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中的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的怎樣籌劃?

尛萘


首先要明確一個前提,就是一個人在一個單位提供勞務只能取得一種性質的收入,如果存在符合政策規定的勞動關係,那麼一個人在這個單位取得的個人收入就定義為工資薪金,如果是獨立提供勞務取得的個人收入就界定為勞務報酬所得。

因此一個人如果有工資薪金又有勞務報酬所得,一定是有兩處或者多處個人所得,但這多處不能混在一起做籌劃。

現在的稅收政策越來越傾向普惠,計稅方法更加完善,因此稅收籌劃空間也相應更小,而且效果也一般,特別是新個稅法,對居民個人的定義以及工資薪金計算方法的改變,有效的阻止了避稅空間。

工資薪金的籌劃:

目前的技算方法和企業所得稅比較接近,如果單純想少繳個稅,本人認為可以考慮如下的方法,和大家一起討論和學習。

稅前扣除系列:

①職業年金和企業年金

②商業健康保險

③公益捐贈

遞延納稅

①股權激勵遞延納稅

②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

單獨計稅

④年終獎單獨計稅

納稅人身份

①短期居民稅收優惠及外籍人員免稅補貼。

勞務報酬所得的籌劃

①轉移勞務成本。

將勞務報酬所得一部分做為分為費用報銷一部分做為勞務報酬所得。

②分散至團隊其他人

本文不構成操作建議,僅供學習討論,因為沒有接觸過稅收籌劃 單純比較有興趣而已。


稅收視點


有時候稅收籌劃這個詞往往被過度使用了。

尚且沒有說明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的具體情況,那就談不上籌劃。特別是在今年,個稅改革,對於取得工工資薪金的朋友很可能在進行基本扣除、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其他的扣除之後無需納稅或者只需交納一小部分的稅,那麼這種情況下,也無需進行過多的籌劃。

對於領取勞務報酬的人來說,由於年終彙算清繳是適用綜合所得的稅率,很有可能在考慮各項扣除之後,比勞務報酬預繳的稅率低,那麼在彙算清繳環節還要進行退稅,所以很有可能也無需進行過多的籌劃。

因此,談稅務籌劃,我們一定要了解具體的情況。

當然在具體納稅的時候,也有一些需要著重考慮的問題:

  1. 用好各項扣除。

今年的個稅當中特別增加了扣除項,那麼我們要充分的運用好這些扣除的項目。具體的扣除項目有:

60000/年的基本費用扣除;6項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一些法定的其他扣除項目,包括: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繳付的年金、各類補助津貼、符合規定的公益捐贈等。

舉個例子:

收入相同,最後的納稅卻相差甚遠。原因就是我們充分運用了各項扣除,節省了稅費。

2. 用好其他的政策。

像今年我們還可以用年終獎的單獨計稅,這也有助於降低綜合的稅率。所以,在總收入確定的情況下,那麼要合理的確定工資薪金和年終獎的比例,以降低綜合稅負。

舉個例子:

不同的分配比例,可以使得稅負產生不同。因此,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確定。

當然,適當分配的時候,要注意避開年終獎的“雷區”,在這些點上面,稅收是不划算的。

(3.6萬,3.857萬]、(14.4萬,16.05萬]、(30萬,31.83萬]、(42萬,44.75萬]、(66萬,70.65萬]、(96萬,112萬]

3. 注意納稅的時間。

由於彙算清繳這個步驟的存在,那麼我們可能出現退稅的情況。在預繳的環節我們可以考慮,是否能夠通過合理的設計避免出現退稅的情況,節省資金的成本。

4. 對於勞務報酬而言,還需要考慮未來的發展。

當業務發展到一定階段的時候,業務擴大,那麼需要考慮是以個人身份提供勞務,還是設立企業提供勞務,對於稅費需要進行測算和權衡。

舉個例子:

在以個人身份提供勞務、成立個人獨資企業進行查賬徵收和核定徵收等不同的情況下,會產生不同的稅負。因此,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斷。同時還要考慮其他的成本和綜合的收益,考慮相關的經營和稅收風險。

總的來說,稅收籌劃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沒有結合具體情況,就是紙上談兵。同時,要注意,很多情況下無需做過多不必要的籌劃。稅收公平,能力越大,還是應該貢獻更多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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