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區政府網站發佈了《棉五小區項目房屋徵收補償方案》,從通告中可以看出,棉五小區項目徵收範圍為東至建設大街,西至長征街,南至和平路,北至光華路(不含金角灣、新興大廈、開達花園小區1-2號樓、土畜產宿舍1-4號樓,詳見徵收用地紅線圖),房屋徵收主體為石家莊市長安區人民政府,實行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原址安置、異地安置)兩種方式,異地產權調換為東兆通地塊。值得注意的是,凡選擇貨幣安置的在被徵收房屋市場評估價格(不含公攤補助)的基礎上給予25%的貨幣安置獎勵。
例如50㎡的成套多層樓房根據安置補償方案被徵收人可獲得1064322元的房屋補償款,另外還可支取282250元的其他相關費用。補償總價金額為1346572元(不含附屬物、裝飾裝修及電器遷移費);而選擇異地產權調換的話可在異地免費置換104.86平方米的新房,另外還可支取82000元的其他相關費用(不含附屬物、裝飾裝修及電器遷移費)。
棉五小區項目徵收範圍為東至建設大街,西至長征街,南至和平路,北至光華路(不含金角灣、新興大廈、開達花園小區1-2號樓、土畜產宿舍1-4號樓),該項目實行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原址安置、異地安置)兩種方式。
根據公告可知,該項目徵收範圍為東至建設大街,西至長征街,南至和平路,北至光華路(不含金角灣、新興大廈、開達花園小區1-2號樓、土畜產宿舍1-4號樓,詳見徵收用地紅線圖)。該項目實行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原址安置、異地安置)兩種方式,具體方式由被徵收人自行選擇。對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的被徵收人,在被徵收房屋市場評估價格(不含公攤補助)的基礎上給予25%的貨幣安置獎勵。具體來看↓↓↓
各類被徵收房屋及產權調換房屋預評估市場平均價格為:
(1)徵收範圍內成套多層樓房,預評估類似房地產市場平均價格為18500元/㎡;
(2)徵收範圍內非成套低層樓房,預評估類似房地產市場平均價格為18600元/㎡;
(3)徵收範圍內非成套平房,預評估類似房地產市場平均價格為21570元/㎡。
本項目徵收範圍內被徵收房屋成套多層樓房,套型公攤補助係數為0.1585;非成套低層樓房公攤補助係數為0.1951;非成套平房公攤補助係數為0.2617。公攤補助=被徵收房屋合法建築面積×原址產權調換房屋類似房地產市場平均價格×套型公攤補助係數。
產權調換房屋:
(1)原址產權調換住宅房屋為成套高層樓房,預評估類似房地產市場平均價格為17580元/㎡,調換房屋位置為原址產權調換。
(2)異地產權調換住宅房屋為成套高層樓房,預評估類似房地產市場平均價格為14500元/㎡。調換房屋位置為東兆通地塊。
產權調換按等價值的原則確定調換面積
(1) 原址產權調換
產權調換面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公攤補助)÷原址產權調換住宅房屋類似房地產市場平均價格。
(2) 異地產權調換
產權調換面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公攤補助)÷(異地產權調換住宅房屋類似房地產市場平均價格×70%)。
另外,實行原址產權調換的,被徵收人家庭他處無住房且總建築面積不足30平方米的,調換後的住房30平方米以內的部分,被徵收人不需支付房款,超出部分被徵收人按房地產市場價格結清差價。
被徵收人選擇異地安置的,被徵收人家庭本市他處無住房且被徵收房屋建築面積不足45平方米的,補足45平方米,超出45平方米不可分割部分按照優惠價購買。
舉例說明(以成套多層樓房面積50㎡為例)
(1)選擇原址產權調換的市民,產權調換面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公攤補助)÷原址產權調換住宅房屋類似房地產市場平均價格,超出被徵收房屋等價值量不可分割部分按市場價結算。
1、安置面積:50×(18500+0.1585×17580)÷17580=60.54㎡
2、臨時安置費:50×25×12=15000元
3、搬家費:50×20×2=2000元
4、獎勵:50×300+20000=35000元(凡在獎勵期限內,簽訂房屋徵收補償協議,且在房屋徵收部門規定時限內搬家及辦理完畢交驗房手續的)。
根據安置補償方案被徵收人可在原址免費置換60.54平方米的新房,另外還可支取52000元的其他相關費用(不含附屬物、裝飾裝修及電器遷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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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選擇異地產權調換的市民,產權調換面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公攤補助)÷(異地產權調換住宅房屋類似房地產市場平均價格×70%),超出被徵收房屋等價值量不可分割部分按優惠價格結算。
1、安置面積:50×(18500+0.1585×17580)÷(14500×70%)=104.86㎡
2、臨時安置費:50×25×12=15000元
3、搬家費:50×20×2=2000元
4、獎勵:50×300+20000+30000(異地安置獎勵)=65000元(凡在獎勵期限內,簽訂房屋徵收補償協議,且在房屋徵收部門規定時限內搬家及辦理完畢交驗房手續的)。
根據安置補償方案被徵收人可在異地免費置換104.86平方米的新房,另外還可支取82000元的其他相關費用(不含附屬物、裝飾裝修及電器遷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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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選擇貨幣安置的市民,貨幣補償=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公攤補助+裝飾裝修附屬物補償+搬遷費+臨時安置費(過渡費)+電器遷移費+搬遷獎勵+簽約交房獎+貨幣安置補助費(獎)。
1、房屋主體價值:50×(18500+0.1585×17580)=1064322元
2、50× 18500 ×25%=231250元(凡選擇貨幣安置的在被徵收房屋市場評估價格(不含公攤補助)的基礎上給予25%的貨幣安置獎勵。)
3、臨時安置費:50×25×12=15000元
4、搬家費:50×20=1000元
5、獎勵:50×300+20000=35000元(凡在獎勵期限內,簽訂房屋徵收補償協議,且在房屋徵收部門規定時限內搬家及辦理完畢交驗房手續的)。
根據安置補償方案被徵收人可獲得1064322元的房屋補償款,另外還可支取282250元的其他相關費用。補償總價金額為1346572元(不含附屬物、裝飾裝修及電器遷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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