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新國標規定不許搭載12歲以上人員,這個問題大家怎麼看?

美洋洋與獅子男


電動自行車載人的幾個問題

一、電動自行車載人管理的法律依據

關於電動自行車及自行車載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如下的立個規定。

第七十一條第二款:自行車載人的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以上規定是目前自行車以及電動自行車載人的基本依據。根據《條例》第七十一條的規定,我們把自行車擴大解釋為包括電動自行車的話,可以得出結論是:對於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載人進行管理,必須最低有省級人民政府規章才能規定,當然省級地方法規也沒問題。

因此,如果有省級地方法規或者地方規章對電動自行車載人的年齡、條件做出規定的話,依照相關規定管理。但是僅憑公安機關規範性文件不行。

二、十二歲怎麼來的?

很多地方都規定只能載十二歲以下的兒童,其考慮因素同樣主要來源於《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 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週歲; (二)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週歲;

因為12週歲就可以騎自行車上路了,所以不讓家長用自行車載該年齡兒童並不影響他們自己騎自行車。

但這裡面大家可能也發現一個問題,電動車的合法獨立騎行年齡是16歲,和自行車不一致,因為電動自行車對體格、判斷力要求高一些。

三、那12到16歲的孩子能不能坐電動自行車呢?

以上我們知道,《條例》七十一條規定自行車載人管理制度可由省級政府做出規定,但是我們是否能把這一條裡的自行車擴大解釋為包括電動自行車?這是存有疑問的。因為9比0該條文明確出現了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等平行概念,因此是否電動自行車載人也授權省級政府出臺制度管理存有一定疑問。

另外,從電動自行車的駕駛資格要求、運載能力和便利群眾出行來看,將其限制在12歲以下並不是很合理。

我的看法是,

1、電動自行車載人最低應設定為16歲,畢竟16歲才能自己駕駛電動自行車。或者不對電動自行車載人年齡做出限制,發揮其便利出行功能。

2、各地制定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時,應該明確規定電動車駕駛人和乘車人佩戴頭盔。目前電動車使用中最大的問題實際上就是交通安全,強制大家帶上頭盔可能比掛牌、上保險、禁行都開的實際一些。畢竟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曉看法


電動車新規不允許帶12歲以上的孩子,不贊成,不在理,母親70多了不能坐車暈車嚴重,且自己不會騎車也不放心讓她騎,請問年紀大了就都不出門了,還是你們家都沒有老人,誰都有變老的時候,到時怎麼辦,還有新規電瓶必須在48伏以內也不贊成本來就是因為上班路遠選大功率的車,若是真想解決直接限速就是,為什麼大功率要考駕照,平白又讓老百姓花錢


ping9559


麻了比,中國交規規定機動車不能佔用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還那麼多的機動車隨意停在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上,他媽的狗屁專家出來說說怎麼辦?


海賊王


看見這個規定,我只想爆粗口。誰家沒有個小孩?誰家大人走哪兒去,不把小孩帶上一路?電動車就憑什麼不能帶了?說到這裡,可能有些人說電動車什麼不安全啊?不守規矩呀。說來說去還是一個不守規矩。單純的這個問題來講,就算你走路也一樣的有風險。好啦,現在我們來討一下規矩這個問題。就說汽車吧,如果一輛汽車在道路上隨意變道,你會是什麼感覺呢?這個和電瓶車是一個道理。我們討厭的不是電瓶車還是汽車。我們討厭的都是他不守規矩。就算行人不守規矩,你討厭他嗎?行人闖紅燈,你討厭他嗎?行人走上你們行車道,你們討厭他嗎?所以電動車它只是一個交通工具。我們討厭的是它太靈活。很多人不守規矩。那麼在這樣的情況下我的看法是?電動車你必須得守規矩,像汽車那樣是規定。只要是不守規矩的。不管是行人,電動車,汽車。逮著就罰。罰得他肉疼,發到他心疼。發到他遵守規矩為止。其實現在很多開汽車的人也不守規矩比如變道不打轉向燈,變道不打轉向燈的,我就不說了,還有很多掉頭都不打轉向燈。親身經歷,那個龜兒子還把別在邊邊上想和我打架。


禮琅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的出臺,應積極引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相關理念,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主動對接發展需要和服務對象需求。

