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樹州:開展領導幹部家屬經商辦企業專項整治 樹牢遵規守紀意識

按照省委主題教育領導小組下發的《關於對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置若罔聞、應付了事、弄虛作假、陽奉陰違問題的整治方案〉等七個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州高度重視,立即開展集中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專項整治工作。

一是動員部署、提高認識。省上《通知》下發後,第一時間組織所有副廳級以上領導傳達學習中央有關精神和政策規定,解讀了《省區市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規定》。州委書記強調了開展領導幹部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並就集中規範工作進行動員部署。要求所有副廳級以上領導幹部提高思想認識,全面理解規範工作的目的和意義、程序和步驟,以高度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認真對待集中規範工作。

二是狠抓落實、確保實效。組織人員填報,按照規定的人員範圍,確定填報對象,組織幹部逐人進行填寫《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情況報告表》,並附《報告表》填寫說明,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必須按時上報,不要出現漏報、瞞報、虛報的情況。根據個人的填報情況,進行登記彙總。劃定禁業範圍,按照要求,結合玉樹實際,劃定了《玉樹州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禁業範圍》,並將《禁業範圍》向所有副廳級以上領導進行傳達學習,要求將嚴格執行《禁業範圍》作為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廉潔用權、廉潔齊家的行為準則。全面實施核查。省委組織部會同市場監管部門和稅務部門,對我州填報人員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情況進行了全面核查。我州共核查出2名領導幹部存在未如實報告的情況,按照省委組織部的要求,組織這2名未報告人員進行了重新補報。嚴格甄別退出。對存在經商辦企業情況的填報人員,進行嚴格甄別,有1名領導幹部填報內容與我州劃定的禁業範圍存在衝突,將該填報人作為規範工作對象,作出退出選擇。

三是加強監管,制度規範。將集中規範和日常監管有機結合起來,對填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無經商辦企業情況的領導幹部,每年按照一定比例進行抽查。重點核實是否存在漏報、瞞報的情形。對於群眾舉報的有關線索,由組織部會同紀委監委依紀依法進行核查。同時,抓制度銜接,規範領導幹部家屬經商辦企業,以個人事項報告為基礎,各項報告制度同向發力,形成對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的整體畫像。注重結果的運用,將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幹部考核中,對不符合規範的幹部,不列入考察和提拔人選的範圍,涉嫌違紀違法要從嚴處理,嚴肅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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