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勸酒!青島一男子酒駕身亡 6名酒友要擔責

半島記者 王洪智

某村男子封某邀請邢某、季某、丁某等七人到泊裡鎮某酒店小聚。”除了封某外,其餘7人共計喝掉了六瓶白酒。

酒足飯飽後,邢某、陳某、季某分別騎摩托車回家,三人同路。“這時,同桌的酒友們並沒有對三人的酒駕行為進行勸阻。”法官說,途中,邢某和陳某因酒後精神恍惚,車速過快來不及控制,兩車發生激烈碰撞,邢某受傷,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一起喝酒的朋友,為什麼明知他喝了那麼多酒,還不阻止他騎車呢?難道不知道酒駕有多麼危險嗎?這樣對朋友和自己都是不負責任的!”事故發生後,邢某的親屬向黃島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6名酒友(除陳某外)相互勸酒,並對邢某酒後駕駛發生事故未盡到勸阻義務為由,要求封某等其他酒友賠償各種損失共計29萬餘元。

“該案受理後,法官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負責審理此案的泊裡法庭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共飲參與人作為群體性共飲活動的參加者,對其他共飲者的人身安全有合理注意義務,共飲者之間應進行必要的相互扶助。“邢某酒後騎摩托車,但其他共同飲酒人未給予有效的阻攔、扶助,對於邢某的死亡存在過錯。”

最終,雙方達成諒解協議,封某等6名共同飲酒人一次性賠償邢某親屬各種經濟損失3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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