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產、限產!聊城發佈緊急預警!熬過這幾天!降溫降雨將至

31日:晴,南風轉北風2~3級,8(陽穀、莘縣9,臨清、茌平、東阿7,冠縣6)~23℃,降水概率10%;

11月1日:晴轉多雲,北風2~3級,8~19℃;

2日:多雲轉陰有小雨,北風短時南風2~3級,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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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聊城發佈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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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重汙染天氣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文件

聊重指辦〔2019〕25號

關於啟動重汙染天氣二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各有關成員單位:

根據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與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省級環境監測中心會商結果,預計10月31日至11月3日期間,我省將出現一次大範圍中至重度汙染過程。按照山東省重汙染天氣應急工作小組辦公室要求,我市已於2019年10月30日23時發佈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決定於10月31日12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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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有關部門按照《聊城市重汙染天氣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預案》(徵求意見稿)落實措施,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嚴格執行《聊城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清單》(2019年10月30日上傳平臺版)。具體要求為:

一、健康防護引導措施

(一)提示兒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統、心腦血管疾病患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內,少開窗通風,確需外出必須加強防護措施。

(二)提示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採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三)中小學、幼兒園停止室外課程及活動。

(四)加強對空氣重汙染應急、健康防護等方面科普知識的宣傳。

(五)各醫療衛生機構增設相關疾病門診,增加醫務人員、延長工作時間。

二、倡議性汙染減排措施

(一)生產過程中排放大氣汙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各類工地等加強管理,主動減排,可在排放達標的基礎上提高汙染治理設施效率,調整有大氣汙染物排放的生產工藝的生產時間。

(二)倡導公眾綠色出行,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三)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儘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塗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三、強制性減排措施

(一)工業企業減排措施

按照生態環境部《指導意見》及“聊城市重汙染天氣工業減排清單”採取停產、限產等應急減排措施;也可採取輪流停產、限產和應急減排置換等方式實現應急減排目標。績效分級為A 級的企業:鼓勵結合實際,自主採取減排措施。

(1)煤氣發生爐停用。

(2)長流程聯合鋼鐵

B級企業:燒結機、球團設備停產,如預警響應時間超過 120 小時,之後時段停產 50%(含)以上,以生產線計;石灰窯停產;6m 及以上炭化室出焦時間延長至 28 小時,6m 以下出焦時間延長至 36小時。

C 級企業:燒結機、球團設備停產,如預警響應時間超過 120 小時,之後時段停產 50%(含)以上,以生產線計;高爐停產 50%(含)以上,以高爐計;石灰窯停產;6m 及以上炭化室出焦時間延長至 28 小時,6m 以下出焦時間延長至 36 小時;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3)短流程聯合鋼鐵

電爐鍊鋼企業:停止車輛運輸。

獨立燒結、球團、軋鋼企業:停產;停止車輛運輸。

(4)鐵合金

礦熱爐、精煉爐、中頻爐、烘乾窯及燒結機等停產 50%(含)以上,以產能規模和設備數量計;

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5)焦化行業

B 級企業(機焦):延長結焦時間至 36 小時;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C 級企業(機焦):延長結焦時間至 36 小時;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6)氧化鋁

B 級企業:熟料燒成和焙燒工序停30%,以生產線計。

C 級企業:熟料燒成和焙燒工序停50%,以生產線計;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7)電解鋁

B級企業:停產20%,以電解槽計;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C 級企業:停產30%,以電解槽計;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針對電解槽等短時間內難以停產的工序,建議在重汙染頻發的秋冬季期間,提前調整生產計劃,確保預警期間企業能夠落實相應應急減排措施。

(8)炭素

B級企業:焙燒工序停產 50%以上,以火焰系統計。

C級企業:焙燒工序停產 50%以上,以火焰系統計;煅燒工序停產;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針對短時間內難以停產的工序,建議在重汙染頻發的秋冬季期間,提前調整生產計劃,確保預警期間企業能夠落實相應應急減排措施。

(9)銅冶煉

B級企業:銅冶煉熔煉爐限產20%;稀貴生產系統停產 30%,以生產線計。

C級企業:銅冶煉熔煉爐限產 30%;稀貴生產系統停產 50%,以生產線計;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10)鉛、鋅冶煉

限產 30%;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11)再生銅鋁鉛鋅

再生銅、鋁、鉛、鋅生產線停產;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12)水泥

水泥製品、粉磨站停產。

水泥熟料生產線停產。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險廢物的企業,日處理生活垃圾與汙泥總量低於 400 噸(含)、處理有毒有害廢棄物總量低於熟料產能 4%(含)的生產線,停產。

