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號轉網用戶不用心急,遭遇30年超長協議期這樣辦理

近期,攜號轉網應該是通信行業中最熱的話題,自11月10日全國大部分省份實施試運行以來,從網友的反饋及媒體方面的報道來看,大部分有意向用戶都遭遇了攜轉困難,基本上是存在各種各樣的“其它業務”協議未到期的情況。更有甚者,有些有效期長達2050年才能到期。

攜號轉網用戶不用心急,遭遇30年超長協議期這樣辦理

實際以筆者個人之見,遇到這種超長協議的反而不用心急,只是一兩年正餐協議的反倒比較難辦。此話怎講呢?


首先,超過10年以上的超長協議期都是違規行為,相關的合約都需要調整,而且近期已有多地運營商進行這個風險調整中。特別是像運營商贈送給用戶的權益類超長協議,直接退訂了此項服務就行,個人覺得連補償都不用考慮(個人的猜測,各人的情況具體分析)。反倒是隻剩下一二年的正式套餐協議,要解綁解約,不可避免得給運營商額外支付違約金才行。


其中違約金的支付,目前暫時沒有標準,不過有些省分公司執行的是剩餘協議月份*30%套餐價值的方式計算。比如你使用的是200元的套餐,還差3個月到期,那支付的違約金就是3*200*30%=180元。


而至於超長有效期,此前已有先例,比如某虛商將永久有效改為十年合約也被用戶告到了工信部。所以這個超長協議反倒不是最可怕的。

攜號轉網用戶不用心急,遭遇30年超長協議期這樣辦理


其次,現在遇到的各種問題越多,12月1日正式商用後碰到的問題就會越少。所謂試商用,本身就不是正式運行,其主要目的是為發現各種問題而過渡的。所以對於現在碰到的各種攜號轉網問題,各位網友也不用過度解讀,以及過於對運營商各種苛責,相信這些問題都會得到妥善處理。

攜號轉網用戶不用心急,遭遇30年超長協議期這樣辦理

最後請抱定一點,也是攜號轉網時的主心骨——按《攜號轉網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只要是用戶提出申請,運營商就必須為其辦理提前解約、解綁等操作,不能人為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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