這方面,鐵路部門為我們做了很好的示範,根據社會發展變化,對符合購買半價車票條件的兒童身高標準由原來的1.1--1.4米提高到1.1米--1.5米。 據瞭解,原鐵道部1997年出臺的《鐵路旅客運輸規程》對兒童票規定,隨同成人出行、身高1.1米--1.4米的兒童,享受半價客票。此後的11年間,由於中國兒童的平均身高在逐年增高,但是1.4米的限高線一直沒有變。衛生部2006年12月31日發佈的全國第四次兒童體格調查結果顯示:6歲組男童身高從1975年的112.3釐米增加到2005年的118.7釐米,女童身高從111.5釐米增高到117.7釐米。因此,鐵路部門根據兒童身高變化,及時對購買兒童票標準進行了科學調整。

電動自行車帶人問題也一樣。按照規定,年滿13週歲至16週歲期間(一般在上初中),不允許騎乘電動自行車,只能自己騎單車上學。以自身經驗(本人上初中就騎單車),學校離家5公里內(一天2個來回就是20公里)身體就有些吃不消,何況很多學生離學校可能更遠。並且,以現在的交通環境,每天來回20公里,不僅身體吃不消,還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如果選擇坐公交,在擁堵的交通環境下,學生經常因堵車遲到。很多學生家長都不會作為首選。

現在的社會現狀:孩子在5公里外上學的,大多數學生家長,都首選開汽車,騎電動車接送孩子。而且,騎電動車接送孩子更方便靈活,更受大多數家長特別是買不起汽車的家長歡迎。

人們常說,電動車的2大功能,一是買菜,二是接送孩子。雖然是句玩笑話,但也反映了老百姓對選擇電動車出行的實際需求十分旺盛。不允許帶12歲以上孩子,無形中也為難住了一大堆家長。也許大家都有這種感覺,規定出臺了,但在學校門口,大街上,騎電動車帶大孩子,甚至成人的問題仍然屢禁不止。這背後的原因值得深思。

誠然,法規與情理是一枚硬幣的2面。情理說得通的,未必就符合法規。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一部交通法規的出臺,是為了更好服務廣大人民群眾,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電動車新國標出臺後,一定程度提高了群眾出行的安全性。相關配套政策的出臺,也是為了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但也需要結合實際,深入調查研究。

據相關部門統計,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的發生,與騎車人違反交通法規有很大關係。也就是說,有效減少電動車交通事故,需要從規範人的交通參與行為這個源頭抓起。倒底與帶12歲以上兒童有多大關係,佔的百分比是多少,在此不敢旺下定論,需要相關部深入調查研究和詳細統計。

話又說回來,廣大人民群眾有需求,相關領域就需要有作為,有改革。這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據要求。如果調查研究的結論,即使電動自行車帶12歲以上兒童,也能夠有效保障安全,相關政策也是可以改革的。

讓廣大人民群眾滿意,這是我們的初心和使命,也是供結側改革的大方向。朝著這個方向發力,我相信,政策法規必然得到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和擁護!!



多吃青草


電動車新規不讓搭載12歲以上的人,這個規定感覺有點不合理。

電動車是一個人出行的工具,有的時候走親戚搭載一個人也不過分吧?

難道一家人有五個大人就要買五輛電動車?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機會開小車的。

有的人說,電動車隨便鑽,不是很危險嗎?

其實,相對於搭載一個大人,搭12歲以下的小朋友更加不安全,因為本來小孩子就有點多動,有的時候大人還要分心去照顧他。

而且要是有人要出門,去公交車站坐車什麼的,出門也不方便。

例如大學生出門上學,也是學生,但是如果不能用電車,就只能坐其他車出去。

如果真的覺得電動車太危險什麼的,我覺得是駕駛規則,駕駛人素養,還有車速問題的原因。

費盡心思想能不能坐一個人,還不如把電動車速度降下來,電車本來就是省力的交通工具,比自行車好一點。

自行車都能載成人,那電車也一樣可以,不然就太不近人情了。


秘語相傳


這個問題能怎麼看?涉及交通安全的規定,認真對待及嚴格執行唄。無有規矩,不成方圓。

首先,以12歲為一個上下標準,應有一定的道理。

電動車新國標實施後,也就是2019年4月15日後,公安交警部門同時加強了對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執法管理,規定不許搭載12歲以上人員。那麼就是可以搭載12歲及以下的人員。為什麼是12歲這個界限?按照年齡來看,應該是初中以下的學生,也就是允許載小學生,但小學畢業了就不能坐,大概是這個意思吧。

