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們一定要住進扶貧異地安置房嗎?

用戶1522141649972


這個提問存在認知上的錯誤,不是農民們一定要住進扶貧異地安置房,而是在精準扶貧之中,對符合易地扶貧搬遷政策的貧困戶,在他們自願選擇易地扶貧搬遷的基礎上,對他們實施易地扶貧搬遷政策,將他們安置在易地扶貧安置點,住進易地扶貧安置房。

易地扶貧搬遷對象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1、必須是建檔立卡貧困戶;2、必有是自願;3、必須是居住在“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的地方,遷出區域主要為自然條件嚴酷、生存環境惡劣、發展條件嚴重欠缺且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相對集中的農村貧困地區。

當貧困戶自願選擇易地扶貧搬遷後,主要搬遷去向是中心村、農民新村、小城鎮、產業園區、生態旅遊區等地區。實行“交鑰匙工程”,即由當地相關部門統一建房、統一配套基礎設施、統一制定脫貧措施,房子建好後直接交給易地搬遷貧困戶使用。

當貧困戶住進易地扶貧安置點建造的安置房後,會對他們原居住的舊房進行拆除,實行土地復墾、生態修復。

易是扶貧搬遷,可以從根本上解決農戶因居住環境的影響而導致的貧困問題,同時可以改善他們的居住環境和居住條件,對於他們脫貧致富有很大的幫助,在精準扶貧之中,是一項很重要的脫貧措施。

但是,易地扶貧搬遷政策,它不是強制性的非要貧困戶接受,它是採取貧困戶自願,在貧困戶自願的基礎上,才會對他們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如果貧困戶不願意的話,也會尊重他們的意願,採取別的脫貧措施來幫助他們脫貧。

綜上所述,易地扶貧搬遷政策,只適用於精準扶貧之中自願接受易地扶貧搬遷政策的貧困戶,而不是針對所有的農民,希望大家要學習瞭解,搞懂、弄清相關政策之後,再來發表相關的言論,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


農村一山貨


我也是一個農民,我們在湖北某地的一個小農村,在我很小的時候我們那裡就有安置房,就是那種一排一排一樣的房子基本都分不清哪家是哪家。從外面看還是很漂亮的,有點那種小別墅的感覺。因為那時候小不懂那些房子為什麼要那樣修,後來長大些了大人告訴我那是國家弄的新農村。

在我看來,這是以後農村發展的一個方向,而且很多地方已經開始在建了,很多地方都是田地和住房混在一起不能合理的利用土地,在一個就是集中居住能夠更好的管理。這是以後得一個趨勢。竟然國家安排了,出發點肯定是為老百姓著想的所以一切跟著黨走。




那年我十七


我們就是在做扶貧工作,針對這問題我覺得我還算有發言權。

扶貧安置房不是強制入住,且必須要滿足以下條件才能申請。

一、易地扶貧搬遷的前提條件是“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方上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二、遷出地區域條件。

1、生產生活條件惡劣,通過就地就近幫扶促進生產或就業仍無法讓農戶脫貧的區域,其中重點是深度貧困村。

2、生態環境脆弱,屬於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區。

3、屬於主體功能區的限制開發區或禁止開發區,或處於其他限制或不宜開發的區域。

4、地理位置距離中心城(集)鎮和縣級以上交通幹道偏遠,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落後且延伸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成本遠高於易地扶貧搬遷成本的區域。

5、地震活躍帶、地質災害多發易發區域。

三、搬遷對象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住房條件相對較差,願參加易地扶貧搬遷的建檔立卡貧困戶;

2、受教育程度低,或勞動能力弱,或家庭農業生產資源相對較少,靠就地就近從事農業生產仍不能有效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戶;

3、願意通過易地扶貧搬遷避讓地質災害的建檔立卡貧困戶(非建檔立卡貧困戶搬遷按國土部門地質災害防治途徑統籌解決);

4、滿足遷出地區域條件的 50 戶以下且貧困發生率在 50%以上的自然村寨;

5、需要易地扶貧搬遷的鰥寡孤獨殘等特困戶。

四、易地扶貧搬遷的建設標準人均住房面積不超過 20 平方米。

補助標準:

1、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人均住房補助 2 萬元,非貧困人口人均住房補助 1.2 萬元,簽訂舊房拆除協議並按期拆除的,人均獎勵 1.5 萬元;

2、鰥寡孤獨殘(“三無人員”)等特困戶先由民政供養服務機構進行安置,民政供養服務機構不能安置的,再由政府根據家庭實際人口統一提供相應的安置房,免費居住,產權歸政府所有;

3、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合理安排,投資概算按人均 2 萬元控制。

五、易地扶貧搬遷後舊房如何處理?

