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邵新成被“雙開”

據巴中紀檢監察網站消息,日前,巴中市紀委監委對南江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邵新成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邵新成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薄,任職期間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職務的禮品;利用職務便利和職務影響,為惡勢力團伙充當“保護傘”;在監督執法過程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同時,邵新成身為具有查禁職責的公安幹警,給惡勢力團伙頭目通風報信,幫助其逃避處罰;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賄賂。

邵新成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巴中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邵新成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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