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听劝阻闯自动升降杆被砸伤要求赔偿,物业只给200元慰问金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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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200元已经不少了,评论前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

沈阳周先生退休后经常骑车去公园游玩。他发现从停车场穿行比平时骑车要节省不少时间,于是他决定跟着一辆小轿车通过自动升降杆,可轿车过去后升降杆迅速落下,由于骑电动车车速较快,他当场摔的鼻青脸肿,眉部也摔破了。

周先生住院后家属找到物业索赔,但物业称工作人员当时已经大声制止,可周先生偏要闯杆。家属无奈报警,由于物业只认赔200元,警方调解未成功,后经记者“调解”,物业认赔600元了事。

闯杆被砸事件今年已经不止一次出现了,俗话说,人有人道,车有车道,一个骑电动车的非要闯入汽车道,不出事也难怪了。

周先生退休闲来无事,骑电动车多走一段路也没什么,去公园也是一样锻炼,冒风险闯杆十分不明智。60多岁的人不应该没有一点安全意识,升降杆提示不准非机动车进入,工作人员也大声阻拦,真想不通他为什么“勇往直前”。

家属又是报警又是找记者要求索赔,只谈伤情不谈事故原因,摆出一副谁受伤谁有理架势,毫无反思之意。

我想说就是拿到了赔偿,得到了甜头,如果不张教训下次伤的更重,恐怕追悔莫及。

这件事中物业一点责任都没有,升降杆上贴了警示,现场也有人值守并且提示远离。可以说它们能做到的都做了,总不能因此将自动升降杆再改成人工抬杆。

物业先前同意给200元补偿应该是出于人道主义,担心家属纠缠。可后来给了600元,应该是对记者“调解”的忌惮,毕竟任何人都禁不住媒体“曝光”。

虽然物业花钱免了灾,避免了更大的矛盾纠纷,但还是不提倡这种息事宁人方式。今天赔了钱,恐怕日后还会有类似事情发生,甚至不排除有人效仿牟利。

如果物业下次还遇到这种情况,建议走司法程序,相信法律会给出一个公正判决。


民间那些事儿


男子不听劝阻闯自动升降杆被砸伤要求赔偿,物业只给200元慰问金。

合理吗?

自然不合理!

从问题所描述的情况来看,男子被自动升降杆砸伤完全是因为其自己行为所导致,而作为物业公司已经进行劝阻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对于最后造成伤害后果,完全属于男子的故意行为导致。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所以,对于男子受伤的后果,物业公司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实践中总是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可能即便没有任何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物业公司为了解决矛盾,最后选择慰问金的方式,予以男子相应的补偿。但这种为了解决事情而妥协的方式却未必是合理的方式,但毕竟也不是法律所禁止的方式。

恰恰相反,男子因为故意闯自动升降杆可能导致自动升降杆存在毁坏情形,男子作为侵权责任人还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相应的维修费用。


叶律师


不合理,太不合理了!怎么能赔200呢?一分钱都不应该赔,而且物业还得让他赔杆子呢!


老谁家小谁1


这类事情,是物业安全管理方面的常见纠纷之一。而通过实际的案例来看,物业公司在遇到此类事件时,很难完全免责。


现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是:“ 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物业公司来说,怎么才算是完全“ 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呢?

本问题中,在小区出入口自动升降杆处:

1、要对危险行为设置有警示提示,例如:一车一杆,严禁闯行。行人严禁通行等等

2、发现危险行为后要立即进行提醒纠正;

3、对防止危险发生采取安全措施等等。


前2点,问题不大,多数物业基本都能做到。但是当行人不听劝阻非要硬闯,要求当值的物业保安在一瞬间采取措施避免危险的发生,这无疑是苛求了,也会造成物业公司必然会因此承担一定的责任。


从本问题看,男子不听劝阻擅闯致使自身受害,要承担本事件的主要责任。

物业给200元抚慰金是否合理,还要看具体是什么情况。


海风116067626


这件事我觉得不合理,因为这名男子闯升降杆的时候,旁边的工作人员就大声喝止,告诉他这样做有危险,但是因为男子为了自己一时方便,打算尾随一辆汽车后面闯过去,就没有注意到升降杆的降速很快,自己骑的也很快,结果被升降砸伤了。