水泥熟料生產線、粉磨站、礦渣粉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水泥製品企業停止物料運輸(含裝卸)。

(13)磚瓦窯

磚瓦窯企業停產;禁止運輸。

針對短時間難以停產的工序,建議在重汙染頻發的秋冬季期間,提前調整生產計劃或縣域內實行輪流停產減排,確保預警期間企業能夠落實相應應急減排措施。

(14)陶瓷

B級企業:焙燒工序停產 50%(含)以上,以生產線計;禁止運輸。

C 級企業:停產,禁止運輸。

針對焙燒等短時間內難以停產的工序,建議在重汙染頻發的秋冬季期間,提前調整生產計劃或縣域內實行輪流停產減排,確保企業焙燒工序能夠有效落實應急減排措施。非秋冬季時段可以用停爐保窯的方式減少汙染物排放。

(15)耐火材料

使用煤作為燃料的企業,停產。

使用天然氣、煤氣或液化氣等作為燃料的企業,停產 50%(含)以上,以生產線計。

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16)玻璃

B級企業:限產 20%,按生產線怠速計。

C 級企業:按前一年中,日生產最低負荷運行,自啟動預警日當天起計;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17)岩棉

使用非電弧爐的企業:停產;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使用電弧爐的企業:停產 50%(含)以上,按生產設施計;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針對短時間難以停產的工序,建議在重汙染頻發的秋冬季期間,提前調整生產計劃,確保預警期間企業能夠落實相應應急減排措施。

(18)石灰窯

B級企業:停產保窯;減少 50%車輛運輸。

C 級企業:停產;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19)鑄造行業

B級企業: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C級企業:所有涉氣工序停產;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20)煉油與石油化工

B級企業:煉油生產裝置(常減壓蒸餾裝置、催化裂化裝置、催化重整裝置、延遲焦化等煉油生產裝置)生產負荷控制在 90%(含,以小時加工量計)以內,並列明裝置清單及加工量調整情況;化工生產裝置(乙烯裝置、制苯裝置、有機化學品裝置、合成橡膠裝置、合成樹脂裝置、合成纖維裝置等)生產負荷控制在80%(含,以小時加工量計)以內,並列明裝置清單及加工量調整情況;同時輔助裝置(鍋爐、加熱爐等)根據實際生產負荷進行配比;根據生產裝置加工量的減少水平,同比例降低原輔材料及產品裝卸頻次。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C級企業:煉油生產裝置(常減壓蒸餾裝置、催化裂化裝置、催化重整裝置、延遲焦化等煉油生產裝置)生產負荷控制在 90%(含,以小時加工量計)以內,並列明裝置清單及加工量調整情況;化工生產裝置(乙烯裝置、制苯裝置、有機化學品裝置、合成橡膠裝置、合成樹脂裝置、合成纖維裝置等)生產負荷控制在70%(含,以小時加工量計)以內,並列明裝置清單及加工量調整情況;同時輔助裝置(鍋爐、加熱爐等)根據實際生產負荷進行配比;根據生產裝置加工量的減少水平,同比例降低原輔材料及產品裝卸頻次;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石油煉製及石油化學工業生產工序複雜,應指導企業提前制定應急減排方案,並明確到各個生產環節,細化配比措施,確保預警期間企業能夠落實相應減排措施。針對煉化一體企業,優先對化工部分的生產裝置降低生產負荷;針對單一煉油企業和單一化工企業,則針對各重點生產裝置降低生產負荷。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應有序調整生產負荷,統籌考慮成品油儲備和供應需求。

(21)煤制氮肥

固定床氣化爐全部停產,其餘氣化爐停產50%,以氣化爐數量計;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針對短時間內難以停產的工序,建議在重汙染頻發的秋冬季期間,提前調整生產計劃,確保預警期間企業能夠落實相應應急減排措施。

使用“新型氣化爐”的煤制氮肥企業和使用水煤漿氣流床氣化工藝、幹煤粉氣流床氣化工藝和碎煤固定床加壓氣化工藝,同時不採用冷卻塔方式冷卻激冷水、無含酚氰氨等冷卻塔廢氣排放的企業,納入民生保障類。

(22)製藥工業

B級企業:企業停產20%(含)以上,發酵級以發酵罐停產數量確定停產比例,化學合成級以反應罐停產數量確定停產比例,提取級以提取罐停產數量確定停產比例;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C級企業:企業停產 30%(含)以上,發酵級以發酵罐停產數量確定停產比例,化學合成級以反應罐停產數量確定停產比例,提取級以提取罐停產數量確定停產比例;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針對短時間內難以停產的工序,建議在重汙染頻發的秋冬季期間,提前調整生產計劃,確保預警期間企業能夠落實相應應急減排措施。

