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家中長子,16歲被逼婚,未婚妻為一件事等我4年


#自拍我的故事# 我叫秦秋榮,1926年出生於廣西桂林市會仙鎮,今年93歲。站在我身邊的,就是我的妻子秦算嫂。1942年,我16歲,我又家中長子,所以父母逼我結婚,可我“逃跑”了。

臨走前,我找到“未婚妻”,也就是現在的妻子說,日軍打來了,國難當頭,沒有國哪有家,你等我打完勝仗,再回來娶你!妻子點點頭同意了,還對我說:放心去吧,等你回來!

其實1942年,我已經在桂林打工2年了。那時的農村孩子,結婚都早,父母給我介紹對象結婚,心情也可以理解。可當時全國都在打仗,這婚我還真不能結。男子漢嘛,不能說是國家棟梁,但至少為國出力,所以我才“棄婚從軍”的。

當時我在桂林入伍,當兵也在桂林。在部隊練了2年後,日軍打來桂林了。我所在的桂林憲兵團,與日軍交火三天三夜後,接上級命令,一路向西撤離,1945年到達廣西南寧。這一大圈,歷時一年多,與日軍多次交戰,還進行過肉搏,幸運的是我經歷過生死,卻大難未死。

1945年8月,日軍投降。遠在廣西南寧的我,不斷收到父親的“催婚信”。屈指算來,我離開家4年了,仗也打完了,我必須兌現承諾。於是,1946年10月我申請退伍,回到老家。次年正月初六,我與秦算嫂結婚了。

1949年10月,老婆秦算嫂剛懷上二胎。我還想為國出力,於是 我又二次入伍,進到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某部。

我又在部隊服役3年後,退伍了,被安排到了桂林一家書店工作。有一次,我半年沒回家,走到村口時,碰到一名婦女,竟然認不出那就是自己的老婆。那時老婆照顧孩子,無米下鍋,全身虛胖,我抱著老婆大哭起來,心裡覺得實在對不住老婆。後來,我一直喜歡拉著老婆的手走路,至今都是如此,因為我怕失去她,我欠她太多了。

1962年,我乾脆辭了工作,直接回到農村,與老婆相依為命。因為,一家人長期分居,絕對不是一件好事。後來,我當過生產隊長、會計,幫人建過房子,燒過瓦,一家人緊巴巴的過日子。


日子雖苦,但一家人在一起,比什麼都好。我每天去打魚,養雞,老婆做飯洗衣,我們二老一起打牌、趕集、看電視……就算是晚年,我還經常踩著三輪車,搭著老伴去趕集,很多人好羨慕我們,而我覺得這是我應該做的。

如今,我們有8個子女,都已成家。其中一個女婿曾是部隊軍官,孫子現正在部隊服役,成了三代軍屬之家。

很多人都說,我還算為國家做了一點點貢獻的。尤其是桂林一幫愛國人士、志願者,他們不僅經常來看我,還特意為我製作了一塊牌匾,上面寫著“抗戰老兵,民族脊樑”的字樣。

這是二枚“抗戰勝利”的紀念章,也是他們特意送給我的,而且還特意大老遠的來到家裡。我只能說,我老了,好多戰友也不在了,還有這麼多人記得我,我好開心。

每次大家來看我,都一個勁的給我拍照片,拍視頻,還要衝洗出來,又專門派人送到家裡來,真是太麻煩了,可大家每次來,都笑個不停。

來看我的人很多,有的我都叫不出名字,也不知道是哪個單位的。他們都說,每次看到我們二老在一起吃飯、打牌、看電視、散步,還要向我們學習。我問他們學啥,他們都笑著說,我們二老在一起幾十年了,為啥還像在談戀愛?

這個問題,我也不曉得怎麼回答。好像我們那個年代的人,都差不多吧,只要結婚了,在一起了,從未想過離婚呀、打架吵架呀,就想好好過日子。再說,我虧欠老伴蠻多的,很多小事,你讓我一下,我讓你一下,就過去了。

而且老伴為我生了8個孩子,這一輩子也沒享受過什麼,都是苦過來的。下輩子,不知道還能不能在一起,可能人死了,根本也沒有下輩子了,能對老伴好一點,就好一點嘍。

比如說,老伴喜歡吃魚,我到老了,還經常到村口的河邊釣魚。

有人也問過我,能給現在的年輕人講點什麼。我也沒什麼文化,也不知道怎麼講,我只想說,如果兩個人在一起了,就莫輕易分開,也許“原配”,是老天註定的,才是最好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