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天津全市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攪拌站停工、停產

今日起天津全市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攪拌站停工、停產!具體強制性減排措施如下:

1、工業企業按照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嚴格落實相應的應急減排措施。

2、停止室外建築拆除、噴塗、粉刷、切割、護坡噴漿作業。

3、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產及應急搶險任務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停止建築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

4、未安裝密閉裝置的煤炭、建築垃圾、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5、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產及應急搶險任務外,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停止使用國家第二階段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6、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產及應急搶險任務外,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點全面停止生產、運行;全市混凝土攪拌站和砂漿攪拌站停止生產,

嚴格落實封閉、苫蓋等降塵措施,並增加灑水降塵頻次。

7、各區採取科學措施,根據空氣溫度及相對溼度,對轄區內主要道路適時調整溼法作業頻次,降低溼法作業頻次時應適當加大吸掃作業力度。

8、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載貨汽車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全天按車牌尾號單雙號行駛(保證安全生產運行,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承擔急救、搶險等任務,掛新能源牌照及本市未更換新能源牌照的新能源汽車除外)。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載貨汽車在外環線以內道路的日常車牌尾號限行措施暫停執行,其他限行措施繼續執行。

9、港口集疏運機動車進出港區全天按車牌尾號單雙號行駛(保證安全生產運行,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以及為外貿貨物、進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運服務的,掛新能源牌照及本市未更換新能源牌照的新能源汽車除外)。

10、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物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次)的單位停止使用國家第四階段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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