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說:我被我的一級供應商拖下水


採購說:我被我的一級供應商拖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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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個朋友問了我下面的問題(為了避免誤會,我把原文中首次出現的英文部分用中文註釋了):

問:供應商下游廠商component MOQ(元器件最小訂購量)大於我的需求導致的cost up(成本上升),如何解決?

答:下游廠商是指不是一級(直接)供應商,而是二級或者三級供應商嗎?

問:是的。我是service commodity manager(服務類物料經理),量少。總是面臨EOP(生產停產)之後的 MOQ 引起的cost up問題。

答:這個應該通過管理一級供應商實現,比如它可以整合其他客戶的量達到MOQ或者MPQ(最小包裝量)。如果是你的一級供應商,建議考慮分銷商解決這個問題。

問:ODM是我的一級供應商,但是他們也表示無能為力,每次協調後的MOQ還是很大。

答:ODM供應商一般很難換,但是管理好下級供應商是他們的基本職責,即使是客戶指定的

。所以他們應該打開思路,引入分銷商是其中一個思路。客戶可以參與談判。從客戶端需要分析總體擁有成本,如果很高,可以考慮與研發合作換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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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總監找到VP說:老闆,咱們的XX EMS供應商很難搞!常常面臨著一堆缺料,今天缺這個,明天缺那個。貨源緊張的時候,他們一定缺料;貨源充足的時候,他們也會缺料。最要命的是,自己追不到料之後就甩手給我們追,原因是這些下游供應商是我們指定的,他們追不到料就應該由我們追。更糟的是今年剛過了4個月,因為現貨買賣已經多花了70萬美金,我們團隊辛辛苦苦推動的成本節省都被它吃掉了!

採購VP笑了:“怎麼說的跟中國股市似的。外圍跌,我們跌。外圍漲,我們還是跌。說說看你有什麼思路?”

採購總監:我覺得他們的團隊要不缺人手,要不經驗不足。所以缺料成了常態。但是這鍋我們不想背。

採購VP:與這個EMS供應商簽訂的《採購協議》/《供貨協議》裡對於管理下游供應商是如何規定的?我們日常是怎麼管理這家EMS供應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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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剛剛開啟,一家OEM廠商的供貨頻頻告急!缺機櫃,缺銅管,缺線纜,缺熔斷器。一時間採購們忙得焦頭爛額。每次OEM答應得好好的說馬上可以恢復供貨,但是往往又是一次“無言的結局”。

採購老大問為什麼遲遲不能解決?

第一次答曰下游供應商沒有及時備料;

第二次說OEM廠商沒有及時下單;

最後一次說是OEM廠商的資金鍊出了問題,已經拖欠了下游供應商一部分貨款。所以下游供應商不見預付款不供貨!

這家OEM廠商一開始的時候沒有說出實情,導致採購火冒三丈地去質問下游供應商為什麼不交貨,結果碰了一鼻子灰。

這三個故事都指向一個問題:我們是如何管理一級供應商的?注:一級供應商是指直接供貨的供應商。以此類推,二級供應商,三級供應商就是一級供應商的一級供應商,二級供應商。他們被統稱為下游供應商。這裡的“下游”是相對於一級(直接)供應商的。

採購說:我被我的一級供應商拖下水

相對於下游供應商之間的弱關係,我們與一級(直接)供應商是絕對的強關係,說一榮俱榮,一損俱損一點都不過分。也因為如此,大多數公司在大多數時候都忽略了下游供應商。

根據德勤2018全球CPO調研報告,65%的採購管理者說,下游供應商對他們來說缺乏透明度,他們只有有限的或者乾脆沒有任何直觀的感觸和感知。這種現象對於跨行業來說都是一個重要的暗示:尤其是對於符合法規,企業社會責任以及識別和降低風險方面。

對於下游供應商,目前供應鏈的透明度水平如下:沒有和有限的透明度比例高達65%!

* 有限的透明度(54%)

* 良好的透明度(27%)

* 沒有透明度(11%)

* 完全透明度(6%)

缺乏透明度的結果就是下游供應商的供應風險成了灰犀牛:它就蹲在那,隨時都可能衝過來讓你的供應鏈中斷,並帶來數以百萬計甚至無法彌補的損失

根據我多年的實踐,管理好下游供應商可以考慮如下方法:

  • 下游物料和供應商清單和分級。

知己知彼百戰不殆。我們採購自己要先有一份下游物料和供應商清單,同時通過分級區分關鍵物料和非關鍵物料。由於所處的行業和不同的戰略,每個公司對於關鍵物料的定義可能不統一。不過關鍵物料的一般共性表現為價值高,替代性低(比如需要認證或者客戶指定),供應源有限(比如唯一源或者唯一認證源)。

  • “全託管”或者“半托管”式管理

全託管:由一級供應商全權管理下游供應商的供應。採購只需要就最終交付產品的總體擁有成本,交付準確率等做要求並定期回顧即可。除非發生重大交付問題。

在全託管模式下,一級供應商擁有完全自主權,包括與下游供應商議價,績效管理等等。這樣做的好處是減輕採購管理供應商的壓力,同時有利於與一級供應商構建戰略伙伴關係。挑戰是供應鏈透明度降低,對一級供應商的依賴性較強。

半托管:由一級供應商管理下游供應商日常的交付、運營等。採購則負責下游物料的價格談判,並在供應出現問題時直接介入追蹤物料。

在半托管模式下,採購在理想的情況下是無需介入的。除非發生諸如故事二或者故事三的情形。

無論是全託管還是半托管,採購都需要:

  • 與一級供應商簽訂《下游供應商管理協議》或者在《採購協議》/《供貨協議》的條款中體現。
  • 與關鍵物料的下游供應商建立業務聯繫以備不時之需;
  • 建立強有力的雙向溝通機制,定期或者不定期(抽查)與一級供應商回顧下游物料的供應情況,必要時現場訪問下游供應商。

就好像“產品質量是生產出來的,不是檢驗出來的”一樣,“優秀的供應商是培養和管理出來的,不是篩選出來的。因此需要持續投入,而不是一勞永逸”。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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