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六旬產婦未辦理生育證,衛健局:會依法依規處理

新京報訊(記者 祖一飛 齊超)山東棗莊,六旬高齡產女的黃維平、田新菊夫婦仍處在輿論關注中。自10月底孩子誕生以來,圍繞這對夫妻的爭議點在於女方是否為自然受孕,以及兩人超生三孩是否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

11月7日,黃維平就再度回應新京報記者,他堅稱妻子是自然受孕,且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官方機構告知兩人需要為孩子繳納社會撫養費。

黃維平承認,他們夫妻倆在生育第三孩時沒有辦理過生育證,“一開始是想試試看,如果能夠健康地生產,我們就留下,如果出現什麼問題就打胎。”

山东六旬产妇未办理生育证,卫健局:会依法依规处理

10月29日,護士將孩子轉交給黃維平。新京報記者 祖一飛 攝

新京報記者查閱資料發現,《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中提到:全面放開二孩後,我國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對生育兩個以內(含兩個)孩子的,不實行審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但規定也指出,對於政策外多孩生育會依法依規查處。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對符合六種特殊情形、在二孩之外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實行生育審批制度。從規定列出的六項情形內容來看,只有“其他情形”有適用於黃維平夫婦的可能,但兩人的情況是否屬於“其他情形”,棗莊衛健委仍未給出官方說法。

按照條例規定,即便符合特殊情形,夫妻也應當在妊娠前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證申領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申請辦理生育證,最終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決定是否發放生育證;對不符合生育條件的,要以書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

新京報記者調查證實,黃維平、田新菊夫婦在沒有取得生育證的情況下生育第三胎,並在棗莊市婦幼保健院取得出生醫學證明。拿到這張證明後,黃維平在當地派出所為孩子辦理了落戶手續。

黃維平稱,雖然兩人未辦理生育證,但一直在醫院建檔保胎。孩子出生前,當地衛健委的領導還曾去醫院看望過他們。

11月8日下午,記者致電棗莊市婦幼保健院出生證明辦理處,工作人員表示,辦理出生證明只需要產婦帶著孩子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及出院結算髮票即可,不需要提供生育證。

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棗莊市市中區衛健局主任科員王峰稱,沒有生育證的問題他們正在瞭解核實,會客觀公正處理,“誰觸犯法律,誰觸犯條例,誰就要承擔。”考慮到產婦仍在坐月子,他們會以人為本調查核實。

針對超生三胎可能面臨的社會撫養費問題,黃維平堅持認為政府部門應當考慮夫妻倆的年齡,“特事特辦”。 對這一提法,王峰表示衛健局會按規定處理,但他也提到,“規定沒有這一塊(內容)”。

記者 祖一飛 齊超 校對 李世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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