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向車燈太刺眼,臨桂一女子駕車撞護欄,副駕男友不幸身亡, 你怎麼看?

Amele


關於“遠光狗”害人的行為,壹車熱評一向是深惡痛絕的,因為自己也曾深受其害。壹車熱評一直認為這類愛開遠光的“遠光狗”,不是自私自利之輩,就是腦殘法盲之流,總之晚上會車還開遠光的“遠光狗”,沒一個是好東西!

當然,壹車熱評以上的言論過於偏頗,實際上也存在某些二把刀司機,壓根就分不清什麼遠光和近光,在他們眼裡自己能看清道路的燈光就是好燈光,根本不知道遠光在照射人眼後會對他人帶來怎樣的危害。

10月17日凌晨發生的這起交通事故,讓人痛心,一個年輕的生命因對方司機的愚蠢而隕落,讓人悲憤。如今無論是交警還是網友,都已經對晚上開遠光的行為在進行懲處和譴責,但依舊有人會罔置他人的安全於不顧,只顧照亮自己眼前的三寸光陰,壹車熱評對這樣的愚蠢行為百思不得其解。

目前很多地方對於晚間亂開遠光燈的做法,交警部門會給予罰款100,扣1分的處罰,甚至有的地方還會要求司機對著自己的遠光燈看一分鐘,同時也有多個地方已經開始佈設專門用於檢測車輛夜間燈光強度的攝像頭,它可以通過捕獲車燈的形態與光線強度來確定該車是否使用了遠光燈,然後通過記錄該車輛的外觀信息對其進行違法登記,並同時對車牌信息和車型進行自動比對。

不過就這樣依舊擋不住那些愚蠢的司機繼續在夜間張牙舞爪,甚至有的蠢人還自鳴得意的去改裝更強亮度的遠光,在白天受到的委屈,在夜晚就彷彿可以讓他們成為太陽。殊不知,這種所謂炫耀在他人那裡只會換來一種唾罵。

其次壹車熱評也吐槽一下我們的駕校,這就是我們這種應試教育所帶來的最大弊端,學校所學只為了讓你通過考試,壓根不在意對人的素質與道德方面的培養。但凡教官平時多強調一點夜間燈光的操作規範,也不會有那麼多的文盲司機,二把刀司機全然不顧遠光燈所帶來的危害。

綜上所述,濫用遠光燈是我們每一個交通參與者,都應該深惡痛絕的交通違法行為,請每位司機從自身和他人安全角度出發,合理使用遠光燈。


壹車熱評


10月17日凌晨的這場交通事故,致駕駛員曾某(女)的男友當場死亡,原因僅為對向車輛車燈太刺眼導致。

據司機自己講,剛過實習期不久,平常又不經常開車,筆者認為,技術不熟練,缺乏駕駛經驗,反應遲緩,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因素,駕駛員應負主要責任。

另外,對向是輛大貨車,如果調查出使用了遠光燈,該貨車也負有事故的次責,關健在看調查結果。事故車輛是為躲避對向大燈的晃眼,靠右行駛過近,直接撞上右側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之間的波形防護欄,防護欄中一根金屬條直接插過副駕駛座上王某的右側大腿及下體,流血過多而死亡。如果曾某此時減速或停車,就不會撞上護欄,躲過此劫,但女司機此時己經懵圈了,操作失誤不可必免。


這一事故本來是可以避免的,但鬼使神差般的就發生了。所以,駕駛員夜間行車如果遇到對向大燈強光照射下,一定要減速慢行,必要時停車等待,尤其是大貨車是最危險的,這些車輛的大燈大多數鋥亮刺眼,也不知道他們安裝的是什麼大燈,給對向駛過來的小客車造成不小的麻煩。因此,在道路上行駛,除了遠離這些龐然大物,晚間還要特別注意他們的燈光。

實踐證明,夜間行車不僅要掌握好自己駕駛車輛的燈光使用,對如何避開對向車輛燈光的照射,是駕駛者必備的最基本行車要領。

(文中圖片來自《南國晨報》)


打開車窗看景色


前一陣子回老家了一趟,臨近夜晚行車,發現90%對向車都是開的大燈,不仔細看和點射遠光,很容易對路面情況忽視或錯覺,釀成事故!

