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國旗法》學習

組織《國旗法》學習

11月8日下午,莘莊工業區市場所組織根據局通知要求,組織全體黨員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

首先由所支部書記通讀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全文內容。國旗法於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共分為二十條,對國旗的使用管理都作了明確規定,要求每個公民和組織應當尊重和愛護國旗。

學習結束後,黨員同志們展開了討論。有監管幹部說:國旗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代表了國家尊嚴。通過學習,進一步瞭解了國旗的意義,我們要做新時代的愛國者。又有監管幹部說:我們要增強國家觀念和愛國意識,在國旗升起過程中,全體公民應當面向國旗致敬,同唱國歌,要讓愛國主義教育滲透到生活的點點滴滴。

通過討論,全體黨員表示,增強愛國意識,增強國旗觀念,維護這來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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