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東方米蘭小區合租要交雙倍物業費 物業:收費上漲為恢復家用

在東方米蘭小區合租要交雙倍物業費 物業:收費上漲為恢復家用

自己租賃房屋後用於分租來減輕費用壓力,但卻被要求交納雙倍的物業費,黃先生覺得很不合理。

租賃房屋後改造用於合租被收雙倍物業費

今年4月,黃先生從外地來西安上班,為方便工作,他在大寨路東方米蘭小區租了一套三室一廳的房屋,“我和房東簽訂了租賃合同,每月租金2500元,每半年支付,為了減輕租房壓力,我和房東商量後,在一間臥室安裝了隔板,多分隔出一間臥室,並出租出去,剩餘一間自己使用。”黃先生說,其他三名租客都是和他簽訂的租房合同,租金直接交給他,房屋水電費和物業費,都是他向租客收取後向物業交納。

“房屋入住沒多久,物業就給房東發出通知,稱因為房屋性質為合租房,所以物業費要按照雙倍收取,每平方米由1.2元漲為2.4元。”黃先生說,他剛剛交納的7月至12月物業費共計2224元,如此高額收費,他和其他三位租客都覺得有些不合理。

11月20日上午,華商報記者來到東方米蘭小區,黃先生租住房面積約110平方米,房屋原本結構為三室一廳兩衛,經過隔板分隔,一間臥室被被分隔為了兩間臥室,變為了四間臥室。在黃先生提供的一份西安天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收款收據中,記者看到,2019年7月至12月的物業費共計1449.24元,單價為2.4元每平米;垃圾費共72元,單價為12元每月……

物業:合租戶房屋存隱患,物業費上漲為督促整改

隨後,在小區天久物業辦公室,記者看到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公示牌中顯示,物業管理服務費中,高層為1.2元㎡/月,辦公用房為2.4㎡/月。物業總管朱經理告訴記者,有業主違規將房屋改造為小隔斷結構,存在消防等安全隱患,為加強管理,小區內合租房業主都要交納經營性住房物業費用,為2.4元每平方米,合租戶的收費標準由物業做出決定,同時,因為合租房租客較多,產生的垃圾、使用電梯的頻率等也相對較大。

“收取雙倍物業費並非為掙錢,而是督促業主儘快恢復房屋原本結構和用途,物業已向業主發了整改通知,若業主恢復房屋結構並用於家用,而非經營的形式,物業費會恢復為1.2元每平方米的價格。”朱經理說,合租房違規改造常帶來隱患,物業日常在大力巡查,但無法強制要求業主恢復,“小區共2000餘戶住戶,物業已發現用於合租、辦公等經營性住戶共有31戶,都在小區的物業系統中進行了登記,並在公安部門備了案。”朱經理說。

律師:加強管理為由增收物業費的合理性並不成立

北京大成(西安)律師事務所律師韓朝澤認為,該物業公司加收業主物業費的行為並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物業公司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及公示價格收取業主或實際物業使用人的物業費用,不得隨意增收物業費,且本案中物業公司增收物業費與其加強物業管理並無直接關聯,物業公司以加強管理為由增收物業費的合理性並不成立。

“黃先生作為實際的物業使用人,其二房東的身份並不影響物業公司的收取標準。此外,經營性用房是指用於商業、工業、旅遊、辦公等經營性活動的房屋,黃先生的房屋屬於住宅用房,並不適用《陝西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六條(……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其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規定。”韓朝澤說,業主可先行與物業公司協商退費,若無法形成退費共識,根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21條之規定,業主可以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投訴反映,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據法律規定予以處罰。此外,業主還可以通過訴訟的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華商報記者 於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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