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從飄窗上失重摔死了。小偷家屬以飄窗上沒設防護欄為由要求房主賠償,您怎麼看?

古城河837


我來回答這一樁奇葩事。

一男子經過幾天的蹲點,確認小區一戶人家近期沒人。於是,男子在晚上用技術開鎖的方法打開房門,入室盜竊。

想不到的是,男子正在室內翻箱倒櫃時,突然房門被打開,房主外出回來了。

這一下給男子一個猝不及防,他慌亂中跳到一個飄窗上,試圖拉住窗簾隱藏自己,誰知一個不小心身體失重,從18樓墜下做了自由落體運動。

男子盜竊墜亡,其家屬竟將房主告到法院,要求賠償30萬元,理由是房主家的飄窗上沒有安裝防護欄。

房主說,安沒安防護欄是我的自由,再說即便安裝防護欄,那也是為了防盜,不是為了防小偷墜樓啊。

男子家屬說,反正人是從你家窗戶墜下死的,你就得賠。

按照這個家屬的邏輯是,男子去你家偷東西,你就得保障他的人身安全,發現了你也不能大聲吆喝,嚇死人你得賠,窗戶上沒安護欄摔死人,你更得賠償,反正是死有理,死哪兒訛哪兒,死到你家當然要訛你,人不能白死。

實際上這套理論很強大,走路跌倒,汽車刮蹭,蚊子咬一口,螞蟻彈一下,只要能夠找到一個抓手,就好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即便再無理,也要死蛤蟆捏出尿來,總歸要有人為他的失誤買單。

這種奇葩的問題,確實讓人長見識,其實這本不應該是問題,社會也不應該有這樣的問題,可是現在它確實是個問題。

但是,有一條是鐵定的,那就是公理自在人心,公理即天理,沒有天理的社會,註定是混亂的社會。

有朋友問了,這個案子法院最後是怎麼判的呢?你自己想吧。

請朋友關注,謝謝


驊駿


你問我怎麼看,我詳細的看了看,這一看我就氣氛了,.這個小偷的家屬真的有頭腦,小偷這個職業就讓人痛恨,家屬的說法更讓人惱火。我就想問問,小偷家屬,你家飄窗上裝了防護欄嗎?我相信沒有哪家飄窗都會裝防護欄的,你們家四面窗戶裝上以後像不像一個監管的地方,如果我裝了防護欄是不是你就不會掉下去了,也就能順利的進來。

我雖然不是學建築和法律的,相信不管是建築規範還是相關的外形設計上,也沒有相關內容要求在票窗外安裝護欄。

也就是從相關規範上來說,尋沒有安裝護欄的麻煩是於法於規無據的。應該來說這種事像起訴都沒有可能,不會受理的。

小偷事從飄窗上失重摔死了。這還是在沒有再在的原因導致小偷死亡,找個責任人都很難。房屋裡如果有人在並且對他動了手,那房主還真的脫不了干係,賠償是肯定的。

小偷這個名字代表著他在進行違法犯罪,他不是專業的外牆清洗人員,也不是專業的外牆維修人員,更不是外牆的質量檢驗員,也就是他本就沒有一個合法的身份在外牆。他唯一的目的就是用這種危險的方式去侵害別人的財產安全甚至生命安全。你一個居心不良的人,自己摔死了還想怎麼樣,業主太難了。

小偷家屬真居然能想到起訴業主,我真的不知道怎麼同情一個失去親人時的那種悲傷。如果執意起訴那麼很好辦,好好調查一下這家人,這肯定是個慣犯,家人有包庇行為,把這些人弄起來好好查,看看死者到底犯了多少案,家人得了多少好處,這些家屬就是同案犯啊!

生活中確實有一些令人無語的賠償。很多時候就是因為“死者為大”,人死了所有的一切責任不再追究,反而這時候所謂的“人道主義賠償”大行其道,無形中助長了壞人及壞人家屬的貪慾。

人道主義不適合所有事情,錢是好東西,但是要在正道來,非法錢財,早晚玩完。






生活中的漫步者


我覺得那小偷不止可以告業主.他還可以告小區管理處,為什麼讓他進去偷東西.為什麼不早點發現報警.再告公安局,為什麼到處有監控也發現不了他偷東西所以才導致發生這樣的意外.最後再告上急救中心.為什麼有人傷亡了卻那麼久才到!這樣小偷的家屬這輩子都不用愁了😄


William偉林_


偷水仙當韭菜吃死了,偷電動車被電死了,偷東西摔死了,這本來是大快人心的事,小偷也是死得其所啊!為什麼還反咬一口,還不嫌丟臉?


明月清風20191001


應該賠,因為你們不為小偷人身安全和利益著想,應在窗外按裝保險繩,以防入室之人受到傷害


用戶4326912448035


什麼玩意嘛?偷雞不成蝕把米,把責任推給房主。偷著了就開心,沒偷著就耍賴。這樣的話,都可以去偷了。別人家的也是辛苦賺來的,你個賊眉鼠眼的傢伙,好吃懶做就去偷。偷出事了就耍流氓。還好意思叫人家賠。太無恥了。


桃姐64


從法律角度去分析,1.這是私人家裡而不是公共場所,即這不是外人活動空間,這是一個對外人阻攔的私人空間,所以這裡提醒你並不允許你去。2.這個私人空間不是設置在公共場所或暴露在沒有法律承擔能力人面前又極於倒致人危險的,它沒有與他人重疊(不是給他人留下隱患或沒有采取防護措施與提示標誌);這也不是私人組織或聚會,如果前面是沒有提供空間,則後面也不會提供責任人。


hao199


糊扯蛋!自已去偷盜甩死了!還要找房主沒安防盜網扯皮?真是神經病?偷盜本來是違法的?你犯法還要找別人墊底?這真是世上奇聞?


用戶3573630492998


什麼道理女孩被別人拖進樓去,跳樓沒事,偷別人東西掉下去了房主要賠,哪裡說理啊!法啊,只能說臉厚天下無敵


手機用戶61335162807


小編真是很無聊!老提這些低級問題,上次說有個男的強姦女子,由於女子極力反抗導致男方陰徑折斷,後來男方告到法院要求女方陪嘗,說這些還有點人味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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