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村書記要包大家地,每畝500元,合同到2028年,問大家我們合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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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農村種地賺錢確實比較困難,有不少農民棄耕土地進城打工了。當了一輩子的老農民,看著自家土地日益被荒廢,還是或多或少有點於心不忍。與房子長期閒置容易坍塌一樣,土地如果長年棄耕不翻種則土質會變差。


然而,隨著近些年土地流轉政策地不斷放開,有不少農民將自家承包地轉租給他人或農業企業,農民既能收到土地租金,還有利於保持土壤質量。

將自己不種的土地租出去,是比較明智的決定。

在土地流轉過程中,農民最關係的莫過於租金多少。如果以每畝500元的租金,流轉合同2028年到期,這合算嗎?

首先,轉包農民的土地,其租金的確定標準要綜合考慮:土地類型、土質高低、地裡區位等多方面因素。有的土地是一般農用地,有一些是基本農田;有的土地靠近水源,也有的土地地勢平坦,還有的土地靠近公路,也有的土地靠近城市等等,這些都是決定在轉包土地時租金高低的重要因素。

比如,如果一般農用地租金500,基本農田的租金也是500,那出租的基本農田就太虧了,畢竟這些土地的質量要比一般農用地要高很多。


從筆者家鄉承包情況來看,如果一般的農用地,且地裡位置比較偏的話,每畝500的租金還是比較合算的。

村裡的老百姓算了筆賬:以水稻為例,按照現在一畝水稻產量1000斤左右,以及稻穀的市場價1.5左右、水稻種植和收割的成本來算,一季水稻種植下來的淨收益也就500-600元。

其次,土地租金應該根據承包期限動態調整。要在轉包合同中約定浮動價格,而不是在十幾年的轉包期中一直保持500的價格。比如,要約定幾年內應根據市場行情的浮動價格,這樣才不至於讓農民朋友吃虧。


如果你轉包的是一般農用地,租金500還算比較合理,但如果轉包的是土質高、區位好、地勢平坦的土地,租金500就可能虧了。另外,合同期10年算是比較長的,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租金浮動內容,那就更加吃虧了。

總的來說,農民朋友轉包土地,其土地租金的多少,應該綜合考慮確定。另外,建議農民朋友最好籤短期的轉包合同,這樣至少能根據市場行情動態調整土地租金。


鄉鑑


首先明確一點,土地流轉每畝500元有時候還真的不合算!不過這個要看具體情況,下面慢慢來聊!

現在,很多村子都開始大搞特搞土地流轉,農民把土地流轉給租戶,首先獲得了土地租金;有的農戶再去租戶那裡打工掙一份收入,可以說是一份土地兩份收入,如果有人包地的話,何樂而不為呢?

但是,關於農村土地流轉,現在還有一些現實問題:一是有的地方有地但沒人流轉;二是有的地方農民不願意土地被流轉;三是土地流轉的價格爭議不斷。按照問主的問題,我們今天只談土地流轉價格。

說實話,土地流轉500元一畝一年這個價錢短期租還是可以的,因為就算是自己種,除掉各種農資成本和人力成本,一年下來一畝地的純收入比500元高不了多少(純種糧食),如果大戶不拿補貼以500元/畝承包,賺錢比較困難(如果再算上其他投資的話)。所以,個人認為500元/每畝的價格短期租還可以,畢竟你還有去大戶那裡打工掙錢的機會啊。

但是,在土地流轉的過程中,如果租的時間長,那就要考慮租金的浮動了。一般來講,土地流轉租金一般都是三年以浮動、五年一浮動或者十年一浮動,這個要看農戶和承包者之間的約定了。如果長時間承包期內租金沒有浮動,就像問主的問題,合同到2018年還是500元/畝的話,這個對農民來講肯定是有些吃虧的!

除此之外,村支書承包土地和私人大戶承包土地還是有區別的。如果村支書是以私人名義來承包土地的,那基本上和大戶差不多;如果村支書是以村集體的名義來包地的,那後期農戶很可能會拿到集體經濟的分紅,這樣就能實現“一份土地三份收入”,多好的事情。

但是,個人認為農民在流轉土地的過程中確實是屬於弱勢群制定指定的,自然是維護大戶自己的利益。所以,農民在流轉土地的過程中一定要把合同看清楚,防止有人在合同上搗鬼!

好了,今天就聊到這裡,歡迎關注【村官小焦】!!!