1、搬遷後,搬遷戶要按照簽訂的搬遷及舊房拆除復墾協議拆除舊房,由政府組織宅基地復墾,其後形成的土地分類確權頒證給搬遷戶;

2、舊房拆除過渡期不超過一年。

對於符合條件申請異地搬遷我建議大家儘量申請,畢竟城鎮安置以後,我們的起步會比之前在農村要快一步,至少醫療、教育、住房等都比農村要好很多很多,不要擔心去城裡找不到吃的,只要你願意努力,不是等靠要,拿你幹農活的幹勁去做,你的生活一定比在農村好很多很多。


侗寨老土


農民們一定要住進異地安置房嗎?

我來答:

1、異地扶貧搬遷對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發等生存環境差、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以及生態環境脆弱、限制或禁止開發地區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在尊重農民群眾意願的基礎上,做到應搬盡搬。

2、採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安置方式。

集中安置主要包括行政村內就近集中安置、建設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託小城鎮或工業園區安置、依託鄉村旅遊區安置等。

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親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

根據實際情況,安置模式有統規統建、統規自建、分散自建和購房安置四種。

3、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由地方政府統籌資金建設,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安置住房建設由中央投資、地方政府統籌資金和農戶自籌三部分組成。

其中,中央投資為人均7000元,農戶自籌資金原則上每戶不超過10000元,對於鰥寡孤獨等特殊困難群體,可免交。

中央投資不需要償還,地方政府統籌資金由地方政府和項目實施公司償還,不需要搬遷戶償還。

中央投資和地方政府統籌資金對建檔立卡貧困戶住房建設最低補助標準為800元/m2,各縣市區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建檔立卡貧困戶安置住房建設的差異化補助標準。

4、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搬遷安置住房建設以“保障基本、安全適用”為原則,建設面積嚴格控制在人均25平方米以內(宅基地嚴格按照當地標準執行)。

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住房建設面積根據當地居民生產生活習慣,結合地方財力和農戶自籌能力,自行確定面積控制標準。

5、異地扶貧搬遷既要“挪窮窩”、也要“換窮業”、“拔窮根”,最終目的是通過徹底改善搬遷貧困群眾生活居住環境和生產發展條件在2020年前實現穩定脫貧。

國家對搬遷群眾創業就業、產業發展、技能培訓與搬遷工作同步推進。

實施搬遷後,脫貧攻堅的其他政策措施也要繼續惠及搬遷貧困戶,加大對搬遷對象後續發展的支持力度。

各地政府應因地制宜、千方百計制定各種扶持辦法。

如“鄉村旅遊+特色產業”、“就業培訓+公益崗位”、“資產收益+物業經濟”等,努力做到搬得出、穩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6、嚴格按照一戶一宅的原則處理安置房產權相關問題。

搬遷戶在住房建設中投入了自籌資金,新房建成後,其產權歸農戶所有,原宅基地由政府統一收回,搬遷戶在遷出地的原有耕地、林地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等其他合法權益繼續有效。

鰥寡孤獨殘等特困戶自己不出錢,由政府根據家庭實際人口統一提供政府保障房免費居住,產權歸政府所有。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新宅基地和建房費用為農戶自籌,其產權歸農戶所有,在遷出地的原有耕地、林地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等其他合法權益繼續有效。

開展異地扶貧搬遷工作要遵循以下四項原則:

1、一是政府主導、群眾自願。

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充分尊重群眾意願和主體地位,不搞強迫命令,防止出現“運動式”搬遷。

2、二是因地制宜、科學規劃。

立足資源環境特點,積極探索符合當地實際、形式多樣、有利於發展的安置方式,科學編制搬遷規劃,分年度、有計劃組織實施。

3、三是量力而行,保障基本。

嚴格控制安置住房面積,同步配套建設必要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保障搬遷對象生產生活基本需要,不搞政府大包大攬,防止出現因建房致貧返貧。

4、四是精準施策、創新機制。

強化政策引導,鼓勵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在自願基礎上應搬盡搬,儘量實現自然村整體遷出。

鼓勵金融機構通過多種方式提供金融支持,地方政府整合各類資金資源,拓展資金來源渠道。

擴展資料:

