會有人主動避讓,使用這類車的用戶多為外賣小哥,為利益忽視交規造成嚴重後果的案例數不勝數。

所以只能制定出新標準讓輕型車能繼續使用,讓電摩成為機動車去上牌合法用車,而且製造商如想要讓車輛符合安全技術條件也會對車速、制動系統等核心部件全面升級,對於需要使用電摩的用戶而言雖然要考證和上牌,但也獲得了質量達標機動車標準的車。

換個角度看問題的話新國標還是有一定意義的,捫心自問自己在騎行電動車時有沒有過違章行為,每個人有一次的話2.5億臺電動車就是2.5億次,不管理的話交通環境還能再差嗎?



天和Auto


按目前的標準不變才是最現實的,可變的:就是加大管理處罰,讓公眾自覺遵守交通規則。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凡事都有利弊,你把車速整降下來也不見得就是好事,一:很多路段都是非機公用路段,本來車流量大,如在把電瓶車降速,那豈不是睹上加睹,二:在說:前面電瓶車太慢,性格狂燥者:會冒險強超,容易造成更多的交通事故。三:電瓶車車速過慢對上班族來說也是極其不便的,路程遠一點的,來回可能就得多一小時的時間,對農民工來說及其的不方便。不是說車慢就沒事故,主要還是行駛規則,不能想咱騎就咱騎,無視交通規則。這才是問題的關健所在。解決之道:靠教育:靠管理:加大處罰力度,即可解決。沒必要:什麼新規舊規,變來變去,不符合現狀。再怎麼整也沒用。


手機用戶6891152497誠


專家們的應該問問民眾,為什麼買電動車?需求點在哪裡?因為限制了摩托車,電動車才了市場,因為腳踏型電動車小,載物不便,踏板電動車有了市場,因為續航里程問題,有了大電池電動車,因為山區農村道路問題,大功率電機電動車有了市場。既然允許電動車製造存在,那就應該完善各種法規,如大功率在出廠、銷售、購買、行使時同機動車(駕照、行駛證、交通處罰等可比汽車摩托車條件與成本低些),應該讓市場需求、製造企業之間平衡。政府更應該對產品質量、市場監管、交通安全法規等方面完善,不應在電動車大小的問題上下功夫,難道汽車、摩托車不大不快不重不危險嗎?電動車都造小的失去了很多價值,企業也難存活長久的,哎。


東方人民666


這幾天新國標電動車的熱度很高,不過就相關的節目中看,很多的電動車店主並不是很能認可,很多地方的電動車店也出現了關門的現象,很多店主表示這幾天的生意差很多,根本就沒有成交量可言,而電動車上牌點也沒有多少車輛上牌。

從相關的文章評論中可見,大家對新國標的電動車並不是很認可,很多人表示寧願騎自行車也不願意買電動自行車。也有人說,6公里的路,騎電動車需要50分鐘,但如果是走路的話需要1個小時,這樣一來還不如騎自行車。



很多人認為電動車帶腳踏不是很實用,電動車真的沒有電了,大家寧願牽著也不會騎著,太累了。也有人說電動車的續航能力太低了,過去能夠跑幾十里路,如今20公里都難。還有人說新國標電動車太貴,價格比原來貴出一倍,這樣也讓大家購買的積極性降低。


不過新國標既然已經實施了,那就不會改變,因此在今後大家都需要騎著合規的電動自行車才能安全的上路。那麼應該怎麼解決電動車的出行難問題?那就只能從摩托車和小轎車下手了。

很多網友也調侃,現在的摩托車行業應該會再次好轉,特別是對於那些送外賣和快遞的人來說,想要以新國標的電動車上路,難度比較大,而摩托車的需求量會逐步增長。不過對於那些限摩的城市來說,摩托車就不是太好了。 前段時間國家發佈了一個文件,提出了汽車下鄉的觀點,估計今後的汽車消費市場也會迎來新的增長點。而自行車的銷量應該也會利好,這樣也可以起到健身的作用,大家咋看呢?


