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媽媽的生育權之戰

“我的目的不在贏這場官司。這個案件放在你面前,你能看到,能去思考,這是我的目標”


本文首發於南方人物週刊2019年第24期

文 | 實習記者 何沛芸

編輯 | 周建平 rwzkjpz@163.com

全文約5053,細讀大約需要12分鐘

未婚妈妈的生育权之战

出發前,張萌像往常一樣同心愛的寶貝告別。抱一抱,親一親。兒子言言和照顧他的阿姨一起,把媽媽送到小區門口。這是張萌再普通不過的一天的開始,儘管那天是要去法庭。

持續了兩年的訴訟原本沒有在張萌的計劃內,就像兒子言言的出生一樣。而所有的事件可以追溯到2016年,那個秋天,40歲的張萌選擇做一個未婚媽媽。

不要他是一件我不能忍受的事

晚上跑步回來,張萌覺得身體有些不對勁,心裡有一個猜測,儘管概率很低,她還是去買了試紙。看到結果的時候,張萌有些氣急敗壞——她懷孕了。考慮到年齡和特意採取過的措施,和男朋友處在分手狀態的她心想,“怎麼會這樣?”

張萌居住在上海,2016年的秋天,她的工作按部就班,同時還在準備一個考試,一切都處在平常且穩定的狀態裡。這個意外讓她有些措手不及,還好這種情緒很快就過去。張萌冷靜下來,給問題排了優先級。

首先是,到底要不要這個孩子?

張萌對生命的感知非常強烈。得知懷孕的時候,她並不能夠確定懷孕的具體時間,但至少也有一個月。她看資料上說,胎兒在一兩個月時就有了心跳,於是立即感到這個肚子裡很小很小的一塊,不是單純意義的胚胎,而是生命和緣分的結合。她突然覺得,“不要他是一件我不能忍受的事情。”

張萌形容自己不是一個果斷的人,但這一次,她只花了幾天時間就作出了決定。張萌把所有影響決定的因素都預想了一遍。經濟上,只要把自己的生活條件降低一些,還是能夠活下來;社會支持方面,家人都意外地支持她的決定,認為“有孩子總比沒孩子好”。心理上,張萌聽到過很多人吐槽有了孩子以後的生活多麼累和辛苦,但她想,做好準備應該也可以應對。

至於非婚生育上戶的相關政策,當時信息掌握並不充分的張萌做好了最壞的打算,“大不了黑戶。”

思考了這些因素,張萌決定留下孩子。出於尊重知情權的考慮,她通知了前男友。前男友表示反對,認為沒有婚姻,不能要這個孩子。他試圖勸說張萌,列舉了高齡生產的危險以及孩子帶來的一系列問題。張萌心中不爽,對他說,“可惜這個事情是由不得你的。”

廣東25歲的李越也面對著同樣的選擇。剛得知懷孕的時候,李越和當時的男朋友都很開心。然而,兩人想要結婚的時候,卻遭到了男方家人的反對,原因是男方家庭是書香門第,不能接受未婚生育。

男方家庭對於未婚生育的態度堅決,男朋友拉黑了李越的微信,斷了聯繫。李越說,“像一個鴕鳥一樣,(以為)躲起來就沒事了。”

由於患有多囊卵巢綜合症,打掉孩子再懷孕的幾率比較小,再加上情感上已經難以割捨,李越決定獨自生下孩子。在網絡上搜索資料、做好心理準備成為未婚媽媽後,她最終說服了原本不同意的父母。

接下來就是迎接新生命了。

未婚妈妈的生育权之战

言言和媽媽在一起

合法不合法

言言出生的日子恰好在張萌的陰曆生日和陽曆生日之間。

孕期和休產假的幾個月,張萌開始著手收集辦理戶口等一系列手續的信息,研究相關的法律法規。大著肚子不方便出門,她選擇把相關部門的熱線都打了一遍。電話那頭聽說她是未婚生育,各個渠道給她的回覆都是,“誒,你必須要結婚才行的。”某個熱線甚至告訴她,“你這樣(非婚生育)是不合法的。”

由於從前的工作經驗,與有關部門打交道對張萌來說並不陌生。遭到拒絕和質疑的時候,她自有一套方法,“跟他們爭論,要他們出示依據。”往往,有關部門的人都找不到能證明非婚生育非法的規定。

關注單身生育議題的律師李珺說,“關於未婚生育的法律是留白的。”

一個電話幾分鐘,十個電話才一小時。張萌把耐心磨出來、把法規細節摳出來,讓大多數相關的單位都妥協了,包括派出所和居委會。雖然拖了不少時間,兒子最大的戶口問題還是解決了。

不過,張萌卡在了生育保險上。

生育保險是在勞動者因生育子女而導致勞動力暫時中斷時,由國家和社會及時給予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主要包括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待遇。職場女性在休產假期間,工資會由生育保險提供。

