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公園美地車位搖號引爭議!物業,你的做法違規呀

買房要搖號,買車位要搖號,我都忍了!回自己小區停車也要搖號?近日,有世茂公園美地的業主組團向記者爆料,他們小區地面車位要搖號,雖然業主們都不願意,但物業已經連下幾次通知,如何才能不“被”搖號,業主們向新聞網記者發出求助。

【緣起】一則搖號通知打破了小區原本的停車秩序

在業主代表的要求下,記者在第一時間前往了現場。進入世茂公園美地小區大門,首先記者就看到一則《公園美地地面車位搖號流程》的通知,這份通知是由世茂公園美地小區世茂天成物業寫給世茂公園美地小區全體業主的,通知中明確說明了關於業主參與車位搖號的具體流程,更讓記者發懵的是,這則通知明確註明本次車位搖號將由“青島新聞網負責搖號”,這事兒作為主辦方之一的代表,記者也是“完全不知情”呀!

世茂公園美地車位搖號引爭議!物業,你的做法違規呀

在採訪中,業主代表王先生告訴記者:“他們小區 從2014年陸陸續續交付,最早的一期入住5年了,小區內的地上車位一直是所有鄰居共同使用,大家的共識是‘先到先得’,每日晚高峰時由保安進行巡邏並通報門崗小區內是否還有空車位,具體空位的位置,並進行引導停車,如此一來小區內的車位都能得到合理使用。而且人人都有機會停車,大家都滿意!並且在過去的 年中,大家已經自發地形成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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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茂公園美地內部車輛也鮮有空餘

“現在物業突然就通知,地上車位要搖號決定使用權。我們小區很多業主都是在主城還有居所,時而回到這裡居住,每逢回來時,都是有序停車,但是如果車位搖號固定給個人,那就意味著,本人不回來的時候,車位就會空置,而沒能搖到車位的業主,卻只能把車位停在外面,連門都進不來,自己小區的車位都得不到合理利用,如此這般似乎方便的只有物業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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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茂公園美地小區外車滿為患

【僵持】大多數業主不同意PK物業強勢決定下通知

對於搖號決定停車位的使用權,世茂公園美地三期大部分業主是不同意的!業主代表王先生出示的業主群聊截圖中,可以看出有超過半數以上的業主表示反對,並認為搖號選車位不僅不會解決小區內的停車難問題,反而使問題加重,讓小區內車位大量空置,小區外道路車輛為患,擁堵嚴重,行車更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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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茂公園美地半數業主不同意車位搖號

大半業主反對,為什麼就沒能阻止搖號進程呢?記者在業主代表的陪同下,採訪了世茂天成物業負責人,他表示,開發商已經把車位轉包給物業了,物業就有權決定用什麼方式來管理車位,所以張榜通知所有業主,想要租用車位的業主都可以來參與。

隨後記者以新聞網工作人員的身份特別詢問了,“為何這份通知書中寫著本次搖號是青島新聞網負責呢,我們明明沒有參與任何組織活動呀。”寧經理表示,“只是覺得這場活動需要媒體來監督,以證明其公平公正,還沒決定是不是新聞網,通知只是物業管家隨便寫的。”這個答覆不由地讓記者也十分尷尬!

【詳解】小區地上公共車位使用權應歸全體業主所有 物業,你的做法違規呀!

根據《物權法》第74條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住、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住、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也就是說,在權屬屬於業主的土地上規劃的車位,開發商或者物業無權處置。

記者瞭解到,青島確實存在部分小區因為車位緊張進行搖號,例如城投琴海灣。需經徵求三分之二業主同意後,業委會可以對地面停車位實施出租制度。該制度規定有需求的戶主可通過參與搖號承租地面車位,租期、收費等細節需要業主委員會來定,物業可以協助管理,但無權來決定搖號出售。

就業主委員會這個事情,業主代表王先生告訴記者,因為一些阻力,世茂公園美地業主委員會遲遲沒能成立,經過這次事件,業主們準備積極推進業主委員的成立。

截至發稿前,王先生給記者發來該事件的最新動態,物業無視業主反饋,一意孤行堅持繼續搖號選車位的方式,並進行了文字公示。王先生表示,世茂業主打算聯合起來,主要有兩個訴求:一是停止搖號方案,二是要求世茂物業收費降級。目前世茂物業訂的是五星級物業。但就停車問題的管理來說,甚至趕不上老小區幾個保安大爺的管理效果。

世茂公園美地車位搖號引爭議!物業,你的做法違規呀

世茂公園美地物業再貼公示

針對此次事件,記者也帶著世茂業主的訴求向有關部門反映,希望事情能得到圓滿解決,青島新聞網也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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