惠農圈


國家力量的發展也使得老百姓的生活有了質的飛躍,各方面都在不斷改變,吃住行這些都在影響到我們的生活,特別在交通方面更是跟過去完全是兩碼事,現在私家車的增多也給了城市交通帶來了巨大的壓力,規模大一點的城市堵車已經成為了常態,在出行上面雖然在購買汽車上面國家給了很多優惠,但是還是有非常多的人買不起汽車,而且就算有汽車的家庭看到了擁堵的道路也絕了開車出門的念頭,而電動車的出現給大家短途才行帶來了巨大的方便。

當然電動車的大規模普及,由於價格親民便宜,很快受到了歡迎,而且電動車不用駕駛證因為屬於非機動車,不用上牌不用考證人人可以開,再加上電動車方便也快捷,使得電動車的使用規模越來越大,也給了電動車行業一次快速發展的機會,這也造成了一些不好的現象,首先是各種各樣的電動車雜亂無章,再者就是在交通上面存在巨大的混亂,經常因為電動車亂竄造成交通擁堵和交通事故。

而國家曾經在類似的事件上面對摩托車市場進行過整頓,最後甚至一些城市進行了禁摩,但是交通並沒有多少緩解,該堵的還是那樣堵,該出交通事故的還是出交通事故,而且還引起了非常多的人的不滿,隨後就出現了電動車這種代替摩托車的短途出行工具,但是現在電動車也面臨著和摩托車一樣的問題。

首先規範電動車市場實行上牌考牌制度是規範電動車的第一步,第二步就是限制電動車的一些參數,使得電動車變成電動自行車,在重量速度和電壓以及基本外觀上面進行管理,新的國標電動車的參數範圍是最高速度不得超過20公里時速,重量不得超過55公斤,電壓不得超過48V,還要必配腳踏板。

而原有的大量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車將會被慢慢的在一兩年內全部報廢淘汰,而全國電動車保有量大概超過兩億多輛,而真正符合新國標的佔微不足道的部分,而現在電動車市場上新國標的電動車銷量並不樂觀,大眾似乎對新國標電動車沒有多少購買的慾望,而國家開始強制逐步的限制廠家生產不符合國標的電動車也限制車行售賣不符合國標的電動車,想從源頭上面去做改變。

而超標的一些電動車會被規劃到像摩托車一樣的電動摩托車的行列,屬於機動車的範圍,以後所有開電動摩托車的都要上牌和考駕駛證,而國標範圍內的電動自行車全部都要上牌,但是駕駛不需要考證,全國兩億多輛電動車啊,全部取代更換,這個工程量有多大利潤有多大,而且全部要上牌,部分地方上牌還要不少錢,這又是一個賺錢的機會啊,可以想象這塊蛋糕怎麼能讓人不眼紅。

再加上這幾年國內汽車市場的不景氣,電動車的火爆讓人自然想到因為電動車太多了太方便太實用了,導致很多人選擇在城市內不買車而使用電動車代替,新國標電動車的改革主要是限制電動車的使用範圍,然後通過讓電動車不實用而沒有人願意使用而再次選擇購買汽車,其實在裡面有太多的因素,首先有大市場利潤,畢竟好幾億電動車要換要上牌,再者限制了電動車的功能使得汽車的優勢凸顯,又可以刺激汽車市場,一舉兩得反正大家都跑不了得掏錢。


無法超越的足跡


新國標電動車上路用但不實用,要從兩方面看待問題。其一是:新國標電動車是以後必須要邁過的坎,是國標條例規範的車輛能夠長期正常騎行不受影響。其二是:由於限制條件多,限重,限時速,限電壓限功率,還有一個不多適用的腳踏功能,騎行路程又短。對於多數人群是不符合需求!


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在短期內所面臨的一些問題


半年過去了,新國標電動車被吵沸沸揚揚爭議很多,很多人都是不願意接受!由於它的限制條件很多,而且又增加了一個不常適用的功能功能,更是累贅。

專家的一些所謂對交通安全緩解和駕駛人的安全有好處只是一些說辭。在實際運行中作用不大,沒能解決所有騎行人,也就是消費者的所面臨的一些困境。


想要減少發生的交通事故和一些違章行為,必須要加強駕駛人員的教育培訓和懲罰力度,給予警戒,才能起到有效作用。沒有潛意識的遵守交通規則,規定的限制條件再多,從根本上都不會解決問題。



加強管理是一部分,大眾需求是另一部分,兩方面的利益都要結合規範在內。偏向任何一方對於新規定的條例執行都沒有實際意義。


購車人的思想會隨著新國標條例,更進一步的執行有所改變


新國標條例,時時到現在新國標條例,施實到現在過去才三個多月,有些購車人的思想意識已經開始轉變。現在我在一些騎行的路面上,時常會遇到購買新國標電動自行車人慢慢有所增加。但是這部分購買的人群還是處在一小部分,騎行的人是一些年輕的婦女和老人。


在電動車銷售市場可以觀察到,每家經銷店的沒有錢背叛的電動自行車,陸續多起來。不要銷售的還是電動摩托車。樣式和款式基本跟原先的電摩款基本相近,區別改觀不大,這是增加了個3c認證和身份識別碼。


