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智力的因素——記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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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智力的因素——記憶力

記憶是人腦對過去經驗的反映,它包括識記、保持、再認或再現(回憶)三個基本環節。

幼兒時期孩子的記憶力以無意記憶為主, 形象記憶占主導地位。記憶力的一個特點是容易遺忘,因此一般人記不住 3 歲以前的事情,心理學稱之為“人類幼年健忘”。這個時期的孩子,對鮮明、生動、有趣的事物非常感興趣,這些事物能引起他的情緒反映,重複多次後使孩子能夠不費力的記住。如喜愛的玩具、動物、道路、詞彙等等,但現在還是無意記憶、形象記憶,經不起時間的考驗。

學齡前期的記憶特點有所改變, 4 歲以後,孩子的記憶力就有可能終生難忘,但是,由於思維的具體形象性,這時的記憶基本上還是屬於形象記憶。在 5- 6 歲時,孩子記憶的有意性就有了明顯的發展,他不僅能識記和回憶需要的材料,還可以運用一些方法幫助自己加強記憶。這個時期,家長就要注意培養孩子的有意記憶,它是掌握系統的科學知識、技能技巧的基礎。因為靠無意記憶所獲得的知識是零碎片斷的,是不完善的。

整個幼年的記憶特點是形象性,孩子識記形象直觀的材料,要比識記抽象的原理和詞彙容易得多。而在識記詞彙的過程中,生動形象化的描述又比抽象的概念容易讓孩子接受。不過,在 5- 6 歲的孩子中,詞語記憶的發展已經大於形象記憶了。

孩子記憶的量,主要從記憶範圍、記憶廣度和記憶保持時間長度等方面來衡量。記憶力有短時記憶和長久記憶之分,背誦、講故事等屬於短時記憶,不溫習就會忘記。而經歷一場重大變故,這是一生都難以忘懷的,因此是長久記憶。怎樣把短時記憶形成長久記憶,這是智力發育的一個重要問題。

記憶能力是需要培養的,家長可以利用孩子形象記憶的特點,有意識地利用新鮮生動的實體,培養他的記憶力,要堅持不懈地培養,才有可能讓孩子的記憶力得到最大限度地提高。不要小看了孩子的記憶能力,它是人們積累知識、經驗的最有效的武器。

決定智力的因素——記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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