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萃園小區公攤電費和暖氣費捆綁收取?物業:難區分

西安一小區業主質疑公攤電費標準不透明

西安市城西萃園小區業主反映物業將公攤電費和暖氣費捆綁收取,而公攤電費收取標準不夠公開透明,物業表示並未捆綁,不過公攤電費確實難區分。

業主:去交暖氣費 物業說必須得先交公攤電費

11月12日,西安市城西草陽村甲字3號萃園小區業主反映,小區物業將公攤電費和暖氣費捆綁收取,不交公攤電費很可能無法取暖。

12日上午,記者來到該小區,多位老人聚集在小區院內,老人們說,物業前一天發通知讓交暖氣費,他們前往交費被告知必須先補交兩個月的公攤電費,否則不收暖氣費。

“物業定的公攤電費為0.22元/㎡/月,但沒有收取依據,收取標準不夠公開透明。”業主張先生說,小區9月份完成戶表改造,收取公攤電費也正常,但是物業應該公示公攤內容,讓收費明明白白,如小區的電梯用電、物業用電、停車場用電是否包含在內。按照物業定的標準,小區312戶,平均每戶每個月大約需要交公攤電費35元錢。

業主們說,小區80%以上都是退休人員和孩子,對供暖需求強烈,物業利用這一點將公攤電費和暖氣費捆綁起來挾制業主實在不應該。

物業:並未捆綁 不過公攤電費確實難區分

對於此事,該小區物業相關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收取公攤電費是依據供電公司的電費清單核算出來的,也已於10月份進行過公示,公示沒多久就被撕掉了,未接到業主的意見反饋。這兩個月的公攤電費是物業墊付的,所以向業主收取,但並未和暖氣費捆綁。

工作人員表示,戶表改造時供電公司給小區公共部分共掛了5塊電錶,並未將電梯用電和物業用電分開掛錶,用電設施後來移交給了供電公司,他們和業主都無法進入,供電公司每個月遠程抄表,繳費後提供電費清單。

“掛電錶是一個專業性很強的工作,物業很難完成單獨掛錶。”對於業主提出的單獨掛錶分開計量,該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也想將物業用電和電梯用電等非公攤用電單獨掛錶,免去和業主的爭議。但是他們只能從市場購買電錶,是否符合規範、產生誤差都不得而知,而且物業辦公室旁邊就是業主活動室,還有業主在小區門房給電動車充電,要徹底區分並不容易。

該工作人員稱,公攤電費屬於新興事物,政策規定也不夠明瞭,政府相關部門也並未就此給出指導意見,按照規定,物業和供電公司簽訂代收協議,如實代收代繳,由供電公司支付一定的手續費,但目前合同還未簽訂完成。

下一步,他們會和供電公司溝通,就加表等問題進行研究,同時和業委會協商,得到大部分業主認可後再收取公攤電費。

華商報記者 趙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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