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床前的庭審現場

庭審,在小夥伴想象中是不是醬紫?

病床前的庭審現場

但是通常應該是醬紫……

病床前的庭審現場

不過,

在病床前的庭審

病床前的庭審現場

四張木椅,法官、公訴人圍床而坐,受傷被告人坐在檢察官、法官對面的病床上接受審判。5日,鄖陽區葉大鄉福利院,一場“特殊”的庭審在這裡開庭,簡陋而普通的庭審現場,卻彰顯著檢察官懲罰犯罪與保護人權並重的法治情懷。

“感謝檢察官、法官體諒我,這麼遠專門跑到這裡來開庭,我已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我以後再也不會喝酒駕車。”庭審現場,被告人李某後悔地說到。

男子醉駕撞車受傷

病床前的庭審現場

今年2月23日晚上,李某與好友吃晚飯時,李某喝了一瓶125ml的小枝江白酒。

當日17時許,李某騎著自己的二輪摩托車從鄖陽區楊溪鎮香菇小鎮扶貧安置房出發,往張灣區花果西城開發區方向行駛。

21時30分許,李某駕駛摩托車行駛至西城路西城開發區橋頭路段時,因光線較暗,李某的車子壓到路邊一塊石頭,摩托車失控側翻,撞上路邊的馬路牙子,造成傷人道路交通事故。

路人看到後,立即撥打報警電話。隨後,交警趕到現場處理,經檢測,李某的血液樣品中檢出乙醇成分,其濃度為88.49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經交警部門認定,李某承擔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病床前的庭審現場

10月22日,張灣區檢察院受理此案。經審查瞭解,李某為鄖陽區葉大鄉人,在2008年曾因搶劫、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之後李某的親人子女與其斷絕往來。此次因危險駕駛發生交通事故,李某雙腿粉碎性骨折,無人照料的他被送往葉大鄉福利院監視居住。

考慮到醫生建議李某需臥床休息,不可站立負重、不能行走,審查期間,檢察官多次到福利院瞭解實情和依法訊問被告人。面對檢察官的審查,李某主動承認錯誤、承諾悔改。

“李某涉嫌危險駕駛,依法應當起訴,但其受傷無法行走,為方便被告人參與訴訟,建議到被告人住處開庭。”

10月24日審查結束,在向區法院提起公訴時,檢察官提出這一想法,並得到了贊同。

病床前的庭審現場

11月5日,承辦檢察官與法官一起到李某現居地開庭。以李某的病床作為審判臺,審判長坐在後面的木凳上,公訴人坐在審判臺一邊。

庭審中,公訴人深入細緻地分析了該罪的社會危害性,並根據李某的認罪態度、悔罪表現及本案的實際情況,提出可以適用緩刑的量刑建議。李某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實均無異議,並當庭表示認罪認罰。

病床前的庭審現場

最終,法院採納了檢察院的量刑建議,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李某拘役1個月,緩刑2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庭審結束後,法院當場送達了判決書,檢察官對李某進行了現場答疑解惑和法律知識宣教。

李某也流下懺悔的眼淚,激動地說:“謝謝檢察官、法官對我的照顧和關懷,以後我一定做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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