這裡面的原因,一方面可能是考慮到12歲以上人員有能力自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另一方面新國際對動力、承載有所限制。如果從這兩個方面考慮,也是有一定的道理的。畢竟交通安全無小事。

其次,也要認識到,電動車不是隻有送小孩子上學這個功能,而是一個萬能的交通工具。

因為電動車現在已經基本上取代了自行車,成為老百姓出行的重要工具。因為便利,所以流行。而老百姓出行,很多時候都是需要帶人的,比如夫妻聯袂、比如好友逛街、比如父子同行等等,這時候如果一個人騎一輛電動車,即不方便,還增加道路壓力。

第三,電動車從使用體驗上,載人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早期自行車載人都是司空見慣的事兒。而電動車不管是在結構上,還是在動力上,都比自行車更為穩健,所以載人的安全性,要比自行車更為靠譜。

而如果從安全角度來考量,那應該在源頭上來控制電動車的標準,比如速度等方面的限制,但也要兼顧到兩人乘坐的設計。

最後要說的是,既然是國標新規定,在執行上,大家還是要遵守。雖然有需要改進的地方,既然法律明確落實,還是依法辦事最好。推動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文明交通,是個非常好的事情。


波士財經


一派胡言!我看這些磚家就是吃飽了撐的!請問13歲的孩子可以開汽車,騎摩托和電動車去上學嗎?馬上磚家又要說了,可以騎自行車嘛。再請問磚家,學校與家之間距離較遠,初中孩子怎麼辦?我想跟磚家說一句,有些事不是拍腦門就行的,要全面考慮,更不要做些脫褲子放屁決定!


戈壁豪情2


這款規定嚴格說來是極端錯誤的。能帶12以下的人就不能帶12歲以上的人,這不很矛盾嗎?人與人為什麼有這大的差距呢?要麼徹底不問大小一個不許帶,要麼就最多許帶一個健康能自理的人,否則,頒步這項規定就是不合實際的霸王條款,還需有關職能部門重新考慮一番,給電動車一個合乎實際的新國標規定,贏得民心,合乎民心,創造一個全新的現代電動車時代。


風雨同舟128500597


根據有關方面的解釋,這一規定的設計初衷是為了保證群眾安全。但是,我對比心存疑問,首當其衝的問題便是,以12歲為界限一刀切地做籠統規定,12歲以下的便可以搭載,而12歲以上的便不能搭載,究竟這個12歲的標準是怎麼來的呢?恐怕搭載2歲的小孩子,比搭載17歲的高中生會危險很多吧?

據報道,前段時間國家出臺、生效了電動車的新國標。根據新國標的有關要求,電動自行車的行車速度不能超過25km/h,整車重量不能超過55kg,並且要具有腳踏騎行的能力,即在車身上安裝腳踏板,以便在電量不足時能夠踏行。如果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就不能歸為電動自行車,而只能認定為電動摩托車,歸入機動車的範疇。而如果想騎電動摩托車,則需要考取相應駕照並上牌落戶。
新國標同時限制了騎車人搭載乘客,統一規定只能搭載12歲以下的兒童,而不能搭載12歲以上的青少年、甚至是成年人。有關方面解釋說,根據電動車的設計標準,電動車的可承載重量是有限的,而12歲以上的青少年和成年人的體重較重,加上騎車人的體重以後便大大超過了電動車的可承載重量。因此,騎電動車只能搭載12歲以下的兒童。

雖然這一規定的設計初衷是為了保障行車安全,但是,恐怕不能達到目的,同時也會侵害群眾的出行方便。眾所周知,12歲以下的小孩子辨認能力、控制能力都普遍較低,被搭載時很有可能不能保持安穩乘車。相反,12歲以上的青少年就規矩很多了。所以,搭載12歲以下的小孩子不見得會更安全。同時,很多12歲至16歲的青少年,具有搭載電瓶車上學的強烈需求,如果這樣一刀切地不允許搭載他們,那他們如何上學呢?難道專家派專車接送他們嗎?

所以,這一規定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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