(23)農藥製造

B級企業:企業停產20%(含)以上,原藥企業實行“以罐定產”,以發酵罐、反應罐停產數量確定停產比例;獨立製劑企業以生產線停產數量確定停產比例;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C 級企業:企業停產 30%(含)以上,原藥企業實行“以罐定產”,以發酵罐、反應罐停產數量確定停產比例;獨立製劑企業以生產線停產數量確定停產比例;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針對短時間內難以停產的工序,建議在重汙染頻發的秋冬季期間,提前調整生產計劃,確保預警期間企業能夠落實相應應急減排措施。

(24)塗料製造

B級企業:配料、預混、分散、調和、融化、攪拌、過濾、調整、灌裝等涉 VOCs 排放工序停產;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C級企業:配料、預混、分散、調和、融化、攪拌、過濾、調整、灌裝等涉 VOCs 排放工序停產;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25)油墨製造

B級企業:配料、溶化、攪拌、研磨、調整、灌裝、包裝等涉 VOCs 排放工序停產;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C級企業:配料、溶化、攪拌、研磨、調整、灌裝、包裝等涉 VOCs 排放工序停產;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26)傢俱製造

使用非溶劑型塗料的木質傢俱、竹藤傢俱、金屬傢俱和其他傢俱企業實施停產 50%(含)以上,以生產線計。

使用溶劑型塗料的木質傢俱、竹藤傢俱、金屬傢俱和其他傢俱企業實施停產,停產工序包括施膠、調漆、供漆、塗裝、乾燥/烘乾等涉VOCs 排放工序;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27)包裝印刷

使用非溶劑型油墨企業停產 50%(含)以上,以印刷機數量計。

使用溶劑型油墨的企業停產。

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28)人造板製造

人造板企業調膠、施膠、預壓、熱壓、乾燥等涉 VOCs 排放工序停產。

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29)塑料製造

再生塑料製造、塑料人造革製造、合成革製造企業停產;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30)橡膠製品製造

使用新型偶聯劑、粘合劑,使用石蠟油的企業煉膠、壓延、粘合、成型、硫化等涉 VOCs 排放工序停產 50%(含)以上,以生產線計。

使用溶劑型偶聯劑、粘合劑,使用普通芳烴油、煤焦油的企業煉膠、壓延、粘合、成型、硫化等涉 VOCs排放工序停產。

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31)工業塗裝

使用粉末、水性、高固體分、紫外光固化等低 VOCs 含量塗料的企業調漆、供漆、塗裝、乾燥/烘乾等涉 VOCs排放工序停產 50%(含)以上,以生產線計。

使用溶劑型塗料的企業調漆、供漆、塗裝、乾燥/烘乾等涉 VOCs 排放工序停產。

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二)移動源控制措施

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次)的單位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重點行業參照《技術指南》執行。

(三)揚塵控制措施

(1)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業、建築拆除、噴塗粉刷、護坡噴漿作業,混凝土攪拌站和砂漿攪拌站停止生產及物料運輸。

(2)城市主幹道道路保潔在正常基礎上每天增加3次灑水降塵作業頻次(非冰凍條件下)。

(3)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應停止上路。

(4)所有企業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全部苫蓋,在非冰凍期內增加灑水降塵頻次。

(5)市區、縣(市)主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四、指導性減排措施

(一)金屬加工業:鋁壓延加工企業和鋼壓延加工企業,熱壓延工序限產不低於50%,以生產線計,可在縣域內安排輪流停產;表面熱處理工序可在縣域內安排輪流停產;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二)建材行業:砂石料加工行業企業停產;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三)飼料生產行業:限產不低於50%,以生產線計,單條生產線的可縣域內輪流停產;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四)機動車修理業:噴漆車間停止使用。

(五)其他塑料製品行業:除再生塑料製造、塑料人造革製造、合成革製造外的塑料製品企業縣域內輪流停產或限產50%,以生產線計;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六)化學品製造行業:除重點行業外的化工企業在保障安全生產前提下限產50%以上,以生產線計,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七)燃煤電廠:涉及城區居民供暖且達到超低排放標準的燃煤電廠,按企業“以熱定產”實施方案實行;循環流化床鍋爐氮氧化物排放標準由100mg/m3提標到50mg/m3;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請各負責督導採取應急措施的成員單位自11月1日起,每天中午12:00前,報送當日應急響應和督導檢查等情況,市供電公司每天報送全市工業用電量情況,直至預警解除;在預警解除後的兩日內,各有關單位向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送重汙染天氣應急總結評估報告。

聯繫電話:0635-8909622

電子郵箱:lchbjwfk@lc.shandong.cn

聊城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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