于是男子向物业进行索赔,而物业也只愿意给他200元慰问金,我支持物业的做法,对于这种现象而导致的受伤,物业不应该承担责任。

也许这名男子以前经常这样,只不过这次发生了意外,别说这名男子了,有时候我也想做这样的尝试,因为这样可以直接骑出门外,而不用下车,既方便又快捷,但却不安全。

刚看了视频,这名男子与车的距离还有很大一段距离,即使想尾随车后,那也必须是紧跟其后,视频中显示,男子是为了尾随汽车而离汽车还有一段距离临时加速,结果闯杆失败,被砸到头部。

我小时候过火车道的时候就有这种升降杆,当然那时候是人工操作的,火车快来的时候,大家都在升降杆外面等待,可以说宁等三分不争一秒,因为谁也不敢保证闯过升降杆不会被火车撞到。

停车场为什么要有升降杆?一是为了便于管理,比如禁止外面的车辆驶入,第二也是为了将汽车与电动车等小型交通工具分开,以免引起交通意外与交通堵塞,发生这样的事完全由电动车男子负责,因为他应该能预想到这样做会发生不好的后果,物业赔偿给他200元慰问金已经仁至义尽了。

看了这件事以后,也希望那些骑电动车的人不要有侥幸心理,安全第一。


乡村小二哥


男子不听劝阻,闯自动升降杆儿被撞伤后向物业索赔两百元。

沈阳的周先生退休后经常去公园儿遛弯儿。最近他发现了一个可以走近道儿去公园的路,那就是有车经过小区大门的时候,升降杆自动升起,自己刚好在车过去的时候“蹭行”,正在为自己沾沾自喜的时候,一辆机动车经过,周先生赶紧尾随,可是升降杆儿的速度太快了,保安发现后边有人大声疾呼,也没能阻止周先生摩托车前进的步伐,在周先生还没有过去的时候,升降杆儿落下了,砸在了周先生的头部,眉毛也被砸坏了。周先生住院治疗期间,周先生的家属想想便心里不痛快,直接来到物业要求赔偿两百元钱。

刚好有记者参与了此事的调解。在记者的“参与、调解”下,最后物业无奈的赔偿了600元。憋屈呀!

我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讹诈事件。小区的大门就是给机动车行驶的道路。设置一车一杆,就是为了更好地规范车辆的行驶。周先生不走人行的门,偏偏要蹭机动车行驶的路,受伤后还理直气壮的要求赔偿。在周先生全责的情况下,还有记者和稀泥,这样是不是更加助长了歪风邪气。

走不寻常路就是要付出代价。如果把小区门的升降杆撞坏了,周先生也会赔偿吗?现在的一些人总是无理辩三分。

这和碰瓷儿异曲同工。小区物业的钱也是各位业主大家的钱。凭什么周先生不规范自己的行为,不遵守秩序,却要大家来给买单呢?

作为媒体工作者,报道事实的真相是职责,但是不能不明事理和稀泥,这是对不遵守秩序人的纵容,助长社会上的歪风邪气。

作为成年人,周先生一定要吸取这次的经验教训,不是每一次都那么侥幸,各行其道,注意人身安全,还是三思而后行吧。




小眼睛宽世界


法润金沙简要回答!

显然不合理!凭什么物业要给男子200元的慰问金?他是见义勇为了还是做了什么值得鼓励的好人好事?显然都不是,这是一个反面的导向,是逆示范,是严重错误的!通常情况下,自动杆的使用管理是由小区物业在负责,若物业对自动杆的管理使用不当或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因此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的,物业确实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但在该题目的问题中,物业工作人员对男子进行劝阻,已经尽到职责,对男子的受伤,物业没有过错。而该男子却是明知有危险却不听劝阻,故意或者说放任自己处于危险之中,并因此受伤,其受到伤害的这个后果完全是因其不听劝阻硬闯的行为导致的,因此,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6条、第27条、第37条、第85条等的相关规定,男子受到伤害后果的责任只能由自己承担,而物业不应承担责任。遗憾的是,该题目中的男子却在物业处“赖"到了200元的所谓“慰问金",真是让人无语!