村官小焦


關於這個問題,作為一位多少懂點現在國家對農民政策的人,都會看到你們的村支書是一位有頭腦,看得遠的人,你們還認為他是傻子,是騙農民的,怕他承包後不給承包款。因為現在一畝地500元的承包款如果種糧食是沒有利潤,什至賠錢,認為是騙農民的,可是農民朋友們,做為現在農民種地賠錢,國家完全清楚,現在國家對農業的大量投資和好政策正在向農業,農民傾斜。因為你們的村支書的承包時間是十年,就拿五年以後,農民朋友們你們信不信,那時的土地價值還是現在這樣嗎?五年以後,你們的村支書就有利潤可賺了,這一點農民朋友不要懷疑,這完全是事實,因為農民在過去幾十年種地無有利益收穫的情況下,農民己經度過了漫長的黑夜,農民種地有希望收益的曙光剛剛到來,農民朋友咋看不到這一點呢?如果這樣承包下去二十年後,你們的村支書是個大富毫,因為國家對農業的好富民政策剛剛開始正在路上走著,這就是你們的村支書的高明。

我把我地的三十年土地流轉情況說一下,你們可以借籤。

我地是按五年一個坎,就是一階段,接照當時士地價值論價,一直五年一論價到三十年,這樣當中出入不大。可是裡面還有很多細節問題,你們根居當地實際情況定。這樣誰有放心。


純正農家蜂蜜


說起地被別人承包,我是深有感觸,以前我們出門幹活,家裡有十多畝地,一直是我老公的哥哥種著,因為是親戚,剛開始是交公糧的時候,是一毛錢沒要,後來不交糧了,國家有了地木補貼,所以承包費是100元一畝

,補貼款他們領著,過年回來我還要自己買糧食吃,而且承包地的錢也不給我,前幾年糧食貴的時候,別人承包的地都600~~700元一畝,哥哥種了我15年的地,到最後只給了我們2000元,因為前幾年家裡送禮都是叫他們送的,但是一有大禮他們會給我們要錢,都是送些小禮,直到最後不知道怎麼只剩2000元了,一我老公去算的,直到2015年我把地要回來了,包給我表姐種,表姐在我們村包了300多畝,說是800一畝,包了兩年,直到現在都沒給一分包地錢,前年表姐不包了,又包給我們村裡的人,500元一畝,包地女的又有病死了,錢也是一分沒拿到,所以你說你們那村支書包到2028年,你們是先種地,後給錢,還是先給錢,後種地呢,如果是前者,就有點不保險了,還有地要一年一承包就好,為什麼要籤什麼合同呢,現在國家變化也挺快的,不定這麼多年什麼時候修路啥的,搞綠化的,把你的地徵用了,國家補貼的錢給誰呢,因為你簽到2028年,到時侯那地是誰的也不好說,所以呢,包地也要看他有沒有這個能力,如果沒有那個能力,包幾年錢不給你,地人家不種了,吃虧的可是我們了。


鄉姑阿霞


現在地值錢,不要讓村支書騙了,寧波這邊租地的話一畝一千元四佰元。想想你自家附近電瓶車開一個鐘頭路程外,有沒有房子拆遷啊怎麼,有就自己種田吧,反正也不缺這五佰元。萬一徵用農田那每畝可是十萬塊啊!我父母不識字就也是讓老村長兒子騙了。前年二佰元一畝合同也是到我七十歲死還沒到期。寫合同時跟我父母說只租田但村裡分的話還可以分。但合同上寫著不能分了以後跟我不搭介了。然後把一畝四分田挖溝圍欄建小房,今年去又掛上小牌寫著研究田還是農業局忘了。我在外面打工不知道,等想明白了又去看合同就讓那傢伙早就拿走了。人心險惡難測啊!自己多想想後自己做主!


老哥的奮鬥生活


以每畝地五百元的價格承包土地,合算不合算,應該是根據當地情況來盤算,還要根據個人自己的情況來盤算。

我老家就是農村的。

我們老家村裡,幾年前,就已經有人去包地了。

不過價格上,要高出五百元每畝很多。

我們那個地方屬於半丘嶺地帶,土地呢,屬於半山半窪。原先包產到戶的時候,就分成了兩個級別,叫一類地,二類地。

一類地就是那些窪地,是屬於水澆地,旱能澆澇能排。土質肥沃,土地平整,早澇保收。

二類地,就是那些半坡嶺地。土質差點,水澆條件不是很方便。主要是種植一些抗早作物,比如地瓜,高粱,穀子,大豆等。產值較低。

來我們村承包土地甲方,出的價格是:

一類地每畝一千元。

二類地每畝六百元。

承包期為十五年。

可能有朋友會問,這樣的價格,甲方會不會虧本啊?