在上海,到社保局申領生育保險需要出示計劃生育證明,辦理計劃生育證明需要申請人向街道出示婚姻證明。未婚媽媽張萌無法出示配偶的身份信息,沒有已婚證明,辦不了計劃生育證明,申領不到生育保險。而張萌認為,已婚才需要計劃生育證明,未婚證明是不存在的東西。依這一套邏輯,張萌自己提出了行政複議。

在廣東申請生育保險的李越得到了更幸運的結果。李越先通過微信廣東生育服務,填寫相關信息做“一孩登記”,再去戶籍所在街道辦理“廣東省生育登記證明”,最後到購買社會保險的公司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申請生育保險。這一過程和婚內生育的流程一致,並且非常順利。

李珺認為,各地處理具有地方上的差異,廣州的政策執行相對於上海更寬鬆一些。致力於

關注多元家庭結構的志願組織“多元家庭網絡”的法律助理展瀅瀅也表示,“(這個案例)就算在廣州換一個區也不一定能拿到。”

另外,根據多元家庭網絡發起的對《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進行合法性審理得到的回覆表明,目前我國仍然實行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超計劃生育的違法行為不受法律保護。這也就意味著,從法律層面說,廣東非婚生育女性依舊不能拿到生育保險。非婚生育的法律困境仍然存在。

2017年,由張萌提起的行政複議維持原來的行政決定,不予開計生證明。因此,她不能領取生育保險。

2017年12月,張萌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把街道告上法院,法院判決街道辦做法符合法律規定。

2018年,在律師李珺的建議下,張萌向當地人民法院對社保部門提出行政訴訟。

在法庭上,張萌告訴法官,未婚懷孕有兩種可能,一種是打掉孩子,一種是結婚。她認為兩難的選擇一個傷害生命,一個結成不自由的婚姻。張萌不服,“女性應該擁有第三種選擇。”

未婚妈妈的生育权之战

一個母親的風險決策

獨自育兒並沒有張萌最初設想的那麼困難,但焦慮和不耐煩也曾經發生。

張萌回憶,有一次她正在餵奶,母親上來就把寶寶抱走,說,“這樣會很累的,為你好。”即便理解母親是為自己好,她還是暴跳如雷。張萌解釋,“其實一點小事,就很生氣,和家裡人產生衝突。”

在育兒上,張萌擁有絕對的主動權:母親不和自己住在一起,只是偶爾來看看,所做也是真心為她好。她相信,獨立如自己尚且如此,對處於更復雜的家庭關係中的單親媽媽來說,遭遇的家庭衝突不會少。

張萌很喜歡提到“風險”這個詞。高齡生子是風險,獨自養娃也有風險,但對她來說,這都是她可以承受的結果。而婚姻,她不知道會帶來什麼。張萌提到家暴和婚前體檢,對自己規避了這些不幸的可能感到慶幸,“婚姻的風險很大程度上在女性這邊,生育和家務的價值在法律上並不被認可,當已婚女性想要脫離婚姻的時候,體系幫不了她們。”

這種擔憂並非過慮。

在張萌的微信列表裡有一個名為“一個母親”的群聊,由唯品會公益組織發起,聚集了一群單獨撫養孩子的女性,有的是離異媽媽,有的像張萌一樣,是未婚媽媽。之後,為了尋找有同樣經歷並且願意提起訴訟的未婚媽媽,張萌建立了名為“未來媽咪”的微信群。這個群逐漸成為母親們交流生活日常、育兒心得和互相鼓勵的地方。張萌開玩笑,“我們群裡的媽媽都蠻有故事的。”

這些故事有時會涉及到傳統家庭中父母的另一方——父親。在單身女性獨自撫養孩子的家庭經歷中,父親往往是缺失或者帶來麻煩的角色。爭奪撫養權、拒給撫養費、騙婚騙育……都是群聊裡關於“不合格父親”常見的故事。

兩年過去,李越把前男友迴避自己和孩子的行為歸結為“不夠愛”。她表示理解前男友的選擇,“在養育自己那麼多年的父母、成長的家庭和我之間選擇,我也會這麼選。”但李越不能接受前男友“鴕鳥一樣”的行為:對自己“說走就走”的離開沒有任何解釋,在孩子出生後也未主動表達過關心。

一開始,李越對不能與孩子父親組建家庭抱有一點遺憾,不過後來這一點遺憾也消失了。孩子出生後,李越和父母住在一起。孩子白天主要由退休的母親帶,晚上回到家和早晨上班前,李越都會盡量陪伴孩子玩耍。家庭生活也因為寶寶的到來更加幸福。

張萌認為當初沒有為了生子而結婚的決定非常正確,“有美滿的家庭當然是件好事,但如果沒有,也沒有辦法。人需要面對各種缺憾,而小孩子天生願意和母親在一起,父親缺位的問題並不大,至少不會遇到‘父愛如山洪滑坡’的不幸。”