通過本案事例和目前社會中車輛私人化不斷提高趨勢,建議交警部門加大對“不合理使用遠光”的處罰,並且聯繫修改交通法規,加大處罰力度,以遏制這種弊端發生。

同時,夜晚電動車私改車燈情況也很嚴重,有的對向電動車車燈比汽車車燈還亮!!有的甚至加裝幾個高亮度LED燈,方向也不對地,也是個安全隱患,建議加大監管和處罰!

“事移時易,變法亦已”青少年保護法不整改,就不能充分保護好那些被法律蔭護的壞人;交通法不整改,就會讓本案的受害者得不到任何保障和瞑目。所以建議有關部門儘快修整法律法規,護一方平安!




凡塵陌客167955927


聽到這個消息是沉痛的,真的非常可惜,年紀輕輕就因為意外逝去,而罪魁禍首是因為對向車燈又太刺眼,又不熟悉路況,導致了車輛撞擊護欄,男友不幸逝去。


據瞭解,10月17日凌晨2時30分許,桂林警方接到當事人曾某電話報警稱,他駕駛轎車搭載男友從桂林回永福羅錦,途徑會仙鎮燕山小學路段時撞擊了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間的護欄,副駕駛的男友受傷,請交警快點來看看。

經調查瞭解,曾某駕駛轎車經過燕山小學路段時,對向車道行駛來一輛大貨車,由於貨車太刺眼,她因為看不清前方路況,就把車開的靠右了一點,結果直接撞上了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之間的護欄,導致男友受傷不幸死亡。



曾某也交代沒有疲勞駕駛,以車速60km/h左右行駛,速度不是很快,事故會發生是對路況的不熟悉,又加上對向大貨車燈光太刺激照射下,沒有發現路段防護欄,才導致操作失誤撞擊護欄。


文明使用遠近光是每一位公民的應當遵守的,在路燈明亮或者對向車道有車輛會車時,應當由遠光燈調為近光燈,避免燈光太刺眼影響了對向車輛的正常安全行駛,特別應該按道路指示牌行駛機動車。

曾某駕駛機動車會發生交通事故,跟其速度過快還是有關係的,在城市路段不建議以太快的速度行駛,或者在對象燈光太刺眼的時候,不是往右行駛繼續前行,而是減速或者停下車輛,避免因為太刺眼致盲看不清前方道路,更何況是在不熟悉的路況,更應該減速行駛開車。

現在確實有一部分駕駛員違反交規,在禁止使用遠光燈的路段使用遠光燈,車輛燈光太刺眼,對向機動車的駕駛員致盲導致車禍的發生,對於這些不守規則使用遠近光的人,只有加上極度打擊嚴懲,或者對他們進行道德譴責,目前沒有更好的方式杜絕這種不文明的現象。

喜歡的朋友可以關注,謝謝。


酬兔說事


像這樣開車不帶腦子上路的遠光狗司機就應該終身吊銷駕照,然後按過失致人死亡罪判刑,這不應該單純的按交通事故判刑


用戶123546789


晚上大貨車對新手絕對是碾壓性的傷害,特別是在國道上,不管是不是有路燈大貨都是一路開著大燈,他們可能沒覺得什麼,但小車真是遭殃,要是前後都有大貨眼前就是一片白光什麼都看不見,還要超速行速,平心而論,即使是老司機也會慌,不要說是新手。


頭頂兩座大山


這沒什麼可看的,強烈要求國家出臺法律,禁止換裝大燈,禁止胡亂開啟遠光燈,像管控酒駕醉駕一樣。

如有隨意換裝,以謀殺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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