對,這就是我說的各有各的盤算的原因了。

承包方,也就甲方,肯定不是傻子,人家有人家的帳在算。

一類地,每畝一千元,要是從種糧食的角度去算帳,甲方肯定不大合算。

既便虧不著,也掙不到多少錢。

但是,甲方包這些地,本來就不是衝著種玉來呀小麥來的。

我們那個地方,離全國聞名的大棚蔬菜種植基地壽光挺近,甲方包地就是建蔬菜大棚,種反季節蔬菜的。

無論銷售了,種植大棚菜技術了,都不成問題。

並且,幾年發展下來,人家承包方都掙到了不少錢。

我們村的二類地,出價是每畝六百元。

似乎價格也不低。

但承包方這幾年,也是掙了錢的。他們同樣沒有在地裡種糧食作物。這些地要是種糧食作物,恐怕只虧不賺。

他們種了大片的晚熟品種的桃樹。並且年年都賣得個好價錢。

因為他們有銷售的門路。

相對於乙方,就是往外包地的農戶,其實也都覺得挺合算的。

包出去的地,每年都有個固定的收入。去外地打工的年輕人,在外面也能夠安下心來幹活,不用再農閒往外跑,農忙往家跑了。只是在逢年過節的時候,回家瞧瞧。

就是那些因故出不去的人,在家裡,忙活好各自的事兒的情況下,就近就可以打工掙錢了。

甲方包的土地,全部顧人幹活。有時候還缺人手呢。

工錢比外出打工掙得是少點,可掙錢顧家兩不誤啊。

其實這就是國家土地流轉政策所帶來的好處。

並且我覺的這也是未來的一種發展趨勢。

還是那句話,土地流轉過程中,有關土地的價格問題,是得根據當地和自身條件來盤算的,不可能統一而論。

關鍵是你自己覺得合算就行。

就象我們那個村裡,當初甲方來包地的時候,有幾戶人家覺得不合算,沒包,現在都後悔了。

不過,就題主所說的一畝地五百塊錢的價格,我個人覺得,有點低。

有些朋友在算每畝地的收入的時候,往往是在自家零散種植的情況下,來計算的。

朋友們可別忽視了這樣一個問題,零散種植和連片種植,在很多方面,成本會降低很多的。

比如機械化的利用,比如農資方面的採購——量大肯定價低嘛。

總之,合算不合算,應該考慮多種因素,才能做出一個合理的判斷。

歡迎關注討論,並提出您寶貴批評意見!謝謝!


笨刨


這個問題看怎麼說。合同怎麼寫。先給錢後種地可以。

我們村收小麥的時候剛剛發生的事情。160畝小麥,長勢喜人,承包地的來收小麥來了。收割機都開地裡收了3畝左右,村裡人把他給擋住了,把開收割機的差點打了,最後報警也沒有處理。還是大隊出面。因為不能耽誤收小麥呀。每年都是麥子收了,播種玉米前要給下一年的錢。都是鎮上的熟人。去年麥子收入了沒有給錢,說錢緊張。誰知道等到過年還沒有給。也是承包人家裡有事。拖到五月份才給的。六月份就要收麥子。面臨著今年的錢。承包人肯定拿不出來。所以就卡住了。最後大隊出面。每畝先給300。剩餘200麥子賣了就給。大隊擔保。才開始收麥子的。

所以看合同怎麼寫。主要還看你家地的質量怎麼樣。

我覺得如果自己出去打工,那就是承包出去。如果在本地打工。那就不用承包了。捎帶著地都種了





山西谷哥


一畝地一年五百元錢對外承包,對於長期在外的務工者來講很合算。關鍵是承包者(村委書記)有沒有兌現承包款的計劃。


柏國漁溪


村書記承包田地,每畝500,划算啊!比我這裡租金還高呢。

在農村很多人都打工去了,老的小的又種不了多少田地,留著丟荒還不如租出去呢!田地只要丟荒一兩年,再去種那就很難耕種的。

只要有人承包,租金還是500元,算高的了,我這裡村委會租了老百姓一百畝田,種植三角梅,每畝才給200元,反正農戶都放租,租出去還可以有些收入,丟荒以後再想使用那就不方便了。

所以還是划算的,村裡租那肯定就是大規模種植了,看種植的是什麼植物,所以租的時間是要長些,不可能剛種幾年,還沒有長出來,老百姓又想收回去了,這樣是不行的。

這是我自己的意見,不同想法都可以留言交流。


布依小莫


隨著集體土地“三權”分置政策的出臺,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包地)成了時髦詞。首先,可以肯定地說,土地經營權流轉,無論是對促進“三農”發展,還是對增加農民收入等等,都是一件好事。

然而,在土地流轉過程中,也確實存在著假流轉、低價流轉、跑馬圈地、騙取國家補貼、違法用地等侵害農民利益的行為。所以,對於農民來說,在積極主動參與和支持土地流轉的同時,也要多琢磨琢磨,依法保護和爭取自身利益。



你這個問題,有些事沒有說清楚,我結合實際說說個人看法,提些建議。這個事,要重點把握好以下幾個關鍵環節:

第一,誰要包地?