工作之餘,她幾乎把時間都用來陪兒子。小孩習慣早睡,而她總是希望言言白天多睡,晚上才能多陪他一會。週末,張萌經常帶著言言去戶外玩耍,還誇下了海口,“要帶兒子玩遍上海所有的公園。”

和兒子的二人組滿足了張萌對家庭生活的一切想象,甚至比預期的更加幸福。似乎沒有父親參與成長,並未影響到他們分毫。咿呀學語以後,言言嘴裡會帶出“爸爸”的稱呼。張萌記得,有一次言言說了一句,“爸爸,不知道。”張萌很驚訝,向身邊的阿姨確認到底是不是言言說的。

張萌曾經迴避“爸爸”這個詞,但正是因為心理上覺得父親角色可有可無,後來也就無所謂了。她給言言介紹家庭成員,“爺爺是媽媽的爸爸,舅舅是表哥的爸爸。”張萌表示現在不考慮讓父親參與到孩子成長中,但以後會尊重孩子的意見。

有時候,她會在言言叫“爸爸”的時候答應一聲,反倒把言言弄得不知道怎麼回應。張萌說,“我覺得我又是爸爸又是媽媽。”

繼續這場變革

非婚生育的媽媽面對著不小的社會壓力。在多元家庭網絡的法律助理展瀅瀅接觸的案例中,一位來自江蘇的未婚媽媽因為受不了別人的指指點點,總共搬了三次家。還有一些在事業單位就職的媽媽,工作上遇到不少困難,甚至所在的單位也受到牽連。

隨著單身人群增加,未婚媽媽的生育權依舊處在社會各方的討論之中,堅持訴訟的張萌和李珺都相信,社會風氣和法律之間有相互作用的關係。

李珺認為,“以上海媽媽張萌的例子來看,不給生育保險就是對非婚子女的歧視……有關部門沒有起到表率作用。”

李越選擇對周圍不熟悉的人稱孩子的父親常年在外工作。並且由於不想過多解釋,也擔憂他人的詢問會給孩子帶去傷害,她打算未來告訴別人自己是離異,而不是非婚生育。雖然李越覺得目前的社會環境已經夠友好了,但她依然擔心孩子在面對外界有意無意的影響時會有自卑的可能,例如,“其他小朋友可能會提到爸爸這些事。”

社會的影響也許還體現在個人的接受度上。展瀅瀅發現,未婚媽媽的壓力不僅僅來自於社會的汙名化,也可能存在自我認同的缺失,“對自己成為單身媽媽這件事很難接受,非常抑鬱,導致沒有辦法正常工作和生活。”

破除女性的傳統認知,爭取非婚生育的權益,構建一個母親的家庭,是一連串的社會變化。未婚媽媽的生育權,在這場關於女性和家庭的變革裡是很小、但不可忽視的一部分。

2015年12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頒佈《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明確提出,禁止設立不符合戶口登記的前提條件。第二條第一點指出“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可提供哪些證明文件上戶。張萌也以親身經歷證明,在上海,非婚生育上戶口已經不再是難題。

2018年8月,廣東的李越以未婚女性的身份申請生育保險通過審核。

目前為止,政策的執行上也存在鬆動。在一些地區,非婚生育的子女實際不再徵收社會撫養費。

但李珺也想提醒公眾,這些改變都只是在既有框架內的,在最終法律層面出現更改之前,樂觀也是有限的。她回憶身邊生下三孩的朋友曾接到相關部門的電話,對方說,“你這樣會影響領導的政績。”李珺很氣憤,雖然朋友在法條上有所不符合,但她感到“有些部門只是在考慮自己的利益”。

懷孕之前,張萌隱約知道生育和婚姻應該是分開的。但“常識”根深蒂固,她一度覺得是要結了婚才能生孩子。懷孕之後,張萌才真正開始面對生育。

“非婚生育合法合規這件事,以前我只是嘴上硬,心裡還是沒底的。但法律這一套走下來,包括被告方也沒有說我這樣是不合法的。所以一定是合法合規的。我認為是,法無禁止即可為。”

李珺和張萌都清楚這場官司的勝率極低,就算贏了,能拿到的生育保險費用也抵不過訴訟期間消耗的時間、精力和花銷,但張萌認為這是件有意義的事,碰巧讓她遇到了,那就做吧。

不出意料,2019年初,張萌收到了法庭的敗訴判決書。

未婚妈妈的生育权之战

2019年7月8日,李珺代理張萌寄出再審申請書

訴訟當天,張萌問李珺,要是敗訴,能不能夠繼續申訴。李珺說,“當然可以。”張萌當即決定繼續申訴。

2019年7月8日,張萌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寄出再審申請書。

“我的目的不在贏這場官司,而在於能發出自己的聲音。這個案件放在你面前,你能看到,能去思考,這是我的目標。”張萌說。

(為保護採訪對象隱私,文中張萌、言言、李越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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