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陽區區委政法委原副書記蔣吉鵬被“雙開”

據巴中紀檢監察網站消息日前,經巴中市紀委監委和恩陽區委批准,恩陽區紀委監委對區委政法委原副書記蔣吉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蔣吉鵬理想信念喪失,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給黨組織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要求他人隱瞞違紀違法事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規定濫發補貼,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虛報套取國家化債資金,用於單位違規開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影響,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租地建廠等事項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提供便利並索取、收受財物;虛報政府性債務,侵吞國家化債資金。

蔣吉鵬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並涉嫌受賄犯罪、貪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巴中市恩陽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巴中市恩陽區委常委會議批准,決定給予蔣吉鵬開除黨籍處分,由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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