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2021年6月份完成市內五區老舊小區改造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孫煊哲 劉瑞朝

鄭州:2002年至2005建成小區隨時納入改造範圍

11月16日記者瞭解到,目前鄭州下發了《鄭州市老舊小區綜合改造工程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老舊小區的綜合改造內容和標準,計劃在202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市內五區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方案指出,市內五區2002年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區列入綜合改造範圍,對建成於2002年至2005年底的住宅小區,根據國家和省安排部署隨時納入改造範圍。

根據要求,鄭州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按照“優化佈局、完善功能、提升形象、便民便利”的整體思路,堅持“市級指導、區級主責、業主參與、市場運作”的改造模式,協調組織各方力量,激發業主參與熱情,撬動社會資本投入,通過改造提升,老舊小區基本達到“園區道路平整、綠化種植提質、路燈廊燈明亮、樓宇標識清晰、車輛管理有序、線路管網規整、建築外牆美觀、安防設施齊備、管理組織健全、物業服務規範”的目標。

根據方案,今年鄭州將完成老舊小區全部改造任務的35%,2020年完成60%,2021年6月底全部完成。方案要求各區要完善綜合改造方案,加大推進,確保按時完成2019年改造任務。

鄭州將改造哪些小區?方案明確,市內五區2002年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區列入綜合改造範圍。對建成於2002年至2005年底的住宅小區,根據國家和省安排部署隨時納入改造範圍。已列入棚戶區改造、三年內徵收拆遷、“三供一業”改造移交計劃的老舊小區除外。

老舊小區將改造哪些方面?根據要求,鄭州老舊小區綜合改造要處理好重點與一般的關係,突出“一拆五改三增加”,即重在拆除違章建築,重在實施“上改下”、建築外立面和節能改造、雨汙分流改造、“白改黑”、綠地改造,重在增加黨群服務用房、物業管理用房和安防設施。同時,兼顧整治居住環境、改造基礎設施、完善功能設施、提升物業管理四個方面。

同時,方案重點提出,各區要採取“一徵三議兩公開”工作法,廣泛徵求小區居民意見,編制改造方案要問計於民、問需於民。小區編制方案要堅持“因地制宜、一區一策”,統籌“城區、街區、社區”規劃銜接,結合產業佈局,確定小區綜合改造方案,並經本小區業主大會通過,報市資源規劃局進行合規性審核後,向業主公示。

此外,在資金保障方面方案指出,老舊小區綜合改造工程所需資金由各區承擔,各區可根據實際,積極引進社會資本,盤活老舊小區閒置空間,探索政府、業主、產權單位和社會企業多方出資的資金籌措方式。

市財政籌措資金按各區財政整治投資金額的40%進行獎補。老舊小區綜合改造過程中的規整管網、線纜入地和刷新各類儀表箱體由各專業經營單位負責,需更新、改造、新建相關設施的,將由各專業經營單位按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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