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陽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涉嫌受賄罪、貪汙罪的犯罪嫌疑人蔣吉鵬決定逮捕

巴中市恩陽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涉嫌受賄罪、貪汙罪的犯罪嫌疑人蔣吉鵬決定逮捕

巴中市恩陽區委政法委原副書記蔣吉鵬涉嫌受賄罪、貪汙罪一案,由巴中市恩陽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於2019年11月5日移送巴中市恩陽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2019年11月13日,巴中市恩陽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貪汙罪對犯罪嫌疑人蔣吉鵬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來源: 四川 巴中市恩陽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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