異地扶貧搬遷稅收優惠政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通知,明確異地扶貧搬遷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助力異扶貧搬遷工作。

1、在異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稅收政策方面,對異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按規定取得的住房建設補助資金、拆舊復墾獎勵資金等與異地扶貧搬遷相關的貨幣化補償和異地扶貧搬遷安置住房,免徵個人所得稅。

同時,對異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按規定取得的安置住房,免徵契稅。

2、在異地扶貧搬遷安置住房稅收政策方面,對異地扶貧搬遷項目實施主體取得用於建設安置住房的土地,免徵契稅、印花稅。

對安置住房建設和分配過程中應由項目實施主體、項目單位繳納的印花稅,予以免徵。

對安置住房用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3、在商品住房等開發項目中配套建設安置住房的,按安置住房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的比例,計算應予免徵的安置住房用地相關的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及項目實施主體、項目單位相關的印花稅。

參考資料:中國政府網-異地扶貧搬遷稅收優惠政策明確


村鄉小農


農民的安置房是什麼標準,產權歸誰?

對於中國人來說,一套安全適用的房子是大多數農民一代人甚至幾代人的追求,因此,國家要求異地扶貧搬遷的政府部門必須建造“保障基本、安全適用”的安置住房。

按照“保障基本”原則,中央投資補助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人均住房建設面積不超過25平方米(宅基地嚴格按照當地標準執行),同步搬遷人口人均住房建設面積可適當提高,但超出部分的費用全部由搬遷戶個人承擔;住房移交時要達到滿足基本入住條件,即:水電訊進屋、排水排汙通暢,地面清光,樓道、牆面刷白等。

農民搬遷後,使用國有土地安置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房屋產權;屬於集體土地安置的,按照農村宅基地進行登記管理。搬遷對象住滿10年後可自願申請交易。


開州小二


目前有關文件規定,中央補助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均住房建設不能超過一定面積。而有些經濟條件稍好的搬遷戶希望,允許適當貸款,加上自己的努力,把房子建得寬裕些,否則後續建房成本會增加很多。

易地扶貧搬遷的主體是貧困群眾,要鼓勵他們通過自己的艱苦奮鬥,主動脫貧。建議根據搬遷戶實際經濟能力,允許通過適當借貸或出工出力等方式參與住房建設。同時要堅決防止盲目擴大住房面積、脫離實際提高建設標準和過度裝修,杜絕出現因建房致貧返貧。

擴展資料:

易地扶貧搬遷對象及相關政策:

據介紹,“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對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荒漠化、地方病多發等生存環境差、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以及生態環境脆弱、限制或禁止開發地區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優先安排位於地震活躍帶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威脅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根據《方案》,“十三五”時期將堅持群眾自願、積極穩妥方針,堅持與新型城鎮化相結合,對居住在“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施易地搬遷,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創新投融資模式和組織方式,完善相關後續扶持政策,強化搬遷成效監督考核,努力做到搬得出、穩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確保搬遷對象儘快脫貧,從根本上解決生計問題。


小劉看農村


農民們一定要住扶貧異地安置房嗎

按照“規劃先行、政策引導、農民自願、循序漸進”的原則要求,鼓勵農民放棄現有全部農 村宅基地、 住房及附屬設施置換安置房, 向縣城、 中心鎮、中心村及鄉鎮政府所在地村轉移 集聚。到 2015年,縣城集聚人口累計達 4萬人以上,中心鎮集聚人口累計達 3萬人以上, 每個中心村常住人口達 1500人以上。

(一 編制規劃。 各鄉鎮、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農民居住集中、 土地集約節約、 產業集聚發展、 居住環境改善的要求,中心鎮、中心村及鄉鎮政府所在 地村農民集聚安置區五年規劃。


農民懷哥


看具體政策咯,如果是福利性質的而且是強制統一的,那就沒得辦法。

如果是面子工程,可供你選擇,那你就好好考慮,異地的扶貧性質遷房,有一定風險。

是否有田地,能否有就業都是問題,住過去畢竟是要生活的。


胖胖的小西西


不好回答哈,怕被和諧。不過農村有句老話說得好,鞋合不合適只有腳知道。其實合不合適有毛用。鞋子放那兒,你不穿也得穿


醜柑不知火


農村易地扶貧搬遷入住新房不是免費的,但有一定的國家補助。 目前有關文件規定,中央補助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均住房建設不能超過一定面積。而有些經濟條件稍好的搬遷戶希望,允許適當貸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