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平臺花9塊9竟能查個人信息!還能編你的“黑料”

洩露機密、虛假簡歷、私單私活、偷盜財物……在一家主打職場信用查詢的網絡平臺上,由HR(人事專員)上傳的員工不良行為信息被貼上標籤。支付一定費用後,相應內容將會完整顯示。

如今,越來越多機構涉足職場徵信,但對個人信用信息的管理仍欠成熟。特別是在信息採集和查詢等環節,難以保證規範性和真實性,記者調查發現,上傳信息並不需要提交任何證明材料,甚至隨意虛構的員工不良行為也能夠輕鬆通過審核,供他人付費查詢,可能造成侵犯他人隱私、損害他人名譽等問題。

體驗

9塊9就能查個人“黑料”

“今日新增黑名單:188人,今日成功為HR匹配到:12995人……”打開某職場信用查詢網站,頁面中間的搜索框下不斷更新著當天數據。

这个平台花9块9竟能查个人信息!还能编你的“黑料”

在某職場信用查詢網站上,不斷更新著新增數據及部分上傳信息。

最新上傳的員工不良行為信息中,除了上傳者所在地、員工姓氏及身份證號後4位外,還有部分事件詳情,如“自離崗位不交接、在職期間把公司客戶轉接私單。”“此人入職前同意公司所有條款,入職後業績極差,拉幫結派。”“不打招呼就走,還鼓動其他人員離職,無視公司制度”等,而這些條目分別被貼上自離不交接、私單私活、洩露機密、偷盜財物等醒目的紅色標籤。

點擊“我要查詢”,彈出的搜索框內提示輸入身份證或手機號後4位。記者隨手輸入以後,頁面彈出的對話框中標明本次查詢需要支付9.9元,可以選擇微信支付或支付寶支付。此外,還提醒用戶進行企業認證後,可以每天免費查詢3次。如果開通12個月的VIP會員,則可以選擇69元或99元兩檔,對應每天查詢10次或30次。

这个平台花9块9竟能查个人信息!还能编你的“黑料”

支付9.9元,可以在某職場信用查詢平臺搜索一次。

記者支付9.9元后,收款商戶為山西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查詢頁面顯示找到0個符合條件的信息,同時生成“未查到此人不良記錄”的結果。

此後,記者又從首頁展示的上傳信息中任選一條,將其手機號後4位輸入搜索框,同樣支付9.9元,查詢到相應條目的具體內容。

其中,既包括員工的姓名、性別、年齡、最高學歷、聯繫電話、身份證件、所在地區等基本資料,也包括失信信息描述。據上傳者表示,該員工“在我司工作半年,期間因為她媽媽生病,哭著請假15天,公司也批了,結果後續工作沒有任何感恩,做的產能是別人的一半,被辭退還要求公司必須立刻馬上結工資,賴著不走,胡攪蠻纏,沒有感恩,平時做事能偷懶就偷懶,不思進取,屬於比較楞的一類人,比較笨。”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這條信息中填寫的在職時間為2019年6月25日至1970年1月1日,顯然有違常識,但還是赫然呈現出來。而側欄的HR信息顯示為免費會員,共上傳1個黑名單,已成功幫助了14個HR,意味著這條信息已被查詢14次。

發現

職場徵信平臺鼓勵“差評”

事實上,在該平臺完成註冊上傳並不困難。通過手機號和驗證碼,記者輕鬆成為免費會員。點擊“上傳黑名單”,記者隨意填寫一則信息提交。過程中,平臺既沒有要求上傳者提供本人身份證明,也沒有索要任何證明材料。

兩天後,這條從員工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碼,到在職時間、所在地區、事件描述全部為虛構的黑名單居然顯示“審核通過”,並出現在首頁展示欄中。

在網絡平臺上,開展職場信用管理業務的遠不止這一家。

“查人品、查信用、查差評……”與普通App不同,某個以社交為基礎的職場大數據徵信App標榜自己更在意的是用戶的“差評”。

在這裡,個人的徵信分不僅與身份信息、學歷信息、工作履歷、社保狀態及個人司法涉訴信息、違法亂紀不良行為、金融黑名單等第三方授權數據掛鉤,還與用戶之間的差評直接相關。其中,既包含個人差評次數和內容,也包含企業差評次數和內容,聲稱本質是發現失信用戶,為優質用戶提供更好的服務。

“安排好了會議室和麵試官,被候選人放鴿子,約他下午2點,時間到了人不來,沒任何消息,打2個電話掛斷然後再打不接,過了半小時發個微信敷衍然後拉黑。”

“打電話給我說難處,然後向我借錢,看在是老同學,所以借了他4000,到還錢的時候就找藉口拖著,這就是所謂‘朋友’?借錢不還刪除我微信。”

從用戶發佈的差評內容來看,有吐槽被求職者放鴿子、抱怨用人單位變相套方案等惡劣的職場經歷,也有曝光生活中遇到的“欠錢不還”“租房陷阱”“合作詐騙”等慘痛教訓。按照平臺規則,一旦認定內容屬實,便會對差評對象的徵信評分產生影響。

記者觀察發現,上傳差評的用戶既有實名也有匿名,而配合文字附上的材料中,有的會將微信聊天記錄部分模糊處理,有的則將差評對象的姓名、手機號、照片、簡歷等個人信息赤裸裸地曬到平臺上。

與此同時,只要提交有被差評人的身份證號碼,便很容易被平臺審核通過,並獎勵發佈人5元。哪怕只是匿名發佈一句“不要信給我差評的人”,附上一張表情包圖片,也照樣可以拿到獎勵。

更有甚者,有用戶給自己差評,抱怨錯過了燈光盛宴,再附上一張黃浦江的夜景照片,同樣順利通過審核,拿到5元獎勵。

建議

打造雙向職場信用體系

“我們固然要鼓勵徵信業發展,不斷建立和完善信用體系,但也要釐清界限,不能混淆概念,逾越法律準繩,甚至打著信用旗號去做侵犯隱私等違法的事情。”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互聯網平臺在開展信用信息採集、查詢等業務時,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法律來執行。否則,難以保證其真實性和規範性,反倒會給個人和社會帶來不利影響。

“我們在呼籲將越來越多事項納入徵信範圍的同時,也要注意把握好度,明確徵信管理的標準,而非依靠平臺自身去定義規則。”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林福明表示,《民法總則》第111條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在《徵信業管理條例》中,也對信息採集和查詢等有多項說明。”朱巍表示,按照規定,採集個人信息應當經信息主體本人同意;信息提供者向徵信機構提供個人不良信息,應當事先告知信息主體本人;向徵信機構查詢個人信息的,應當取得信息主體本人的書面同意並約定用途;信息使用者應當按照與個人信息主體約定的用途使用個人信息,不得用作約定以外的用途,不得未經個人信息主體同意向第三方提供;徵信機構應當採取合理措施,保障其提供信息的準確性。

“現在很多平臺以徵信的名義開展業務,卻未必真正具備相關資質要求。”林福明表示,《徵信業管理條例》對設立經營個人徵信業務的徵信機構也有明確規範,不僅要求其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公司設立條件,還要求主要股東信譽良好,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註冊資本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有符合國務院徵信業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保障信息安全的設施、設備和制度、措施等,並經國務院徵信業監督管理部門批准。

“從職場信用管理的角度來說,這不單純是數據安全和隱私保護問題。”朱巍認為,相關信息的採集和查詢還涉及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關係問題,不能任由一方來操縱。林福明也表示,職場信用體系建設應當是雙向的,最好由相關部門牽頭,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真實信息同時整合到可靠平臺上,減少職場失信行為的發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