你說的這個事,有兩種可能:1、村支書個人家包地;2、其他實體和個人通過村支書包地,村支書是中間人。

關於第一種可能的事,後面說。如果是第二種可能,要防止村支書在中間“扒皮”,就是真正包地的實體和個人,實際給的不是500元,而是比500元多,多出的部分被村支書私吞了。如果是這樣,這個村支書不是在帶領農民致富,而且明目張膽侵害農民利益。

所以說,這個事,無論是不是村支書包地,都應該通過村委會,以村委會的名義跟大家談。必要的還要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或者全體村民會議進行表決。這樣做的好處是:履行正常的村民自治程序,把個人包地行為變成了由村委會集體組織的包地行為,村兩委班子成員(村幹部)和農民一起,大家互相監督。而且,這也是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

如果你說的這個事,就是村支書個人家要包地,他本人肯定會要求,也會願意履行上述程序。因為這樣做,也是對他個人包地這個事權利和利益的保護。

第二,包地做什麼?

這個問題容易被農民忽略。農民關心比較多的是每畝、每年給多少錢,怎麼給。我要告訴大家的是:包地做什麼?這才是農民最應該問明白的事。包地做什麼,必須明確寫到包地協議裡。因為包地做什麼,直接關係到包地的錢是多還是少,也關係到包地是不是合法。

我們這農村的荒山,承包費最貴的也就百八十塊。有一年,城裡幾個人通過親戚找到農民,要包荒山,每畝給500元,一年一給,說是要種大榛子。結果荒山包了,大榛子也種了,第三年因為修高速公路,荒山被徵收。包地的人拿著補償費跑了。說白了,他們包地種大榛子是假的,騙補償款是真的。


此外,有一些實體和個人,包地的目的是為了騙取國家專項資金,為了搞開發建房子,為了建廠房,搞以包地代替徵地,包了地以後挖魚塘、採沙子……。這些,不僅違法,而且還破壞了耕地,即使把地退回來了,也基本不能種了,最後吃虧的還是農民。

第三,承包期怎麼定?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農村包地(流轉),經營權承包期最長不能超過土地承包權的期限。目前,農村土地二輪承包期到2028年,三輪到2057年。你說的“合同到2028年”,是合法的,沒有問題。

對於農民來說,要重點注意短期包地的行為,比如說,包三年、五年,承包費一年一給。這樣的包地,大部分都是別有用心,真正的目的不是為了發展現代農業,而是想利用土地騙錢,或者是想幹別的、不合法、不合規,但是來錢快的事情。

第四,承包費怎麼給?

你問每畝、每年給500元是不是合算?合算不合算,要結合你們當地的實際才能做出判斷。比如包地幹什麼、包多大面積、包多長時間、臨近的地方包地都給多少錢,等等。


我們這裡,大面積包地發展特色農業,一般承包期十年左右,承包費每畝、每年平均800元左右。最低500元,最高1100元。

我結合我們這裡的做法提點建議:如果包地面積比較大、承包期比較長,比如幾百畝,承包期十年以上。這種情況,承包費取當地包地承包費的平均線,然後約定每年或者每三年一交,每三年有個上漲幅度。具體可參照每年國家公佈的物價上漲指數。這樣做,基本上考慮了包地雙方各自的利益,也是通用的、合理的。

第五,補助補貼怎麼算?

如今,國家對種地有很多補貼和補助。比如種糧補貼、農資綜合補貼、農機補助等等。按規定,這些補貼和補助,是要發給種地的實體和個人。農民把地包出去了,補貼和補助給誰,需要包地雙方協商確定。

你說的“每畝500元”,不知道對國家給的補貼和補助是怎麼定的。關於國家給的各項補貼和補助怎麼算,在合同裡必須要明確約定。如果給包地人,那麼包地費要增加;如果給農民,那麼包地費要適當降低。你說“每畝500元”,如果包括了國家給的各項補貼和補助,那麼就有點低了。


以上,是針對你這個問題的回答。除了上面說的外,農民在包地過程中,還有些事情需要注意。比如,包地過程中,一方違約了怎麼辦?合同到期了,土地上的附著物怎麼算?承包過程中,包地方勞動用工怎麼辦?……。這些問題,在包地合同中最好都要明確。

文章有點長,感謝你看到了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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