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香港“特警”首次現身

16日8時許,一批香港懲教署特別任務警察首度現身。

香港特區政府曾在14日證實,香港警務處處長已委任一批懲教署人員為特別任務警察,以增加警方的人手和力量。據香港“東網”報道,今天(16日)8時許一批特別任務警察首度現身。據現場圖片顯示,他們的裝備上寫有“懲教”、“特警”字樣。

今天,香港“特警”首次现身

報道稱,16日8時許,兩輛巴士抵達赤柱東頭灣道懲教署職員訓練院外等候。約9時15分,有全副裝備人員由訓練院走出並登上巴士,期間有人持槍戒備。巴士在接載約100人後駛離現場。

其後,巴士行駛到北角警署門外停下,車上人員下車步入警署,同樣有人在旁持槍戒備。該批人員暫未有進一步行動。

“東網”報道稱,據瞭解,懲教署區域應變大隊的部分成員將率先以“特別任務警察”的身份借調到警隊,主要負責守衛警方指定的政府處所,當中包括防暴,處理突發事件等方面的工作。

今天,香港“特警”首次现身

這些特警的裝備上寫有“懲教”、“特務警員”字樣(圖片來源:香港“東網”)

“東網”報道稱,香港特區政府懲教署2016年9月成立"區域應變隊",負責押解高風險在囚人士及應付緊急事故。數據顯示,"區域應變隊"又稱懲教“飛虎隊”,懲教職員入隊前需完成為期11周的戰術專業證書課程,教授專業戰術訓練、戰術導師培訓及槍械使用等。

報道稱,"區域應變隊"因需應對高危在囚人士,故會配備低致命武器;除有日常裝備如胡椒泡沫噴劑、伸縮警棍等,他們必要時會有電筒形的胡椒珠發射器、手槍形胡椒珠發射器、可裝備催淚彈及橡膠子彈的防暴槍、布袋彈長槍,亦可能配備點38口徑手槍。

特區政府14日刊登新聞公報顯示:香港警務處處長已根據《公安條例》(第245章)第40條,委任一批懲教署人員為特別任務警察,以增加警方的人手和力量。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作為試行階段,根據警務處的運作需要,是次獲委任為特別任務警察的懲教人員將主要負責守衛警務處處長所指定的特區

政府處所,職責包括防暴、處理突發事件等方面的工作。發言人還表示,視乎警務處的人手需要及社會活動的發展,特區政府不排除日後再委任其他香港的紀律部隊人員為特別任務警察,以分擔警隊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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