電動車對人們的生活需求,交通出行和貨物運送,還是有極大的需求。人們選擇的目標不同,購買車輛認識也不同,這就需要根據自己和家庭人員的情況所決定的。



總結


在各個地方規定再多,限制條件再多,人們對生活和工作以及所做營運送貨物的需求是不會改變。這次的條例實施確實抬高了,人們對電動車的多項支出。

從售賣價格的提高,到各種考取駕照培訓以及保險等一系列的費用增加。都沒能擋住人們對電動車的使用需求。想要從單方面改變電動自行車的印象和購買力度,意識會達不到,就看人們以後對電動車的選擇偏向於哪方面。




五六修車


雖然新國標在有些人看來,確實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但已然如期實施了。這是不以個人意志為轉移的事實,你接受也好,不理解也罷又能怎麼樣呢?畢竟胳膊擰不過大腿,最後都得按新國標執行,否則將面臨處罰。

對那些以電動車為主要交通工具的人來說,要理性看待這個問題,眼下的當務之急是,怎麼辦才能讓自己手上的電動車用的儘量久。這才是最現實的想法,抱怨和發牢騷起不到任何作用。站在使用者角度來看,新國標電動車不實用的地方有三點:

第一,最高車速25km/h,這個速度有點低了,如果自行車蹬快點,可能比它都快。試想當你騎著電動自行車,被別人騎著自行車輕鬆給超了,你將會何等尷尬!比自行車還慢的電動自行車,還會有多少人願意掏錢購買?在快節奏的今天,這種超低速電動車不符合大眾需求,也註定是沒有市場的。

第二,必須有腳踏騎行能力,也就是說必須要有腳蹬子。這更是一個雞肋般的存在,有電的時候我用不到,沒電的時候我蹬不動,那我要它還有啥用?連裝飾作用都起不到,裝上腳蹬子後整車反而顯得更難看。難不成只是為了容易區分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讓交警叔叔老遠就知道該不該查。

第三,續航能力不行。買電動車大家最關心的,就是它的續航能力怎麼樣,誰也不想因為沒電被扔半路上。新國標電動車跑不遠是個大問題,整車質量有所增加,電瓶容量卻有所減小,共同導致了它的續航能力不行。尤其是對快遞外賣行業來說,這種電動車根本沒法用。

正是由於電動車存在的交通亂象,催生了新國標的出臺,但新國標貌似沒找到電動車問題的癥結所在,藥不對症。導致新國標電動車可上路但不實用,怎麼解決這個問題,我覺得可以從以下三方面入手:

第一,對已購的超標電動車,不能立馬一禁了之,該掛臨牌的掛臨牌,設置一定過渡期,把使用者的損失降到最低。第二,對快遞外賣行業,公司從電動車廠家專門定製符合行業特點的新國標電動車,統一掛牌配車。第三,對電動車使用者,加強交通安全的宣傳與教育,切實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養成騎車遵守交規的好習慣,從根本上解決電動車難題。對此,你怎麼看?歡迎留言討論~


我的農村日常


社會在進步,中國在飛速發展!那些所謂的專家卻在退步,還用著那些陳腐老舊的思想,忘了根本的邏輯性和使用安全性,違章是人的問題,管理混亂是管理者的問題,也是人的問題,和車有什麼關係?好,既然說車速太快,那麼汽車比他速度快嗎?每年車禍最多的是汽車還是電動車?現在這種標準的車輛載人和路面行駛的安全性比以前的好?做過調查嗎?做過實驗研究嗎?刀能救人,也可以殺人,管理者要做的是管理好用到的人,而不是禁止人們用刀


這就是柳州


從眾多電瓶車的事故中、絕大部分是騎車人不尊守交通法規造成的,沒有車牌而無法查找。與電瓶車並無關聯。政府應該對騎車人教育學習考取交通法規的車與人的執照管理。對待違紀者應與機動車輛同步懲法同步。除對電瓶車本身的要求控制車速制動上的禁止,其它型號應不能否定。按政府要求的那種帶腳踏電瓶車數年前權少無人問,價格在1千元左右。現在漲到2、3千元。再請查看,每年的交通事故傷亡人數。是機動車事故傷亡的人數多?還是電瓶車不尊守交通法規造成傷亡人數多?在制定這些制度的人員中,有一個是騎電動車的嗎?造成道路嚴重堵塞的是電瓶車嗎?有害的空氣汙染是電瓶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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