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勞 動 合 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乙 方 (職 工)姓 名:
(身份證複印件粘貼處)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本工程任務完成為止。
[工作內容]
二、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工種(工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要保證按照本工種規定的數量和質量指標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三、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各項有關規定標準,並及時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生產條件和符合規定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勞動時間和勞動報酬]
四、甲方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因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時,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甲方按以下 種方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A)按(國家定額)工作量計算工資;多勞多得的原則和有關規定。
(B)按天( 小時)計算工資;甲乙雙方協商、按工作情況簽訂每月工資( )元。加班按小時計算。
六、工資支付方式
①甲方根據建築行業農民工工資發放規則,每月給乙方發放基本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②績效工資根據乙方出勤率、工作完成情況,到年底全部結清全額髮放完畢。
七、甲方按規定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和常見病藥品。
八、乙方在合同期內發生工傷,其工資按當地現行規定執行。
九、乙方要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十、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在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作業區施工作業。
十一、甲方不得指令乙方違章作業,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及任何人按排的違章作業指令。
十二、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安全教育,有責任配合甲方辦理建築行業所需要各種個人證件。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十四、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十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通知乙方本人: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十七、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
(2)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3)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和有關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十八、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違反和解除合同的責任]
十九、甲方在合同期內違反和解除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和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
二十、乙方在合同期內違反合同中約定的內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爭議處理]
二十一、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其它事項]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二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十四、下列為甲乙雙方依法約定的其它內容:
1、根據建築業的特點,乙方擅自離崗,不辭而別年終不享受任何待遇,基本工資每小時15元。
2、在生產作業區以外發生的各種事故及故意傷害或他人傷害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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