答者认为,不要一有损害便想着找个替罪羊,不是所有损害都该有人来给你托底,有些事还得多反省反省自己!对那些自身行为不检点,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甚至违法犯罪导致自身利益受损却想着找他人当"冤大头"的人坚决不能惯着,这种人才是真正的拖累社会诚信和道德水平进步的"渣子",是社会信用的蛀虫,应当人人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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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商场或者小区的车辆路口都有停车升降赶,第一是自动扫描车辆进出记录,第二就是收取相应的停车费,第三可以避免危险车辆进入小区或者商场,有升降杆的路口都是给汽车通过的地方,这个是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可是一男子不走寻常路,骑着两轮电瓶车紧跟前面汽车闯杆被砸伤,事后却要求物业赔偿医疗费,物业赔了200元,可是其家人却觉得赔的太少。


据了解,某小区的车辆通行路口的升降杆因为有车辆出行着,一名骑着两轮电瓶车的中年男子紧跟其后想要一起通过,他觉得已经一定可以过去,可是没想到中年男子刚刚骑到升降杆的中间就被拉杆砸伤,当时就把男子砸晕了,脑袋有点迷糊,腰也不敢动。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中年男子是紧跟在前方汽车闯杆的,而且现在的路口升降都是自动缴费和识别车辆的,当前方车辆通过后,升降杆就会自动降落识别后方车辆,是一车一杆识别的,中年男子的电瓶车并不是汽车,而是两轮电瓶车,自己硬要闯杆,喊他也不听,才会被拉杆砸伤,中年男子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物业不需要承担赔偿费责任。



中年男子通知家人将自己送往医院救治,花费了一定的治疗费用,打了破伤风和缝针,事后物业会给了200元的医药费用,可是其家人觉得200元赔偿不够,又没有到医院看他,所以需要再次赔偿,双方经过协商,物业又赔了将近600元的费用。


这家人可是说太不要脸了,中年男子自己的过失行为,有电瓶车专用车道不走,偏偏要硬闯汽车同行的车道,在被智能升降杆砸伤以后,把责任推卸在升降杆,推卸给物业负责人,要求赔偿治疗费用,这不是有明显的讹诈行为吗?不知这家人有什么脸面过来索要赔偿,只能说世界这么大,什么人都有。

物业负责人也非常的无奈,中年男子硬闯汽车通行的路口被砸伤,最后还要息事宁人,赔偿一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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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兔说事


说白了给他二百都有点多了,这种作死的行为,还要求赔偿,那真是够不要脸的可耻,站在人家修的楼上跳下来,都找盖楼的或者物业赔赔偿,那谁还敢盖楼,早就赔死了,一样的道理,那个自动升降杆谁都知道一车一杆,自己跟在车后面往进闯,不砸你砸谁,被砸那就是他咎由自取。


物业能给他两百块钱也是给他施舍,他穷的开始故意作死,在笔者看来,这就是故意,一个正常人能做出这么危险的事吗?自然不能,以为人家那自动升降杆认识你,不砸你,想什么呢?真是够傻够天真。

能给他200元,都有点多了,这种人就不能纵容,如果谁都跑去闯,那物业天天都得赔,这种头就不能给开,所以说这就是不合理的。当然,也合理,就当是给他两百块钱,让他长个记性,也未尝不是好事。

他说要求赔偿就赔偿,不是说所有的受伤都要别人来承担责任,这和恶意碰瓷又有什么区别,如果他觉得这两百块嫌少,那就直接起诉,走法律程序,估计这种行为法律途径也不会支持他。

这不是说他受伤了,他就有理,他就是弱者,物业就应该给他赔偿,天底下没有这种道理,凡事要讲理,而不是无理取闹,他这样的做法太危险,或许他是无意,可是他的行为太过分,规则就是让人遵守,如果不遵守,自然需要承担后果,像这件事情,就是后果,这就是他作死的后果。

最后提醒各位吃瓜群众,千万不要跟在车后面闯自动升降杆,一车一杆,如果想着在间隙中通过,那是特别危险的,行人有专门的通道,同时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如果没有专门的通道,也要经过自动升降杆,一定要按顺序通过,严格按照设置流程,避免自己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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