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限塑令”來了!違者每個塑料袋罰款1000澳門元

(原標題:澳門“限塑令”來了!違者每個塑料袋罰款1000澳門元)

澳門特區法律《限制提供塑膠袋》18日起正式生效,法律明確除兩種豁免情況外,商戶在零售行為中須對每個塑料袋收取1澳門元費用,不得免費提供,違者每個塑料袋罰款1000澳門元。這兩種豁免情況包括未事先包裝的食品或藥品,或機場特定區域出售的商品。

特區政府表示,法律的重點並非收費或處罰,而是希望減少塑料袋的濫用,呼籲市民減少使用塑料袋並自備購物袋,商戶在有需要時建議只提供合適數量和尺寸的塑料袋,共同實踐減塑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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