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陽:政府出資為行政區域內所有人員購買保險

本網訊 11月18日下午,咸陽市召開一元民生政府救助責任保險工作推進會暨合同簽約儀式,安排部署全市一元民生政府救助責任保險實施工作。會上,咸陽市金融辦與承保機構簽訂了合作協議。

咸阳:政府出资为行政区域内所有人员购买保险

咸陽一元民生政府救助責任保險採取“政府主導、財政出資、商業運作”的原則,由政府買單、保險賠付。保險費按咸陽市行政區域內戶籍人口、暫住人口及流動人口每人一元繳納,所需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保險期限一年。

咸阳:政府出资为行政区域内所有人员购买保险

保險責任範圍有主險和附加險兩部分。主險:涉及自然災害救助責任保險、見義勇為救助責任保險2項。附加險:涉及擁擠踩踏救助、火災爆炸救助、傳染病救助、恐怖活動救助、精神病人傷人救助、重大惡性案件救助、高空墜物傷人救助、煤氣毒氣燃氣洩露傷亡救助、危房塌陷事故救助、溺水事故救助、公共設施漏電救助、群體性食品安全事故救助、環衛工人意外事故救助、扶貧包村幹部傷害事故救助、貧困人口交通事故救助、安置費用救助等16項。保險賠付分死亡賠償、醫療賠償、傷殘賠償、安置費用賠償四種。

據悉,實施一元民生政府救助責任保險,是轉變社會治理方式,完善災害救助體系,降低政府管理成本,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的重要舉措。咸陽市通過一元保險的方式,旨在進一步完善全市民生風險保障體系,把老百姓獲得的保障利益制度化、契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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